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上的战争年代往往都是比较残酷的,敌我双方相互拼杀的那些士兵,一般情况下,他们本身是没有什么仇恨的,甚至都相互不认识;但为了满足一些政客的野心、利益,素未谋面的他们,只能在战场上拼杀在一起。
政客们为了鼓励自己的将士们奋勇杀敌,于是搞出了一个军功爵制,意思就是指士兵可以凭借斩杀敌人,来获得军功爵位;战国时期的政治家商鞅,就将这一制度很好的运用在秦国,在秦国实行了历史上著名的“商鞅变法”。
商鞅变法其一就是军功爵制,只要士兵在战场上斩杀敌人,就可以获得爵位一级及与之相应的田宅、庶子,也可以做官。
斩杀敌人的首级越多,奖励自然也就越丰厚。
这样的制度,造成了当年在战场上,出现了一副恐怖的场景,那就是秦国的士兵腰间,全都挂着敌人的首级。
其实在历史上,士兵的腰间、亦或者在自己马匹上挂着敌人的首级,是很常见的事情。但有一个民族,要求士兵要将负伤、或者战死的战友尸首给带回来。
并且规定,谁若是在战场上抢回战友的尸首,就能获得死者的妻妾。究竟是哪个民族,制定下这样的规矩?
其实历史上的这个民族,就是蒙古族!
对于蒙古族来说,女人就像是财物一样,向来只属于强者,只有强者才有资格拥有更多的女人,而女人就像是财物一样,是属于强者的战利品。
蒙古人当年有很多个部落,他们部落之间一旦发生战争,战胜的一方就会将战败的一方所有财物都抢走,就算是女人,那也属于战利品,被抢走也是正常的事情。
抢女人对于蒙古人来说,是稀松平常的事情,他们甚至还有着抢婚的传统。
就拿历史上最为出名的成吉思汗来说,他的母亲原本并没有嫁给成吉思汗的父亲,是成吉思汗的父亲,趁着成吉思汗的母亲成亲时,从别人手中抢过来的。
后来这个部族来找成吉思汗报仇,还将成吉思汗刚刚迎娶的妻子给抢走,历经九个月才被成吉思汗给救回来。
此女被救回来的途中生下一子,就是成吉思汗的长子术赤;但在当时就一直有传言,称术赤不是成吉思汗的骨肉,甚至成吉思汗的其他儿子,为了争夺继承人的位置,还公开骂术赤为野种,为此惹得成吉思汗大怒。
其实成吉思汗也对术赤有过怀疑,但他一直都没有表现出来,更没有将大位传给长子术赤。
言归正传,成吉思汗建立大蒙古国后,颁发了一部法典,名叫《大扎撒》。
《大扎撒》:第三十四条 保护战死者。奴隶将牺牲于战场上的主人背出来的,将主人的牲畜和财产送给该奴隶;其他人背出来的,将死者的妻子、奴隶和所有财产都送给该人。
上面说的很清楚,若是在战争时,属于他成吉思汗的子民,哪怕是战死了,那也是他的子民,应该给予阵亡者尸体的保护。
成吉思汗规定,若是奴隶将战场上的主人尸首抢回来,那么便可获得主人的牲畜以及家中财产;若是战友将死者的尸首抢回来,那么就可获得死者的妻妾、奴隶以及所有财产。
有了这一制度后,成吉思汗所率领的将士们,便开始在战场上保护负伤、亦或者阵亡的战友,因为保护了战友的尸首,就能获得战友的妻妾以及财产,如此丰厚的奖励,谁人又不会动心呢?
其实在历史上,不止蒙古人有这种制度,《史记》中记载,当年的匈奴人也有这种制度;但在现代人看来,这未免有些太过不尊重女性了,因此这种骇人听闻的制度,早已消失在了历史的长河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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