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万为自己铺下黄泉路!2003年武汉“2·11”杀人埋尸案侦破始末

虫虫阅览趣事 2025-03-22 03:28:38

导语:他临老入花丛,陶醉在温柔乡。为博一笑,他出手阔绰,给了她50万元,这厚厚的一沓钞票,竟为他自己铺设了一条黄泉路……

2003年2月8日,农历正月初八,春节后上班的第一天。湖北省财政厅预算外资金管理局主任科员王志斌(男,时年58岁)的办公桌空着,大家都沉浸在春节的喜悦中,谁也没有在意。

2月9日、10日,王志斌的办公桌仍然空着,大家开始觉得不正常了,议论纷纷。王志斌的家人更是忧心忡忡。

2003年1月23日晚9时左右,王志斌给家里打了一个电话说在外面有事不能回来后,就一直没有再和家里联系。而单位也证实,没有派王志斌到外地出差。

王志斌就这样离奇地失踪了。

春节7天假日,王的家属整天提心吊胆,希望其春节后会回来上班。但是3天过去了,王志斌仍杳无音讯,就像从人间蒸发一样。

2003年2月11日,王志斌的家属来到武汉市公安局武昌区分局水果湖第一派出所报案。

由于失踪者的特殊身份和工作单位的特殊性,引起水果湖第一派出所领导的高度重视并迅速上报至分局。根据分局领导指示,由刑侦大队重案三队和水果湖第一派出所组成专案组侦查。刑侦大队重案三队是一支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的队伍,破获了“3·21”入室抢劫杀人案、“8·29”爆炸案、“8·24”持枪杀人案等一批重特大恶性案件,得到省厅、市局等领导的多次表扬。此次,领导再把任务交给他们,既是对他们的放心,也是对他们的再一次考验。

“2·11”专案组熟悉案情、研究侦查方案、制定侦查措施。大家一致认为,要找到王志斌的下落,首先要查出王志斌为什么会失踪和最后一个见到王志斌的人。王志斌失踪这么长时间只有两种可能:要么是携公款潜逃,要么是被人暗害。

专案组围绕王志斌迅速开展工作。王志斌在湖北省财政厅预算外资金管理局工作时不多言、不多语,和单位的同事关系处理得还可以。

据同事反映:王志斌交往关系也不复杂,为人比较老实。

调查了解:王志斌做会计工作,只管账不管钱,因此携款潜逃的可能性不大。

专案组为稳妥起见,2002年2月12日,在省财政厅预算外资金管理局领导、省财政厅保卫处领导和王志斌的家属等人的见证下,将王志斌的办公桌、文件柜等打开,对王志斌的物品进行清理。工作账本均完好,没有任何问题。

但是,专案组在王志斌的办公桌内发现了一个私人账本,上面记载着什么时候在什么地方给了多少钱,或者什么时候在什么地方花了多少钱,两项都是对一个叫王新兰的人。

侦查员初步估算大概有人民币50余万元。

另外在办公桌内还发现了几封写给王新兰的情书。

两条线索同时指向王新兰,专案组决定将这作为重点线索进行查证。

根据1月23日21时左右王志斌与家里联系过的线索,专案组对王的手机通话情况进行了调查。

1月23日14时左右,王志斌接到一个在中南商业大楼附近的公用电话;

16时左右,接到一个江岸二七附近的公用电话;后手机信号到了新洲;

20时左右,手机漫游到了黄冈地区麻城市;

21时左右,王用手机给自己家里打了一个电话以后,就再没有通话记录。

侦查员从王的办公室里发现了一个王新兰的手机号,这个手机于2003年1月24日也就是王志斌失踪后的第一天停机。

专案组查明这个手机号的登记机主叫王胜,家住麻城市古楼办事处桃园村。

2月14日,侦查人员到麻城古楼派出所调查了解到:王胜在桃园是空挂户,其一家三口人,母亲张某及其姐姐王新兰(1977年5月24日出生,汉族,初中文化程度)实际住在麻城市闵集乡王家曹门村,属于麻城市南湖派出所管辖。

在南湖派出所的配合下,侦查员迅速赶到闵集乡王新兰家,找到了张某。张某说其女儿王新兰和儿子王胜在武汉打工多年,具体在什么地方不清楚,但她提供了王新兰现在用的手机号。

2月15日,侦查员与王新兰通了电话,王新兰在电话中承认与王志斌以前有过联系。

侦查员通知王新兰2月16日到水果湖第一派出所接受调查,她答应了。但2月16 日,王新兰并没有到水果湖第一派出所,侦查员与其联系,发现她的手机关机了,三天后又停机。

根据王新兰两次停机的情况,侦查员分析认为她在王志斌失踪后表现非常反常。钱与情书都指向王新兰,王新兰的家庭住址又与王志斌的手机最后通话地点相符,而且王志斌失踪后王新兰表现反常。

