惊人!大连六旬老汉偷情时猝死,家属竟然起诉小三索赔12万!

白卡闲聊 2024-04-25 05:47:22

大连一位六旬老汉在外偷情时突发心梗猝死,家属竟将小三告上法庭,要求赔偿12万元。小三却辩称,自己与老汉是两厢情愿,不应承担责任。法院会如何判决这起离奇的案件呢?

一、案情回顾

60岁的张大爷是大连市郊一个村子里的普通农民。一年前,张大爷经人介绍认识了村里的王女士,两人迅速堕入爱河,开始了地下情。

去年5月的一天,张大爷像往常一样到王女士家幽会。谁知好事进行到一半时,张大爷突然心脏病发作,倒在了王女士的床上,经送医院抢救无效身亡。

张大爷的家人悲痛欲绝,在料理完丧事后,便将王女士告上了法庭,认为她是张大爷猝死的直接原因,应当赔偿丧葬费、抚恤金等共计12万元。

而王女士却辩称,自己与张大爷虽然有不正当男女关系,但双方是你情我愿,而且张大爷有心脏病史,猝死并非她所致,坚决不同意赔偿。

二、案情分析

从法律角度看,要判定王女士是否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关键要看张大爷的死亡与王女士行为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以及王女士是否存在过错。

根据《民法典》规定: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本案中,王女士与张大爷发生不正当性关系,客观上造成了对张大爷配偶的损害,但这种损害是精神层面的,与张大爷的死亡并无直接关联。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张大爷的猝死系其原有心脏疾病所致,属于意外事件,王女士的行为与张大爷死亡之间不存在直接因果关系,因此驳回了张大爷家属的全部诉讼请求。

从道德伦理角度看,王女士作为第三者介入他人婚姻,其行为有违社会公序良俗。然而法律并非道德的惩戒工具, 并非所有不道德的行为都须承担法律责任 。本案体现了法律判决与情理之间的冲突。

最终,法院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虽然张大爷的家属没能从王女士那里得到赔偿,但这个案件给世人留下了深刻的警示:婚外情危害家庭,迟早会付出代价。

三、网友评论

@正义君:小三虽然不用赔钱,但她的行为有悖道德伦理,迟早会遭到报应。

@青春的斑马线: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判决尽管不合情理,但在法理上无可厚非。

对此,大家是怎么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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