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人云“不以规矩,不成方圆”,早在原始社会的部落状态下,就有许多规则的产生,如获取生产资料的分工,剩余财产的分配,以及继承者的人选都是存在一定规矩和秩序的,后续国家形成之后,规矩与制度逐渐以法律的形式存在。
随着社会制度的演进,封建社会逐步到来,为了维护统治,以法律为基础的基本秩序确立下来,一旦违反就需要接受惩罚,根据违法程度轻重,罪犯将会被判处不同的刑罚,轻则罚款流放,重则人头落地,严刑峻法的王朝,死刑是最主流的方式。
古代产生了很多死刑,如枭首,凌迟,五马分尸,炮烙等,后续经过演变,秋后问斩变成最主流的死刑,但也有一定人性化的体现,例如行刑前的断头犯,算是对死刑犯最后的满足。
但奇怪的事,古代死刑犯在吃断头饭时,其中总会添加一块腥臭的生肉,这是什么原因?可别小瞧它,因为其具有独特的作用。
我国古代死刑的演变根据中国古代不同的社会发展阶段,死刑也会呈现出较大的差异,例如在奴隶制社会的夏朝时期,死刑的运用十分广泛,主要原因是私有财产的产生与争夺,其次是国家初步建立,为了保证统治的稳定性,违背政权的做法,全都会被判处重刑。
大量的历史文献中也记载称“左不攻于左,汝不恭命,右不攻于右,汝不恭命,弗用命,戮于社”,主要针对不服从命令的人,全都会被判处死刑,奴隶制社会早期,死刑的种类较多,并且在不断增加,商朝时期,死刑开始走向残酷。
尤其是当暴君掌权时,死刑不仅是用来惩戒违法犯罪之人,也是君王取乐的工具,所以很多所谓囚犯都是在无限的痛苦之中死去,直到西周时期,开始对法律进行改革,其中最为重要的一条就是减少死刑的类型及结构。
但奴隶制社会时期的刑罚始终是不平等的,他会因为犯罪人的身份和地位而变得不同,但因为等级制度的存在,这种情况到封建社会时期也没有发生太大的改变,封建社会初年的秦汉时期,是我国古代死刑罪名最多的阶段。
这一时期非常推翻的奴隶社会制度,但依然保留了大量残酷的刑罚种类,尤其是秦朝用法家思想治国,为了发挥中央集权制度的震慑作用,奠定国家的基础,所以死刑被广泛运用,秦朝的死刑,包括斩首,车裂,活埋,沉水,戮尸等,有19种之多。
多种多样的惩罚也成了秦国灭亡的重要原因之一,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国家政权发生分裂,彼此之间战争不断,但从当时的法律文献来看,死刑的数量逐渐减少,并且不会显得太过残忍。
后续的隋唐时期是我国封建社会中死刑制度较为宽厚的时期,当时推行“化死为生,以轻代重”的主流思想,所以死刑的罪名和数目大量减少,相关的程序也更加完善,到了五代十国时期,因为社会不稳定因素增多,死刑也有相应的增加。
因为当时有多个少数民族政权存在,所以死刑也会具有一些民族特点,很多时候,地方官员也拥有死刑的执行权,到了元明清时期,封建社会已经走入后期阶段,出现了专门的司法机构,对死刑的判决也更加慎重,罪名的划分也更加细致。
到了清朝末年,死刑的制度出现了根本性的变化,社会上也掀起了减少死刑的呼吁运动,但不可否认的是,死刑是始终存在的,剥夺生命的最高处罚,是保证法律权威性的根本要素,但在执行死刑之前,很多朝代都会有一个共同的特点,那就是断头饭。
中国古代一般都是秋后问斩,所以很多死刑犯会有相当一段时间的监禁历程,为了确保这些亡命之徒不在大牢之中闹事,平常只是吃一些粗茶淡饭来弱化其体力,基本不会有太好的饭菜,但在执行前,一般都会有一顿非常丰盛的饭菜。
这就是“不做饿死鬼”的断头饭,一方面讲,这是最后一顿饭,从神灵的角度来说,也能减少死囚的怨气,但奇怪的是,断头饭中总会放一块腥臭的生肉,它有什么作用呢?
