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网友发帖称四川巴中一男子赵某在一家卖酒的公司应聘销售,工作28 天后竟倒欠公司3280元,一时引发热议。
之所以工作28天,还倒欠下应聘公司3280元,据有关报道称,其原因是赵某应聘的这家公司对运营人员除本职工作要求之外,还有额外要求:
1、每月要发50条朋友圈,少一条扣50元,且不能屏蔽朋友圈;
2、每天加10个好友,少加一个扣10元;
3、工作日期不得低于26天,群内动态每天不得少于10条,少一条扣10元;
4、每天总结不少于50字,少一条扣10元;
5、严禁发布除本公司以外的销售信息,发一条扣100元。
我们说,除第4条“日总结”外,其他每一条罚款都与赵某的朋友圈有关。
或者说,赵某倒欠公司3280元(罚款),又主要来自朋友圈部分。
那么,朋友圈又是什么呢?
我们说,朋友圈除是朋友之间私享的一个网络空间外,它什么都不是。
而赵某应聘的这家公司,之所以要让赵某在朋友圈里做这做那,且做不到就罚款,无非就是要强硬地借助赵某的私享空间来达到扩大公司和其酒品知名度的目的。
或者说,这家公司在“绑架”赵某劳动的同时,其实连他的私享空间也一同“绑架”了。
这种做法对吗?
答案当然是否定的。
那么,在当下社会,这种现象普遍么?
答案又是肯定的。
所以,我们要说,男子赵某上班28天倒欠公司3280元虽已迎来后续,经双方协商,赵某已从应聘公司拿到了2300元的工资。
但我们又要说,这种事可能还远没结束。
所以,我们说,尊重他人劳动,尊重他人私人空间,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怕是还有很长一段路要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