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帮弟弟还70万赌债,妻子30万抵押家中唯一房产,丈夫崩溃求放过

明朝打更人 2022-08-01 14:22:53

“女不嫁妈宝男,男不娶扶弟魔”这句话一直流传在婚恋市场,人们都很害怕遇到一个没有主见的伴侣,也不希望自己的另一半为了所谓的“大家”放下自己的“小家”,所以在结婚之前都会特别注意。

婚前可以做出选择,最怕的就是婚后才知道对方是一个没有主见的人,就像金明一样,与妻子结婚已经三十几年,最后才终于看清妻子就是一个名副其实的“扶弟魔”,她居然将自己家里唯一的房产以30万变卖,仅仅就是为了给弟弟偿还70万赌债,金明最后崩溃求她放过,连称:离婚吧!

(本文图片皆来源于网络,仅配合叙事,侵删)

金明的妻子名为海霞,出生在一个重男轻女观念严重的家庭,她们三姐妹从小就受父母的影响,凡事以弟弟海波为中心,不管什么事情都要以他为先,只要是弟弟受了欺负,她们几个人一定会奋不顾身挡在前面。

海霞作为大姐,对弟弟的溺爱更是不用多说,就连结婚的时候都要将“对弟弟好”纳入一个考核的标准,那时候的金明不知道事情后来会发展得如此严重,所以没有将这个标准当成一回事,后来深受其害。

他们夫妻俩婚后有一个女儿,后来贷款分期买了一套房子,日子过得越来越滋润,生活质量也稳步上升,唯一让这个家庭不稳定的因素就是海波。

金明的腿受伤之后无法正常工作,但是整个家庭的开支无法就此停止,房贷每个月都要从卡上面扣钱,一家子的生活开支也是笔不小的数目,金明省吃俭用自己存了两万元钱,这笔钱可以暂时帮整个家庭渡过这个难关,结果海波一句“没钱用”,海霞就偷偷将这两万块钱全部给了弟弟。

为了这件事情,金明与他发生了激烈的争吵,吵到最后海霞便称金明没有良心,与她这么多年的夫妻情分,居然为了两万元钱争吵,而金明已经不想再听这种话,因为同样的话已经说了三十几年了。

在金明看来,海霞全身心为了弟弟付出,自己的家庭经营成什么样子她根本不在乎,而海波又是一个没有良心的人,不管姐姐们对他再怎么好,他依旧冥顽不化,有好事的时候从来不会想到她们,只在受难的时候伸手要钱,平日里更是连一个电话都不会给金明打。

这些事情本来还可以忍受,但是得知妻子将他们的房子以30万元抵押给银行,随后又将这30万元全部给了海波之后,金明觉得再也无法忍受这样的生活了,海波称自己做生意亏了本,需要姐姐们拿钱周转,三个姐姐东拼西凑给了他70万元,而这70万元全部已经花完了她们都不知道弟弟到底在做什么生意。

以金明对小舅子的认知,他敢肯定海波根本就没有做什么生意,后来在民生调解节目工作人员的了解之下,果然发现海波其实只是因为赌博欠下了70万元,做生意根本就是无稽之谈。

得知真相之后,海霞感觉十分震惊,掩面哭泣,但是她并不是后悔自己绑住了弟弟,而是为金明做出的选择感到痛心。她称自己尽心尽力照顾金明这么多年,就算是保姆也应该发一点工资,但是她什么都没有,仅仅是因为帮弟弟一次就被他狠心抛下,他实在是没有良心,她觉得自己实在是不值。

金明的女儿也知道母亲的做法实在是不得当,所以三番五次地劝说母亲不要为了舅舅的错误将自己的家庭闹散,但是海霞对弟弟的溺爱已经持续了几十年,根本就不是旁人三言两语可以改变的,所以她觉得自己的女儿也不理解自己,更加觉得人生不值得。

金明在为自己的房子发愁,不知道什么时候银行就会将房子收走;女儿在为父母的感情发愁;海霞在为自己的人生感觉不值得;而海波这时候则假惺惺地跪下来称自己一定会将工资卡放在姐姐手上,一定会将这笔钱全部还上。

值得一提的是,他这样的举动已经在每个姐姐家都上演过,二姐和三姐也都因为对他的帮助太多而在办理离婚的事情,之所以在海霞家里表现得情真意切,大概是因为知道自己以后很可能指望不上三位姐姐了。

在这种情况下,金明铁了心要离婚,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金明表示只要可以离婚,家里的所有东西他都可以不要,就算是净身出户也没有关系,至少不用再为小舅子的事情扰乱心神,但是海霞并不同意。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金明和海霞之间并没有感情纠纷,也没有一方感情出轨或者是沉迷赌博等行为,纯粹是因为海霞对弟弟的扶持过度导致的,所以法院在审理时判决两人离婚的可能性较小,但是提起离婚之后,夫妻二人分居一年再次提起离婚上诉的,法院应当准予二人解除婚姻关系。

这个家庭最大的问题在于海霞,而海霞最大的问题在于事到如今还不觉得自己有错,始终认为无限制地帮助弟弟是理所当然的事情,就算不离婚,生活也难以继续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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