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贫困户家庭的孩子好不容易考上了清华大学,本以为可以改变家庭的命运。没想到村委会却以他户口迁出为由,停止了每年6400元的土地分红!这究竟是怎么回事?法院最终怎么判的?
一、案情回顾
王涛是四川成都某村的一名建档立卡贫困户,家里条件十分困难。但王涛十分刻苦好学,2020年高考时以优异的成绩被清华大学录取。
按照国家政策,王涛在学校免除了所有学杂费。同时作为建档立卡户,他家每年还可以获得6400元的土地分红。
然而让人意想不到的是,在王涛上大学后,村委会却以其户口已经迁出为由,单方面停止了这笔分红。
对此王涛十分不解,他多次找村委会沟通,但对方就是不予理会。无奈之下,他只好将村委会告上了法庭,希望讨回公道。
二、案情分析
根据《民法典》规定, 公民的人身自由受法律保护。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
王涛作为一名普通公民,享有合法的财产权益。村委会以其户口迁出为由停发土地分红,显然侵犯了他的合法权益。
《民法典》规定,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
王涛家的土地使用权属于不动产物权,按照法律规定是需要进行登记的。而户籍变更并不影响土地使用权的归属。
《土地管理法》规定, 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相分离的,土地所有权不得随意改变。
这意味着,无论王涛的户籍如何变更,只要他家的土地使用权没有依法发生转移,他就仍然享有相应的权益,包括每年的土地分红。
法院经过审理后认为,村委会擅自停发土地分红的行为确实违法,判决其必须恢复向王涛家庭支付每年6400元的土地分红,直至土地使用权依法发生变更。
三、网友评论
鱼米之乡:考上清华本来是件高兴的事,没想到村委会还和人家过不去,太不像话了!
一苇渡江:法院判得好!俗话说得好,不能吃着碗里的看着锅里的。人家的合法权益哪能说剥夺就剥夺?
对此,大家是怎么看呢?
都清华了,不应该巴结着吗?
这样的村委会就应该解散!鼠目寸光都玩意
封建时代,无恶不作的乡绅对读书种子也会尽力拉拢,这都已成苗了,都不留一丝人情,是量他将来出不了头么![笑着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