风气坏了,几代人也难以修复

张闿看很久 2025-01-26 14:46:38

看到一条视频,医生因为“乱”开药导致了一位年轻妈妈流产,对于这对夫妇来说酝酿已久的幸福突然就没了。同时意味着一个小生命也没了。

医生犯了错首先想到的不是承担责任,而是想着要如何推卸责任用最小的代价化解这个麻烦。

更令人恶心的是他们说:

“刚怀上的小孩没成形不算生命,没有达到残疾以上不是事故,也没有精神折磨,故没有误工费和精神损失费,想用四千元营养费和治疗费草草了事。”

医生犯的错,为何要无辜人来承担这份因果?

网友说:我可以不要这个孩子,但身为医生这么做叫误诊叫害人。

是啊!医生有德方能悬壶济世,救人于水火,医生无德那是所有人苦难。何况年轻妈妈失去的还是自己的孩子。不要把生育想象的那么简单,10月怀胎男人不会经历,女人却要为此舍去半条命。

因此有人说,孩子是另外一个自己在这个世界上的延伸。

这条视频冲上热搜后,很快抖音搜索第一由此引发了关于“医患”的讨论。然而当我们深度剖析这背后的故事,才发现事情没那么简单。

年轻妈妈是广东广州人,今年29岁经商。

5月因手指压伤久久未愈,6月4日她来到番禺区第五人民医院做了拍片检查,开药时,年轻妈妈对医生说自己正在备孕,上一次例假5月5日,在不太确定是否怀孕前提下。遵医嘱做了HCG检查和尿检显示结果阳性。

通常情况尿HCG显示阳性,即表示怀孕。

年轻妈妈将化验单交给了医生,医生匆匆一眼下了结论,说没有怀孕随后开药。据年轻妈妈回忆,医生给开了活血止痛和痹祺胶囊,以及甲钴胺片三种药物。

偏偏这三种药物,是孕妇期间绝对不能吃的。

于是乎悲剧来了。

用药3天后,她再度测试结果显示怀孕了,并停止用药,为保证准确性又去妇幼保健院做了检查,显示结果同样确认怀孕,且已怀孕四周。

年轻妈妈带着忐忑心情又过4天,6月11日下午开始有了连锁反应,她的下体开始出血,尽管立刻赶往了医院开了安胎、保胎的药但血流一直持续好几天,2天后情况加剧。

14日15日观察皆是如此,16日她做了清宫手术。正式宣告备孕失败,流产,孩子没有保住。

突如其来的落差,让夫妇二人陷入巨大的悲伤中,或者有人会说再怀孕一次不就行了?有这想法的人不知道是女人的福气还是不幸。

正常来讲女人能生育的次数和年龄、身体状态有莫大关系。电视里经常听人说某某女人做了5.6次人流最后没了生育能力。虽说,年轻妈妈的遭遇是偶然,但是,它同样会造成深刻的心理打击。

尤其对渴望生育、或者没有生育能力的这部分人有了一个孩子,是他们最迫切的愿望。

很多人发现人到中年不结婚不生子的这部分人开始后悔,后悔,当初不听父母言后悔自己固执没有结婚生子,在想要时已为时已晚。纵使家财万贯,生活滋润但总归觉得少了什么。

心中仿佛有块巨石,压地人喘不过气来。

正如网友所说:万一年轻妈妈以后不孕不育呢?医生付得起这个责任吗?

事后,年轻妈妈提出5万元赔偿院方没有接受,建议走第三方。递交材料后她就一直等足足2个月过去,愣是不见医调委给的结果。

追问,对方就说:正在分析让再等等。

就在前几天年轻妈妈终于等来沟通,但沟通结果让她整个人蒙了,她没想到对方竟然“无耻”到这种地步:“刚怀上的小孩没成形不算生命,没有达到残疾以上不是事故,也没有精神折磨,故没有误工费和精神损失费,初步判定四千元营养费和治疗费。”

年轻妈妈当然不能接受,调解的说辞,等于把责任推的一干二净。

有网友表示:别说是五万块钱,就算是五十万都真心不多。确实这话真没错,有些东西用钱真买不到,比如健康、快乐,再比如生育。

我姐姐不舒服去医院检查说是腹中有囊肿,开了中药回家让喝,喝了一个月去复查,结果出来了,怀孕了,我姐婆家人当时就炸了,把怀孕检查成囊肿,大闹一场。不过幸运的是我姐嫌药苦,没咋熬,就喝了几次,我们是又生气又是庆幸。

我姐姐说她自己的身体她感觉没什么大毛病。

纵观整个过程,医院应该承担全部责任,4000块就草草了事根本说不过去。就算不是当事人的旁人听到这个赔偿也不能接受。从某种程度上,因为医生的缘故而导致孕妇流产,伤害的不只是孕妇本身,还有这个家庭的关系和睦。

更深一点是,让一个还未诞生的生命胎死腹中。这已算是情节比较严重的“医疗事故了”。

我们有理由认为,该医生存在工作马虎对病人状态没有做出深入检查分析,就下结论的问题。也有理由认为,让一个经验不足,工作态度还不够认真的医生给患者开药,是否合适?

一般而言,专家级医生因为比较有经验,在开任何方子都比较谨慎。

相对年轻医生,初生牛犊不怕虎,但这不是可以犯错的理由。治病救人不是儿戏,有时候一个马虎就能毁了一个幸福家庭。回到这件事上,医院最正确的做法是积极承担责任,并履行赔偿承诺,而不是犯了错,试图用最小代价化解麻烦。

要知道,在手术台上患者等于把命给了医生。

你能说你可以不认真对待吗?

目前,双方就调解方案还在磋商中,医调委表示:如果她不同意可以直接走医疗事故鉴定或者诉讼解决。8月22日23日,记者联系该院电话,但电话一直无人接听。

猜想下,年轻妈妈想要得到一个满意的赔偿,应该比较难。

因为从法律上看,未出生的婴儿确实不能算是民事主体,胎儿是自然人出生之前的状态,就不能享有《民法典》规定的与自然人相关的民事权利。

但是不能说,不算生命。

就调节词来看,这种说辞无非就一个结果导向,尽可能的用最小代价解决问题。但是从人伦和主观角度看,这又是不人道的一种做法确实让人诟病。

但就目前来看还需要再等结果,希望让人满意。但就年轻妈妈的故事,却让人无限感慨:

对年轻妈妈来说,这可能是他人生中第一次孕育生命,也可能是最后一次,原本以为经历10月怀胎能让这个小生命看见这个世界。

但没想到半途夭折。

更没想到在金钱和利益面前,人性,在这一刻会变得如此刺眼,法律和道德底线在他们心中会如此不堪一击,医生的医德是否应该重新定义?

如果可以宁愿选择平安一生。

也不入医院半步。

参考资料:大风新闻《女子尿检显示怀孕却被医生告知未怀孕,开孕妇禁用药导致流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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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闿看很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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