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赖欠债不还?没关系,能要回来了!

俣哥说刑法 2024-03-06 16:32:07

截至2024年3月5日,2024年全国法院执行案件数量中新收案件数量约295.8万件(记得前段时间看是307万件的),已结案件数量为157.3万件。可以说一半以上的案件都没有得到执结,而且这还不包含前几年没有成功执结的旧案。

因此,结合现实的无奈,俣哥经常看到有粉丝在后台留言说:“法院“赢了”我的诉讼费,律师“赢了”我的律师费,老赖“赢了”我的钱,而我“赢了”一张纸”。

可是,即便是这样,我们为什么还要坚持起诉呢?就因为我们忍不下那口气,更因为如果我们不起诉,那么一旦过了诉讼有效期或证据丢失以后,那么法院就会判债权人败诉,彻底没有了以合法手段拿回欠款的可能;而只要我们提起了诉讼,并且胜诉了,哪怕现在不能及时要回欠债,但其实还是有一些要回来的可能性的。

下面,俣哥给大家讲讲,债权人为什么哪怕要不回欠债也要起诉?起诉以后怎样才能要回属于自己的钱?我们的借贷过程中,又应该怎样才能防止自己被坑?

还没有关注俣哥的朋友可以点赞、关注俣哥。如果您有借贷纠纷,金额在100万以上,且上诉法院在成都的话,那可以把你的故事告诉俣哥,也许能帮到你。

1、为什么要起诉?

明知起诉以后大概率不能要回属于自己的欠债,而且还要缴纳一定数额的律师费、诉讼费、执行费等,可以说是一个明知必输的结局,我们为什么还是要坚持一定要起诉呢?

我们在《明明起诉没用,老赖依旧不还钱,为什么还是要起诉?》这篇推文里提到过,在法治社会、人权社会的基础下,任何讨债、要债的手段和行为都要遵守法律法规。因此,过去的一些非法手段,在如今的和谐社会必然会遭到“和谐”。

所以在这样的环境下,除了等欠债人良心发现以外,债权人能做的,其实就只有起诉欠债人了!

尽快起诉主要有4个好处,首先是能够确保自己的诉讼时效不过期,法律从来不保护在权利上睡觉的人。在《借给朋友61万,法院却判决不用还了,债权人该如何维权?》这篇推文里,我们就举过实例,明明老陈可以拿回自己的61万借款,但就是因为超过了诉讼时效,最后欠债人可以正大光明、合理合法的不还钱。

老陈明明借出了钱,最后钱没了、朋友没了、律师费要给、诉讼费要给,还把自己给气得不行,不可谓不是血亏。

同时,对于债权人来说,在正常情况是无法得知欠债人的实际家庭情况的,因为不论是银行还是不动产交易中心、车管所等相关机构,都不会把欠债人的存款、房产、车辆信息、创业信息等公布给非当事人或当事人的委托人。

因此,只有当债权人起诉以后,才可以委托律师或通过法院去了解欠债人的实际资产情况,从而帮助实现借款回归。

另外,尽快起诉还可以尽最大可能的确保自己胜诉,不然时间拖得越久,相关资料遗失的风险越大,而起诉胜诉的可能性也会越来越小。同时,还能对欠债人进行高消费限制,迫使欠债人积极偿还债务。

最后,还有一个非常重要的点就是法院的首封权,如果欠债人有多个债权人的话,法院会首先将欠债人名下的资产赔偿给资产抵押方(理论上资产属于别人了);在欠债人名下的没有资产牵扯抵押,且欠债人有多个债权人的情况下,法院会优先保障最先起诉查封资产的人。

所以,哪怕起诉了有拿不回资产的风险,也一定要在借贷关系紧张的时候,尽快起诉,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同时,即便是欠债人现在名下没有资产、没有房产等,也并不是债权人就没有机会拿回属于自己的欠债,只是这个时间跨度会比较长而已。

2、如何拿回欠款?

