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市阳山坞置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工作办法(试行)》之规定,本院决定以竞争方式公开选任管理人,现公告如下:
一、企业基本情况
黄山市阳山坞置业有限公司于2008年01月31日成立,曾用名黄山市阳山坞农家乐有限公司,地址位于安徽省黄山市歙县王村镇横关村下坞组,核准登记机关为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资本1000万元,经营范围为房地产开发、销售。自2022年11月30日起登记状态为吊销、未注销。
二、申报条件
1.申报机构应为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2020年8月18日公布的企业破产案件一级管理人名册中的管理人;
2.申报机构及团队人员无《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第九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及《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工作办法(试行)》等规定的不得或不宜担任管理人的情形;
3. 不接受管理人联合申报;
4. 申报机构自愿接受本院监督管理和考核检查;
5. 与本案无其他利害关系。
三、申报材料要求
申报材料应包括以下内容:
1. 选任管理人申请书;
2. 申报机构的基本情况,包括申报机构成立时间、规模、主要业绩、所获荣誉等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3. 申报机构作为管理人成功办理的破产清算(重整)案件数量及案件情况介绍;
4. 拟参与本案的管理人团队负责人、团队人数、组织架构、职责分工、参与本案破产管理人选任时正在办理的破产案件数量及进程;
5. 申报机构及团队人员无法律、司法解释等规定不得或者不宜担任管理人的情形,以及提交材料真实性、廉洁自律、勤勉尽职等声明或承诺。
四、申报方式
1.申报时间:2025年3月31日至2025年4月8日17:00。
2.申报管理人的机构应于报名期限内提交申报资料电子版至邮箱122160740@qq.com。
3.申报资料格式要求:选任管理人申请书、承诺书、附件1-3合并生成一个PDF文件,其余材料分类整理编制目录后合并生成一个PDF文件。
4.法院联系人:
案件事宜:金玲,电话:17330760781
选任事宜:汪艳,电话:18055965626(为便于通知,请申报管理人的机构确定一名联系人加此微信)
五、选任方式
1.本次选任采取竞争方式。报名截止后,本院将对申报机构进行资格初审,于2025年4月11日17:00前将初审结果通知到各机构。
2.本院择期召开选任管理人预备会,通报案件相关情况,具体会议时间本院提前三个工作日通知,请通过初审的机构派员按时参加。
3.预备会后本院择期召开选任工作评审会,具体会议时间本院提前三个工作日通知。评审会议召开前向全体参加竞争的机构宣布评审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及相关规则;参与竞争的机构抽签确定陈述顺序,陈述时间不超过6分钟,一家机构陈述时,其他机构在场外等候。评分内容包含机构资质和规模、办理破产案件经验和机构专业水平、本项目破产清算工作计划、报酬方案、是否愿意垫付破产费用及垫付数额、面对重大风险的管控及应对措施、竞争优势说明等。评审会议流程由书记员进行记录,记录由评审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院机关纪委工作人员对评审会议和摇号环节进行全程监督。根据评审得分取前三名,第一名为管理人,第二、三名依次为轮候备选管理人。
4. 如申报机构为一家,不存在不能担任管理人情形,直接指定为管理人。如无申报机构,则本院在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企业破产案件一级管理人名册中所属地区在黄山市的管理人中直接指定,所指定的管理人受本次公告内容约束;经本院指定的管理人不按规定履职的,则三年内不得报名参加本院破产管理人选任。
特此公告。
2025年3月31日
来源:歙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