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前,住建部、国家发改委等13部门联合下发《关于推动智能建造与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
“大力发展建筑工业化为载体,以数字化、智能化升级为动力,创新突破相关核心技术,加大智能建造在工程建设各环节应用,形成涵盖科研、设计、生产加工、施工装配、运营等全产业链融合一体的智能建造产业体系,提升工程质量安全、效益和品质,有效拉动内需,培育国民经济新的增长点”。
推进建筑机器人应用:以钢筋制作安装、模具安拆、混凝土浇筑、钢构件下料焊接、隔墙板和集成厨卫加工等工厂生产关键工艺环节为重点,推进工艺流程数字化和建筑机器人应用。
推动在材料配送、钢筋加工、喷涂、铺贴地砖、安装隔墙板、高空焊接等现场施工环节,加强建筑机器人和智能控制造楼机等一体化施工设备的应用。
江苏苏州:2023年底,全市5万平以上房建工程全面使用建筑机器人辅助施工!
2023年3月,苏州市住建局印发《苏州市2023年度智能建造推进工作要点》(苏智能建造办〔2023〕1号)。
率先推广建筑机器人应用要求试点项目先行应用建筑机器人;
2023年5月起,政府投资房建工程单项5万平方米以上项目,应率先试用成熟建筑机器人;
至2023年底,全市单项5万平方米以上房建工程项目全面使用建筑机器人辅助施工。
编制应用建筑机器人补充定额广泛调研企业应用建筑机器人情况,结合项目实践,编制《建筑机器人补充定额》,优先制定整平机器人、抹平机器人、喷涂机器人和ALC墙板安装机器人等成熟机器人的补充定额,保障满足建筑机器人施工计价需要。
目前,碧桂园、中建的建筑机器人大量应用在全国各工地上:
▲碧桂园混凝土整平、抹平机器人
▲中建八局地面抹平机器人
▲碧桂园外墙喷涂机器人
▲中建科技智能钢筋绑扎机器人
28个项目先行应用建筑机器人2023年5月26日,苏州市住建局发布《关于2023年度苏州市智能建造试点项目的公示》,共28个项目,根据苏智能建造办〔2023〕2号的申报要求,建筑机器人的应用是必选项。
申报条件基本要求:项目在以下建筑工业化、数字化、智能化领域至少应用3项智能建造技术:
建筑机器人、造楼机等新型建造方式应用(必选);
BIM技术应用;
智能施工管理;
装配式建筑;
预制构件生产全过程感知和质量可追溯管理;
智慧运维;
建筑产业互联网;
其他智能建造技术。
激励政策:被确定为试点的项目,可直接入选“姑苏杯”,优先推荐申报“扬子杯”,支持申报国家优质工程和鲁班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