俣哥在《老赖没房没车没存款,就没法了?这些钱你试过吗?》这篇推文里提到过,即使老赖在没房、没车、没存款的情况下,其实也有偿还债权人欠款的可能,只是这种可能的耗时会比较长,但可行性非常高。

只要欠债人不是农民,不是没有正式的工作,那么一般情况来说,凡是公务员、事业编制、国企职员、央企职员、上市公司或部分私企职员,以及部分环卫工、建筑工,可能都有住房公积金。

一般情况下,住房公积金属于是国家管理资金,属于专项专款,包括法院、政府等机构都无权对其中的某些资金进行具体支配,但只要满足了一些条件,那么法院还是可以对被执行人的住房公积金进行冻结或划扣的。

其中主要包括被执行人退休、死亡(或者宣告死亡)、出境定居(主要指移民)、与原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住房公积金账户已封满6个月的这4种情况。

尤其是住房公积金账户封满6个月和退休以后,由法院直接冻结并划扣该资金用于偿还欠款的实操性还是非常高的。另外,与公积金相对应的,其实还有欠债人的养老金。

而且,相对于住房公积金的“可能性”拥有(大部分人没有),养老金的拥有度还是非常高的,哪怕是务农的农民,和外出的农民工,极大部分的人哪怕没有公司为其购买,也在自行购买。并且,随着时间的推移,养老金的普及率会越来越高。

所以,如果法院能够执行社保养老金的话,那么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较为有效的帮助债权人拿回欠款。

但是,养老金与公积金一样,都属于是国家管控的专项资金,属于专款专用,是不能直接冻结、扣划的,而是需要等到养老金或退休金发放的时候,再由法院通知其发放机构进行冻结和扣划。

而债权人胜诉并申请强制执行以后,虽然会因为找不到欠债人或欠债人名下没有资产而终本,但胜诉与恢复执行是没有时间限制的,也就是说只要能达到欠债人退休,那么就能冻结扣划其公积金账户上的资金,和养老金账户上每月发放的金额。

一句话就是,只要上诉了,只要够长寿,那么就有极大可能要回欠债!(另外,包括有些有村集体分红之类的,也可以抵债。)

因此,不管自己现在是否会亏,一旦遇到了债务纠纷,就一定要尽快到法院起诉。不过,还要明白的是,如果想要拿回钱,那么真正能靠的只能是自己。

3、最后的办法

即使是在“比命长”的要债活动中,债权人也一定要明白,要债是自己的事情,法院只是一个辅助机构,千万不要把所有的希望都寄托在法院、法官身上。不要以为只要上诉了,要债的事情就交给法院了。

因此,债权人除了要知道欠债人名下有哪些资产以外,甚至于包括欠债人是否有购买公积金、养老金,养老金在哪个城市购买,以后由哪个单位进行发放等,都需要了解清楚。同时,还需要对欠债人的动向了如指掌。

俣哥遇到过非常多的粉丝在线上的后台咨询,和线下聊天中都发现,有许多债权人在想要找欠债人要债的行为中,甚至连欠债人在哪里都不知道,以为只要找了律师或执行法官,就能找到人、找回钱。

这根本就是非常“单纯”的想法!

债务是自己,被欠的钱也是自己的,只有自己上心,才能切实要回属于自己的欠债。所以,包括欠债人在哪儿,欠债人名下有哪些资产,欠债人转移了哪些资产(只是没法证明),欠债人有哪些渠道收入,欠债人可能会获得的分红或补贴有哪些,债权人都需要知道。

俣哥还是说一句,不好听但很实用的话,法院并不负责帮你把钱拿回来,所以一定要发挥自己的主观能动性。

最后,再给实在走投无路的朋友提供一个可能会有帮助的方案,那就是如若上诉的法院在成都市内,且对方拖欠的金额超过了100万,并且申请强制执行已经超过3年,却依然没有任何效果的话。俣哥建议可以把故事和俣哥说一下,教您制服老赖。

其实在我们借出资金的那一刻起,就一定要做好长期战斗的准备,也千万不要只把希望放在法院身上,法院毕竟只是一个裁判机构。一定要把自己训练成一个超级特工,只有能够掌握对方真实的资产证据,才能帮助自己拿回本属于自己的钱。在借出资金的时候,一定要控制好总额,千万不要因为借款而影响自己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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