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十年代初期三月中旬,赴广西南宁停留了约一周左右的时间,工作会议结束以后,初次涉足桂林旅游。当你走出火车站的大门,逐渐步入到市中心的一条马路时,所见到的场景着实令人大吃一惊,甚至会惊讶到目瞪口呆,当年那里是鲜活野生动物的一条街。那个时年我国的野生动物保护法尚未颁布与实施。
我国的野生动物保护法,1988年11月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才予以通过颁布,1989年3月1日才正式实施。
在桂林市的市中心地段,当年那里就是销售野生动物的一条街,各种鲜活的野生动物可以说应有尽有。钢筋大铁笼里的大黑熊、野狼,小铁笼里的猴子、狐狸,娃娃鱼,老鹰,猫头鹰,穿山甲,蜥蜴(四脚蛇),各种蛇类、龟类,各种鸟类等等。天上飞的地上跑的水中游的野生动物几乎全都有,并且全都是鲜活的野生动物。
当年那里附近周边的饭店,随时为顾客所购买的野生动物,进行现场加工烧煮。出售野生活猴的一些摊位,都摆有一张方桌子,方桌子中间开了一个圆孔,桌面下面安装好了套夹,那是为了方便顾客吃活猴脑专用。
加工者先将活猴脑袋顶上方桌子的圆孔,方桌子下面将猴子套夹夹紧,先用一把锋利的刀片将猴子脑袋上的毛发刮干净,少许清洗后,然后用一把小尖斧头,沿着猴脑一圈将天灵盖轻轻敲开,食用者用一把汤勺子舀上一汤匙,然后沾上些早已备好的调料直接食用,而此刻猴子仍在下面吱吱地尖叫着。
当与桂林市的同行们聊起野生动物一条街时,同行的答复,我们这里天天如此,没什么大惊小怪哟。
那个时年对极少数人的吃法来说,是否显得有些过份残忍,真可谓什么都吃,什么都敢吃。
桂林山水甲天下,阳朔山水甲桂林。那时的漓江水清澈见底,水中的鱼儿人们肉眼可见一清二楚。漓江上一些异地它乡的游客,租用由六到八根大毛竹编好的竹排,穿上一次性塑料雨披,在漓江上坐在小竹排上休闲垂钓,那是何等惬意的休闲生活享受呀。
漓江的浅水区域里,游客们放眼望去,一些当地的渔民在漓江里直接用竹编罩子在水中罩鱼。也有一些渔民划着小船,在漓江里用鸬鹚捉鱼。当游轮在漓江里行驶时,船底常常擦到河底的泥土,船尾短暂显现出一些浑浊的漓江水。
那个时年的桂林漓江阳朔之旅,留给人们的是人与自然和谐统一,一幅最为美妙的画卷。
作者: 楼 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