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古以来,我们都有欠债还钱天经地义的说法。可是,自从有了法律的人权保护以后,这些欠债人却总想着欠债不还,破坏契约精神。
为了不还钱,这些老赖想到了跑路、消失、离婚、贱卖、高买等一众办法,而为了让这些人还债,债权人需要各种搜集证据,执行干警需要千里奔赴。不仅如此,甚至还需要学会计谋百出,才能拿回本属于自己的钱。
从出其不意的拍卖房屋,到出现在结婚当天的家门口,执行干警为了让老赖还钱,想到了各种办法。
下面,俣哥就结合两起实际案例,为大家讲解一下,如何才能让欠债人老实还债,我们在遇到欠债人借钱不还的时候,又应该如何才能让对方还钱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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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出其不意
在与老赖的战斗中,不论是债权人还是执行干警,一定要学会出其不意这招。
2022年的时候,金某在福建省三明市经营一家超市,从马某处批发进购蔬菜。因为两人长期合作建立了信任基础,因此有些货款就没有及时结算。再后来,金某又因为经营不善,超市倒闭。马某和金某一算才发现,原来金某欠了马某18.8万的货款没有支付。
马某多次催讨无果后,于2023年8月将金某告上三明市三元区法院,胜诉后又申请了强制执行。立案以后执行干警发现金某的账户上不足百元,但是他在江西有一处房产。
而金某为了想要欠债不还,不仅不接听执行干警的电话,对于江西法院协助到案涉房产张贴腾房的公告也不为所动。而到了腾房期满以后,执行干警再次向金某发去短信,对方依旧没有任何表示。
在执行干警千里奔赴,从三明市三元区到江西省开展异地执行的时候。在到达金某江西房产所在地后,执行干警特地在清晨6点的时候上门查找,却无人在家。
随后干警在物业处查询了水电缴费情况,确认金某没有入住该房屋。同时,执行干警还通过物业联系上了金某。金某更表示其在外地赶不回来,同意让家属配合法院开门调查房产。
而法院在联系马某和金某开展远程调解的时候,金某靠着该房产地处偏僻,加上近期房价下跌,拍卖时价值不高,而且拍卖后得到的资金也要优先偿还房贷,能给马某的钱将所剩无几这一点,以及认为这样可以拿捏法院,让法院不会轻易拍卖房产这一点,直接打压马某的欠款。
金某在远程调解中死咬只能还6万元,并且要求马某撤案。也就是说,原本18.8万元的欠款,金某只想还6万元就想要彻底终结这起债务纠纷。
而金某也确实拿捏到了马某,马某向执行干警咨询道:“房子就算卖了也分不到什么钱,这可怎么办?”但是金某虽然拿捏到了马某却明显没有拿捏到执行干警。
执行干警为马某分析道:“虽然拍卖房产能分到的钱不多,但金某已将该房产装修完,可以看出金某实际上是想自己入住的,他并不想房子被卖掉,如果此时犹豫不决,更会让对方得寸进尺,觉得法院拿他没办法,建议先将其房产进行挂拍,这样更能给被执行人金某造成明确的压力。”
马某同意了执行干警的方案以后,法院对房产进行了评估、查封,法院向金某及其家属送达了评估报告和网拍事项通知书,并明确告知该房屋要在网上拍卖。
金某在网上看到自己的房屋以后,急忙联系了法院愿意筹钱还款。经法院调解后,马某为了尽快拿到钱,愿意减免一部分货款,双方一致同意金某向马某支付15万元货款结案。
最终,金某的欠债一次性到账,案件执结完毕!
这里的可怕是,欠债人对债权人金某完全拿捏,如果不是执行干警分析,那么金某很可能只会以6万元即买断了价值18.8万元的欠债,让债权人明吃大亏。如果不是执行干警千里奔赴,那么很可能债权人连6万元都没有,更不用说最后的15万元了。
除了出其不意以外,如果要想拿回欠债,还需要学会借力打力。
2、借力打力
在《“终本”以后咋办?没关系,3招教你要回欠债!》这篇推文里,俣哥就已经为大家介绍了如何通过特殊日子,来迫使欠债人还款。
2014年,河南省杞县村民杨某就以做生意资金短缺为由,向其朋友贺某借款30万元,可是直到2019年,杨某也才陆陆续续还了10万元。还有20万元讨要无果后,贺某将杨某告上了法院并胜诉,且申请了强制执行。
但判决生效以后,杨某并没有履行,法院经过网络查控也仅发现杨某名下只有8000元,就再也没有其他资产了,最终案件进入无奈终本的阶段。
不过,事情在2024年出现了转机。2024年1月,贺某得知杨某的女儿会在年前出嫁,于是立即联系了执行干警。干警依据多年经验,决定在杨某女儿出嫁那天才一探究竟,并迫使杨某履行自己的义务。
在杨某女儿出嫁当天,执行干警在结亲队伍尚未到达以前就来到了杨某的家里。面对这样一群不速之客,杨某害怕在喜庆日子有冲撞,更怕对方会将其拘传到法院,影响自己女儿的出嫁。因此,勉强愿意先偿还一部分欠款,余下的部分会分期偿还。
已经借出有10年的债务,本已经没有找回的希望,结果却因为执行法官在恰当的时间出现在恰当的地点,迫使对方最后偿还了部分欠债。
虽然本案与上述三元区案件不同,但都是通过执行干警的部分操作手段,最终才实现了顺利执结。同样的,也告诉我们在找老赖追欠债的时候,也要采用一些手段。
3、操作手法
在债务纠纷中,我们除了要积极寻找欠债人、以及欠债人名下的资产以外,对于上门要债,或法院执行干警上门时间,也一定要选择好。
比如,在个人或法定重要节日去寻找或拘传对方,相比平时会更有震慑力。另外,尤其是在特殊日子上门的时间也一定要把握好,如果直接将欠债人的事迹暴露在大众面前时,是否会引起欠债人的逆反心理,还是会迫使欠债人屈服,都要考虑清楚。
比如上述案件中,执行干警就是在杨某女儿出嫁且结亲队伍到达之前提前抵达杨某家里,对杨某形成了非常强有力的震慑,才迫使杨某还债。
其实,在债务纠纷中如果有执行法官或执行干警亲临,会有极大可能解决债务纠纷。但是,因为很多法院执行案件堆积,不可能每一件都面面俱到。所以还是需要债权人多多发挥主观能动性。
最后,再给实在走投无路的朋友提供一个可能会有帮助的方案,那就是如若上诉的法院在成都市内,且对方拖欠的金额超过了100万,并且申请强制执行已经超过3年,却依然没有任何效果的话。俣哥建议可以把故事和俣哥说一下,教您制服老赖。
另外,还是要再次说明,法院是彰显法律公平与正义的地方,而法院执行局也面临着人手不够的现实。所以,如果在遇到老赖欠债以后,只是单纯的希望法院能完成你上诉以外的所有事情,帮你成功拿到欠债的话,就一定要做好失败的可能。
所有欠债人一定要记住!找回欠债不完全是法院的责任,更是债权人的责任。债权人都不主动的话,谁又来主动帮你呢?法院收取的诉讼费、强制费,不是作为市场交易的收费。所以,大家一定要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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