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这一波疫情中涌现了许多感人事迹,同时也出现了一些人趁人之危强行涨价,而且没有商量余地。家住西安市丈八北路的张先生最近就遇到了一件烦心事。
张先生家住西安市丈八北路都市印象小区2号楼。这个小区地下室内大多数车位是机械式停车位,车板尺寸为固定尺寸,由于张先生车辆宽度大于车板尺寸,无法停入机械式停车位。张先生只能另寻停车位,后经多方打听,2021年1月经业主委员会介绍,租得同小区内4号楼曹先生的固定式车位一个,合同租期一年,年租金¥7000元(含物业费¥960元),每月租金约¥500元。当时双方口头约定长期租用。尽管这一车位为一非标准车位,使用也不方便(车位一侧为栏杆,如车头向外停放驾驶员根本无法上下,只得车尾向外停放从另一侧上下)。但因小区条件所限,这样的固定式车位极少,张先生只能将就着租下这一车位使用。
2021年12月2日,曹先生向张先生打电话,声称因自己不清楚市场行情,上次协议中车位租金偏低,要求协议到期后将车位租金上调一下,由原合同每月租金约¥500元涨为每月¥600元,每年960元物业费¥960元不再包含在租金内,由张先生自理,这样下来,等于一年的租金涨至¥8160余元,涨幅超过15%。张先生当时没有同意,曹先生称租期还有1月多,请张先生考虑一下此事,如果不同意就请另寻车位。张先生就开始在小区内多方打听合适的车位。到12月20日,西安市爆发新冠疫情时,张先生还没有找到新车位,而此时小区人员只能居家,禁止人员、车辆出入小区,谁也不知道何时解封。张先生知道现在寻找车位已不可能,于微信上给曹先生留言,希望按原合同续约,但曹先生毫不理会,一直未做答复。至1月13日,合同已到期,张先生再次联系曹先生,得到的回复是坚持疫情期间涨价。张先生提出解封后找到新车位再议,曹先生仍不同意,微信勒令张先生挪走车辆。此时正是疫情管控期间,该小区为管控区域,人员、车辆均不得外出,曹先生根本不考虑特殊时期困难,坚持说道,张先生如果不同意他要的价钱就收回车位。
无奈之下,张先生向唐延路派出所报警,不久有三名民警赶到小区物业中心约见曹先生。但曹先生多次拒接电话,不肯到场,在张先生及民警的一再催促下,曹先生极不情愿地到了物业中心,同民警、物业人员共同协调此事。此时曹先生却不承认涨价一事,改口称车位自已要用,执意不租了,执意要张先生挪车。无奈之下,在民警与物业人员共同沟通下,物业人员将张先生车辆暂时安置于户外停车场。
疫情期间,新闻媒体纷纷报道,借疫情抬高物价系违法行为,政府也提倡、鼓励减免房租等租金。如果说12月2日尚未爆发疫情,曹先生提出涨价可以理解,但在1月13日,西安市各小区居家管控已有二十多天,曹先生无视疫情下租客的困难,趁人之危,强迫交易;交易不成,恼羞成怒,驱赶租客,不合情理亦不合法,给张先生生活带来极大不便和精神损失。
对于曹先生在疫情期间将车位强行涨价,驱赶租客一事,你是怎么看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