古代死刑的仪式感古代的死刑仪式是以“公开性特征”为中心而展开,具体表现为执行场所的公开性,例如在秦汉时期,死刑总是选择在闹市区,或者聚居地等一些人员比较集中的地方,主要目的是起到震慑的效果,为了强化施行的仪式感,司法部门还会专门搭建执行场所。
很多时候在执行之前还会四处张贴告示,所以多数情况下,死刑的执行总是能引来一大群人围观,对于前来参观的具体人员,也没有过多限制,不仅是一般的群众,甚至是犯罪者的家属也有资格到达执行现场,时间一到,刽子手就会动手砍头。
而在死刑执行之前,一般都会给死囚送上一顿十分丰盛的饭菜,这顿饭不同以往,不仅色香味俱全,而且荤素都有,甚至还能破例喝一口小酒,在有限范围内,对死囚的部分请求也会进行满足,看似是上路前最后的恩泽,实际上也是维护统治的体现。
这种“断头饭”的传统早在战国时期就已经出现了,当时的楚国在灭亡一个国家之后,对于所有的俘虏纷纷“饱食而杀”,目的就是展示自己的仁义道德,这种积极威慑性又能表现自己但大德的方法很快被推广并一直沿用。
后续时代的发展和进步程度不同,断头饭的种类和质量也在不断增加,可提供死囚选择的饭菜也在不断增多,虽然官府给出的预算很高,但经过层层剥削,最终到达犯人手中的饭菜并不值那么多钱。
尽管如此,对于长时间遭受非人待遇的死囚来说也算是享受了。
原因之所在引起人们注意的是,无论社会条件怎么变化,饭菜的种类如何增多减少,断头饭中始终存在一样东西,那就是一块儿将要腐烂的生肉,对于这种百年不变的做法,背后的原因也多种多样。
第一个原因就是“心照不宣”地贪污,从很多朝代对死囚的规定来看,最后一顿断头饭必须荤素搭配,当时肉的价格必然高于素菜,所以会给出更多的经费来满足死囚的最后需求,而这一部分钱一般都会被官差中饱私囊。
虽然可以从中获得一定油水,但又不能太过明显,以免被发现问罪,所以只能在保证荤素齐全的情况下,尽可能进行盘剥,而生肉适当是花费最低的荤食,更重要的是,死囚是不会吃这一块生肉的,这也就给了官差“循环利用”的机会。
一般情况下,他们会选择将这块深入保留下来,再次放到下一个死囚的断头饭中,这样就可以再次省下一部分经费制为急用,由于当时的死刑犯即将失去自己的生命,所以对最后时刻的剥削也并不在意,更加不会去举报。
久而久之,这块生肉也会逐渐发霉腐烂,随着时代的演变,断头饭中的生肉也就成了证明官差从中牟利的最有力证据,无论是否用心准备这顿断头饭,那些看守大牢的官差们总是能够从中获得一些利益,所以很多朝代,无论饭菜是否丰富,其中都会出现一块生肉。
第二种原因就涉及一些怪力乱神的习俗,古人认为,只有人才吃熟肉,而吃生肉者就是鬼神,尤其是在国家建立之后,人们对鬼神十分敬畏,并且都会按照时令进行祭祀,奉给鬼神灵魂的祭品之中,就会出现生肉。
正所谓死者为大,在死囚的饭菜中增加一块生肉,从某种意义上讲也是提前对其进行祭祀,在古人的认知之中,因为砍头而死的人,其自身的魂魄是没有方向感的,而有了这块生肉,就可以借它的味道来寻找其他灵魂引路。
也只有这样,来自地府的黑白无常才能顺利引走了死者的灵魂,而作为罪犯被处死的人,并没有多少阴德,所以在奈何桥边,灵魂很有可能被孟婆身旁的恶犬吞噬,要想让自己避免永不超生的悲惨结局,就只能用这块生肉来引开恶犬。
也就是说,这块生肉在古人眼中是由人间走向阴曹地府的通行证,一旦没有它,死囚的魂魄就会一直滞留在人间,而根据当时的“因果循环”论断,灵魂在第一时间就会来寻找杀死他肉体的人。
所以生肉就成了官差和刽子手不可缺少的物品,哪怕是花自己的钱财去购买,也必然会准备一块生肉。
由此可见,这块生肉不仅是死者和生者之间关于灵魂的联系,也成了古代人们不可或缺的信仰,钱财的贪念只在其次,更重要的是灵魂的长眠,所以不能缺少。
参考文献
[1] 赵敏.传统中国死刑中的报应刑思想研究[D].华侨大学,2019.
[2]凡如玉.宋代死刑案件的审理和监督研究[D].南京师范大学,2019.DOI:10.27245/d.cnki.gnjsu.2019.000980.
[3]谌明凤.古代死刑替代制度的当代价值审视[J].法制博览,2019,(01):43-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