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高彩礼,根源是生儿子才分地?委员建议:保障农村妇女权益!

一介村夫 2024-03-08 12:20:30

在农村,土地是农民最为重要的权益之一,虽然说近年来不断有农民离开土地去往城里打工,但老家有地跟没地,是完全不一样的两种情况。无论到什么时候,土地都是农民最基础的保障。

近日,关于农民土地权益,全国政协委员蒋胜男提出了一个新观点:农村高彩礼,根源在于“生儿子才分地”。这个观点把当前农村高彩礼这个社会问题,跟“生儿子才分地”联系在一起,让人耳目一新。

蒋胜男在调研中发现,有的地方农村存在这样的情况:只有生男孩,才会分配土地,生女孩的话就不分,或者是有的村子给男孩多分土地,女孩少分。那么农村女孩没有地怎么办呢?等结婚出嫁后,到丈夫家村子里分地。

还有的地方,原本未婚女孩是有地的,但等到一定年龄后,不管是否出嫁,都要收回土地,也是让女孩出嫁后分丈夫村子的地。要是结婚后又离婚了,女方从男方家获得的土地就得留下来,就会出现女方虽是农村户口,却没有土地的情况。

因为在分地上女孩不如男孩,很多村子就出现了“生女儿不如生男孩”的情况,有的家庭甚至生几个男孩,也不想要一个女孩。这就进一步导致男女性别比失衡,男多女少,等到结婚年龄,自然就会出现女方处于主动地位,随意提出高彩礼等条件,加剧了结婚难。

蒋胜男委员认为,由于农村女孩没有土地,结婚后获得土地还必须依赖男方,导致农村妇女地位缺失,在一定事实上形成了妇女依旧活在“在家从父、出嫁从夫、夫死从子”的“三从”现实。

由于女孩分地不如男孩,这是一个切实的利益问题,就导致农村女孩在自己家也不受重视,因为不能给自己家带来土地,而是结婚后去分丈夫家里的,导致部分农村家庭依然“重男轻女”。

所以蒋胜男委员提出,农村妇女权益缺失的根源,就在于分地。“失地导致失位,失位导致失语,失语导致失人”,应该大力保障农村妇女的土地权益。

保障农村妇女的土地权益,确实没问题,但笔者想说的是,现实生活中,大多数农村,分地时是不分男女的,都是按家里人口数量,而非男女有别。至于说调研时发现的,应该只是少数地方,这确实是不应该,也是违法的,可以向上级部门举报。

笔者就是农村人,上次分地时,笔者村子里就是按人口数分的,每家几口人,就给几口人的土地,无论男女老幼,每人一份。并且就女孩来说,承包地一般是这样的:如果出生后,赶上了统一分地,就会在自己娘家有一份承包地。这份承包地,等到结婚出嫁,也不会带走,还留在娘家,一直到下次集中分地才会取消。

而自己在丈夫家,在下次集中分地之前,是没有自己的承包地的。等到下次再分地,娘家没有自己的地了,就可以在丈夫家获得一份承包地。

至于说离婚,按照规定,属于自己的承包地,无论是在娘家,还是丈夫家,离婚后都是归自己的,自己可以耕种,也可以租给别人获得租金。只不过实现起来比较难,毕竟娘家还有兄弟,丈夫家也还有人。

更需要提的是,农村上次统一分地,是在1997年前后,离现在已经接近30年了。这期间,绝大多数村子都没有再分地,并且下次分地,可能要等到2057年了。

在1997年之后新出生的农村人口,无论男女,事实上都是没有自己的承包地的。所以说,绝大多数农村,新出生的女孩没有地并不是啥问题,因为男孩也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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