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这384套安置房,终于能办证了!

温州之狼 2022-09-09 10:27:20

“我的安置房终于能办证了,这下住得更安心了,感谢政府,感谢法院!”近日,瑞安市某村村民高兴地说。在瑞安法院法官的努力下,这起涉及施工单位、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村民三方的复杂安置房纠纷终于尘埃落定。

期盼7年安置房终于建成2013年,瑞安市某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先后与瑞安市甲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乙建设有限公司签订《返回地安置房工程代建合同书》《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工程施工承包协议书》,约定该村安置地建设工程发包给乙公司,由甲公司代建该村安置留地建设项目。同年3月,该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与全体村民签订《安置地建设安置协议书》,约定建设资金缴纳方式,村民每户分三期缴纳建房款52万元。2016年11月,村民通过定位选房,确定房屋。2018年1月,案涉工程通过预验收,并于2020年1月通过竣工验收,质量为合格,后房屋交付。至此,村民们筹资自建的安置房在期盼中建成了,一切看似都很顺利,但隐藏在背后的矛盾却一触即发。村经合社与施工单位互诉原来,2019年12月,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参考该工程审定造价、该建设工程中支出的其他费用及交付房屋时需同时缴纳的物业费等,制作清单并公示,通知村民在已缴纳建房款52万元的基础上,还需缴纳7万余元,才能接收房屋。安置房共计384套,清单公示后,按清单缴纳建房尾款的安置户约270户,其中已有约180户装修入住。但剩余的100多户安置户对工程造价存有异议,不认可该金额,拒绝缴纳尾款,这也导致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无力支付剩余工程价款。施工单位则以该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拖欠工程价款为由,拒绝交付竣工验收备案材料,导致安置房无法办理产权证。三方陷入僵局,交齐了房款却拿不到产权证的村民情绪激动。2021年5月,施工单位将该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诉至法院,要求被告支付拖欠的建设工程价款及逾期支付工程价款违约金。2021年12月,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向法院提出起诉,请求判令被告施工单位交付案涉安置地工程的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档案材料,并协助原告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两案诉请均得到一审法院判决支持,但基于各自考虑,两案被告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施工单位均提起上诉。各退一步助事情推进纠纷在前,经办法官分别走访了村委会、村民、施工单位,逐一沟通后发现各方均顾虑重重,不愿率先迈出打破僵局的第一步。施工单位坚持要求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先支付拖欠的工程价款及违约金,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则要求施工单位先协助办证,已付全款的村民群情激奋,未付尾款的村民观望事态发展。“大家都有自己的顾虑,这很正常,但一直僵持着对大家都不利,还是没有解决问题。”经办法官说道。为打破僵局,经办法官多次前往村里,联合属地街道干部、“共享法庭”庭务主任等多方开展针对性纠纷化解工作,对各方当事人耐心释法明理,综合分析案件。最终经过不懈努力,三方沟通协调后商定解决方案——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先行支付部分工程款,施工单位交付相应材料并协助办理产权,后续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将陆续交齐尾款,庭务主任予以全程督促并引导安置户交齐尾款。日前,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施工单位各自撤回上诉,一审判决生效。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按约支付工程款500多万元,施工单位亦已交付所需材料协助办理不动产权证,村民也能陆续办理自己的不动产权证了。至此,施工单位、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村民三方僵持了一年多的纠纷终于得以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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