专案组一致认为,王新兰是王志斌失踪的重要知情人。再加上王志斌到现在没有消息,很有可能被害,王新兰也极有可能是杀害王志斌的凶手。

王新兰与王志斌失踪案有密切联系。因此,必须找到王新兰;既然王新兰自己不来,那就用其他方法找到她。为进一步找到王新兰在武汉的落脚点,侦查专班在汉调查走访的同时,2月底又一次出差到麻城闵集乡。

功夫不负有心人,这次找到王新兰的弟弟和其母亲。

经侦查员长时间的工作,王胜交代:他自己租住在汉阳王家湾的杨家湾,其姐王新兰与王志斌以前关系很好,王平时向其姐弟俩讲授了很多做人的道理,对王新兰蛮好。王新兰现在与一个叫翟某的青山人在一起,翟某与王新兰认识两年了,两人是情人关系。

王胜还把翟某的手机号码告诉了侦查员。

在市局有关部门的配合下,证实王新兰和翟某3月18日晚将到新天天迪吧内玩。专案组决定由侦查员先进入迪吧,查明了王新兰和翟某所在的包房。

3月19日凌晨2时许,民警如神兵天降,出现在王新兰的面前。

3月19日9时许,王胜也被请到公安机关。

王新兰被请到公安机关,但她只谈与王志斌的交往,并且强调两人自2002年春节后就再没有来往,更不承认2003年1月23日和王志斌在一起;只承认王志斌在其身上花了二三万元钱。

专案组经慎重考虑,决定派侦查员三下麻城。

如果王新兰是杀人凶手的话,按照通话记录分析,作案地点就应该在麻城,而且就应该在其家中;虽然案发已一个多月,但不可能没有任何痕迹。

2003年3月19日,侦查员第三次来到了麻城市闵集乡王家曹门村。果然,王新兰家重新进行了粉刷,但是在她家堂屋左边的卧室内,靠近地面10厘米处的一个插座上,发现了部分血痕;在墙壁上,隐隐约约也有部分血痕。

专案组决定采取“迂回侧击”和“正面攻击”并施的审讯方案再审王新兰。

侦查员一方面对其宣讲法律知识,另一方面侧面点击,当侦查员说到堂屋左面的房间时,王新兰彻底崩溃了,交代了将王志斌杀死、埋尸的整个过程。

王新兰1994年初中毕业后来汉打工,先后当过坐台小姐、餐厅服务员、迎宾小姐。

1999年10月与王志斌在中南大酒店三楼舞厅跳舞时认识,年底发展到情人关系。王志斌先后为王新兰提供零用钱、租房、买家具和其他日用品花去50余万元(其中有30余万元是王志斌找他人借的)。

2001年底王新兰与翟某结识后,渐渐与王志斌疏远。

2003年1月,别人要王志斌还钱,王志斌只得找王新兰,要王新兰还钱,王新兰不想还钱,遂起杀人之意。

2003年1月20日,王新兰与其弟商量,决定以还钱为由将王志斌骗到麻城老家杀掉,并在家中楼梯间里挖好了埋尸坑。

2003年1月23日14时,王新兰在中南商业大楼附近用公用电话给王志斌打电话,要其和自己一起到麻城拿钱,王志斌同意了。16时左右,王胜在江岸二七附近给王志斌打电话,说跟他们一起回去,王志斌答应了。

21时左右,到了麻城,吃完饭后,王志斌和王新兰一起聊天。

23 时左右,王新兰将事先准备好的安眠药掺入咖啡中致王志斌昏睡。

凌晨2时许,趁王志斌熟睡之机,王新兰先用手掐其颈,再用电线勒,王胜又用铁锤击打其头部。凌晨4时许,姐弟两人一起将王的尸体埋入事先挖好的坑中。

2003年3月20日,专案组押解犯罪嫌疑人王新兰和王胜来到麻城。按照姐弟两人的交代,在王新兰家楼梯间挖出王志斌的尸体,在王新兰家附近的公共厕所粪坑内找到王志斌的衣服,在王新兰亲戚家找到作案时床上的行李,上面的血迹历历在目。

他,比她父亲年龄还大;她,比他女儿年龄还小。

他,有自己的家,有妻子、女儿,还有自己的工作和事业;她,正值青春年华,上有父母,下有弟弟,自己待字闺中。

他,看上她的容貌;她,看上他的钱财地位。

于是,他们走到一起了,成了一对“地下鸳鸯”。

他,被她杀,因自己的荒唐丢掉了自己的生命,毁掉了自己幸福的家。

她,杀了他,以鲁莽行为葬送了自己的青春年华,毁了自己的一生,接受了法律的严惩。

这段畸恋因荒唐始,以悲剧终!

2003年12月,这对恶毒的姐弟俩分别被判处死刑和死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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