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遇到债务纠纷以后,每个债权人最怕的就是对方名下没有资产,最恨的就是对方有资产却转移了。但在遇到对方转移资产的时候,最希望的就是能够拿到对方转账、消费的记录,一方面可以证明对方名下有钱,另一方面也可以因为拒执罪起诉对方。
但有没有债权人想过,如果债权人千辛万苦拿到的欠债人转账记录或消费记录,法院执行法官却并不认可,那债权人又该如何操作?什么样的证据才能被称作证据?普通债权人又应该怎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呢?
下面,俣哥就结合实例给大家讲讲,为什么有些证据并不被认可,债权人要找怎样的证据才行。还没有关注俣哥的朋友可以点赞、关注俣哥。如果您有借贷纠纷,金额在100万以上,且上诉法院在成都的话,那可以把你的故事告诉俣哥,也许能帮到你。
1、谁找证据?
前段时间,俣哥写了一篇推文《老赖不还钱怪法院?请注意,要钱不是法院的事!》,引起了粉丝们剧烈的讨论,非常多粉丝义愤填膺。粉丝们觉得既然起诉了,那法院就有责任帮债权人把欠债拿回来。
但俣哥在这里还是要再说一句,粉丝非常不爱听,但现实就是如此残酷的话,那就是起诉并不是责任转移,想要回欠债,还是要靠债权人自己,而不是法院!
截至2024年3月12日,2024年全国法院新收执行案件数量为331.8万件,其中只有178.7万件得到了执结。也就是说从大数据上看,每个法院新收的案件中约有一半得不到执结,只能最后无奈“终本”。
而这一半中还不包括过去三年中未完成执结的“终本”案件。
法院有没有义务帮助欠债人找回欠债呢?法院执行局明显有这个义务!但是,债权人在希望法院执行局能够要回债务的过程中,也应该明白,法院执行局明显没有足够的人手针对每一个案件。
因此,法院为了能够帮到更多的人,只能选择先对简单、容易的案件进行处理,寄希望于欠债人能够主动提供相关证据;而对于处理困难的案件,大多数法院也没有过多的人力去调查、取证。因此,其处理只能略微延后一些。
假设,某欠债人在做好资产转移以后消失得无影无踪,那么法院只能通过不断地走访与查询欠债人名下的账户情况来确定欠债人在哪里。随后,法院还要通过欠债人复杂的关系网络,去查询对方是否转移了资产,而且还要找到切实的证据。
那么这一段时间内,需要调集的人力、物力、时间成本,势必会造成数倍、乃至数十倍的案件积压。
每一个债权人都一定要清楚,法院虽然有责任帮你,但不一定有“能力”帮到你。
因此,凡是真的想要真正拿回自己欠债的债权人,一定要记得发挥自己的主观能动性,尽可能地去掌握欠债人的行踪、消费记录等,掌握了一定线索以后,再由法院执行局干警进行查证、拘留等。
所以,债权人对自己能够收集到的证据,也一定要有所甄别。
2、找什么样的证据?
如果债权人已经拿到了欠债人微信转账的记录,可以到法院起诉对方拒执罪吗?
有粉丝曾向俣哥咨询:“有在强制执行期间被执行人有微信转账记录,可以到法院起诉其拒执罪么?”
但法院执行法官的回复是“没法证明他微信转给别人的钱是他的钱”,且这个粉丝认为执行法官不作为,甚至闹到了要换执行法官的地步。那为什么明明有老赖微信转账的记录,执行法官却并不认可这份证据呢?
因为这份证据存在不确定性,不能确定欠债人微信转账的资金就是属于欠债人,有可能别人只是借他的账号走账,或者别人暂时借用了该微信号进行了转账等。
因此,如果要证明某笔资金是否属于欠债人,就一定要追溯到资金的源头或资金的末尾,给这笔资金一个定性。比如,如果该资金是上游对其发放的工资、工程款、拆迁款等,那么就能证明该资金完全属于欠债人。同样的,如果该笔资金被用于欠债人还债、自己享受类的消费,都能证明该资金的归属。
而只要证明了该资金的归属以后,法院就能对欠债人转移资产的行为进行处罚。
比如江西省宜黄县村民罗某承包了某工程,但当工程完结以后,罗某拒不付款。哪怕被起诉,且申请了强制执行,且有执行干警对其释法说理,罗某也毫不在意。但后来法院执行干警却发现了罗某的微信账户中存在大量收款记录,并且还在某平台花了近1万元用于打赏女主播。因此,债权人对罗某提起了刑事自诉,且法院依法立案。
为什么罗某的证据可以被认定为证据,我们粉丝的证据就被法院执行法官不认可呢?
因为罗某收到的钱并没有再次转移出去,而且罗某还拿这些钱打赏了女主播。因此,法院可以认定这笔钱是完完全全属于欠债人的。
所以,我们要确定,债权人如果想要拿回属于自己的欠债,就一定要找到相对完整,可直接证明的证据。
3、怎样维权?
很多债权人都非常疑惑,债权人要怎样找证据,什么样的证据才算有用呢?俣哥再给大家简单分析一下。
首先,如果遇到了债权人跑路的情况,那么债权人可以通过线下盯梢、共同的朋友、朋友圈以及其他的社交娱乐软件等(比如某音、某红书等),确定欠债人所在的位置,防止欠债人消失不见。
其次,债权人的线下资产有哪些,债权人一定要清楚,比如对方的车辆是否有藏在别的地方,高价值器具是否有藏在别的地方。
再次,如果对方有转移资产,那资产转移给谁了?比如离婚分房产的现状,离婚以后双方是否依旧住在一起,房产是否有出售、抵押等,房产出售是否成功等,债权人一定要通过合理合法的手段了解这些信息。
而每次了解到的信息是否有用,就一定要及时与执行法官或干警联系。
另外,再说给广大债权人说一个大家都不会说的实话,那就是一定要尽量给执行法官或干警留下一个好印象,才能最大限度有利于债权人拿回欠债。
最后,再给实在走投无路的朋友提供一个可能会有帮助的方案,那就是如若上诉的法院在成都市内,且对方拖欠的金额超过了100万,并且申请强制执行已经超过3年,却依然没有任何效果的话。俣哥建议可以把故事和俣哥说一下,教您制服老赖。
另外,还是要再次说明,法院是彰显法律公平与正义的地方,而法院执行局也面临着人手不够的现实。所以,如果在遇到老赖欠债以后,只是单纯的希望法院能完成你上诉以外的所有事情,帮你成功拿到欠债的话,就一定要做好失败的可能。
所有欠债人一定要记住!找回欠债不完全是法院的责任,更是债权人的责任。债权人都不主动的话,谁又来主动帮你呢?法院收取的诉讼费、强制费,不是作为市场交易的收费。所以,大家一定要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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