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征管法(征求意见稿)有哪些新的变化?对企业有什么影响?

郑文谈经济趣事 2025-04-03 11:36:34

现行的税收征管法是1993年颁布实施,2001年全面修订,2013年、2015年配合商事制度改革对个别条文进行了修正,距离上次全面修订已经过去24年。

本次修订新增16条、删除4条、修改69条,新的税收征管法的实施对企业有哪些影响?会计人员应该关注哪些内容?

引用了电子商务法,要求电商平台需要向税务报送经营者的信息,对电商行业影响较大。

征求意见稿第二十九条中提出,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和其他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应当按照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期限和目录清单向税务机关报送平台内经营者的身份信息和与纳税有关的信息。应当按照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办理平台内经营者、从业人员纳税申报等相关涉税事宜。

征求意见稿第七十二条中提出,对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和其他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处平台内经营者、从业人员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50%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编者注:该条款对电商企业影响较大,电商企业以后需要税务合规了。

电商平台(如天猫、京东、拼多多、抖音等)向税务报送经营者信息势在必行,下一期将为经营电商的老板和财务分析《互联网平台企业涉税信息报送规定(征求意见稿)》的影响。税务机关检查时,可以书面要求电商平台提供相应的资料。如第六十二条的第6款,书面通知电子商务平台和其他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电子支付服务提供者,提供与纳税相关的电子商务交易、其他网络交易和电子支付情况。电商平台可能需要代扣代缴了。经申请批准,可以免于加收税收滞纳金,但是要求很高

征求意见稿第四十二条中提出,经省级以上税务机关批准,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免于加收滞纳金:

(一)因不可抗力导致无法按期缴纳或者解缴税款,在相关情形解除后3个月内补缴的;

(二)因入库地点、税种属性、征收机关等变更需要重新缴纳或者解缴税款的;

(三)向税务机关缴纳或者解缴已超过追征期税款的;

(四)税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编者注:现行税法的滞纳金是税务系统自动计算,涉及补税的滞纳金也没减免的政策。本次征求意见稿首次提出可以免于征收,虽然要求高,毕竟还是“松口”了。

企业欠缴税款的责任扩大到主要负责人和实际控制人

征求意见稿第五十一条和第六十八条中,都提出欠缴税款的纳税人或者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需要出境的,应当在出境前向税务机关结清应纳税款、税款迟纳金或者提供担保

编者注:现行征管法中都是要求法定代表人承担责任,现在加入“主要负责人”“实际该控制人”的责任,以后想要通过更换法定代表人来逃避责任就不可能了。

行政复议是行政诉讼的前置条款,申请行政复议不需要先交纳税款。

征求意见稿第一百零一条中指出,企业同税务机关在纳税上发生争议时,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必须先依照税务机关的决定缴纳或者解缴税款及税款迟纳金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然后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应当凭税务机关出具的缴税证明或者担保证明受理。

编者注:本条变动较大,现行征管法要求企业行政复议前需要缴纳税款或担保,导致很多企业不敢行政复议。

将跨部门联合执法、信息共享写入法律条款,后期多部门联合执法成为常态化。

征求意见稿第六条中提出,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建立、健全税务信息提供与共享机制,实现税收基础信息共享共用。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根据税收征收管理工作需要,可以通过国务院公安、金融管理、海关等有关部门查询纳税人的身份、账户、资金往来、进出口等与税收有关的信息,有关部门应当予以配合和协助。

公司注册后,不需要再办理税务登记,市场监督局直接向税务传递信息。

征求意见稿第十八条中提出,企业在市场监督局办理设立时直接取得纳税人识别号,税务机关不另行进行税务登记。应当将办理设立、变更、注销、吊销、撤销等信息与税务机关实时共享。

清税,是办理工商注销的前置条件

征求意见稿第十九条中提出,纳税人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其他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前,应当向税务机关办理清税证明。

税务机关可以通过信息共享取得的资料,不得再要求企业提供

征求意见稿第二十条中提出,税务机关与有关部门实时共享能够取得的资料、信息,不得要求纳税人、扣缴义务人重复提供。

首次提出电子凭证,认可电子凭证的计税依据

征求意见稿第二十三条中提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使用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电子凭证,可以作为记账、核算和计算应纳税额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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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文谈经济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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