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克维尔是19世纪法国批判现实主义思想代表人物,他的代表作《旧制度与大革命》不是小说,而是一部通俗的思想著作,发表于1856年。
打着“自由”与“平等”旗号的法国大革命,结果以拿破仑独裁专制以及专制的反复登场而告终。追求自由、平等的最终逃出不专制命运的轮回。
那个时代,饱受压迫和剥削的法国民众在启蒙思想下,知道了“自由”、“平等”以及人的权利后,他们自以为自己觉醒了,从而振臂高呼、揭竿而起、不怕牺牲、浴血奋战,最终彻底推翻了旧制度、旧社会、旧的统治。
大革命是那样的轰轰烈烈,时至今日,我们依然能想象到当年法国人民的热情、激情,他们团结一致,奋力一搏,冲进了象征着旧制度的王权宫殿,攻入了象征着旧社会统治的暴力工具——巴士底狱。
但革命的结果却往往违背大多数反叛者的初衷,法国民众又重新回到了革命之前相似的旧社会体制之中,甚至更糟。推翻了旧制度后,反而被加倍的奴役,一个新的更为专制的时代开启了。他们依然被欺骗,被奴役,被统治,不平等是不变的结局。
这一切的秘密似乎在托克维尔的《旧制度与大革命》中。旧制度主要是指专制暴政。
这种制度的主要特点是君主专制,国家所有权力都集中在君主一个人身上,君主拥有不受任何制约的权力。而且中央越集权,君主的权力就越大,个人独断、任性统治就越能成为可能,甚至整个国家凭着君主的喜好来管理。整个国家没有任何力量能制衡君主的权力,包括法律。这是一种典型的人治。
具体到法国而言,路易十四是典型的君主专制。他被称之为“太阳王”,号称他就是国家。
伴随君主专制的就是官僚制度。官僚政治使得官吏的任免、升迁在于上级而不是百姓,也不是工作业绩,各级大小官吏也只对其直接的上级负责。所以,人民群众的生死存亡、哀痛疾苦,自然是不必放在心上的,只要把“上台”伺候好了,“便是好官”。能够得到上司的喜好与信任,不管贪赃枉法也好,草菅人命也好,都可以在仕途一帆风顺,飞黄腾达。而讨得上面欢心的方式之一就是贿赂。贿赂何来?民众。
官僚政治下官僚主义横行,欺诈百姓、贪赃枉法、欺上瞒下,残酷地殴打百姓,视生命如草芥。底层官吏只要手中握有一点权力,就会对民众多方刁难,百计勒索。
这种制度的第二个特点是整个社会有着严格的等级分明。专制暴政下,直接就是一个等级社会。是一种不平等的金字塔结构。没有任何平等而言。
具体到法国而言,全体社会成员划分为教士、 骑士和平民这三个等级。教士被尊为第一等级,是因为他们负有引导人们的灵魂升入天堂的职责;骑士,以君主为首的武士阶层,通常意义上的军功贵族,承担着为上帝的光荣而战的军事职能,因而贵为第二等级;第三等级一平民,包括第一第二等级之外的所有社会成员,其职能是从事生产活动,以满足第一第二等级的物质需求。
伴随等级而来的是各种特权。第一、第二等级属于特权等级,他们数量仅占法国全国人口的2%,而他们享受的特权,除了各种中世纪以来的特权之外,还包括拥有大规模地产而不用缴纳财产税以及国家高官显爵的垄断权。这就使占人口98%以上的广大无特权的平民处于非常悲惨的受剥削、受压迫的地位。
旧制度背后是广大社会成员即广大平民根本没有任何权利,他们只有义务,饱受压迫、剥削,整个社会没有任何的自由和平等而言,所以,大革命其实就是改变这种不自由、不平等、摧毁种种特权。让自由、平等、人民的权利这些人类探索千百年的各种价值、思想能够最大程度的去传开,深入人心。
“人人生来是而且始终是自由平等的”“人人生而平等,并为造物主赋有某些不可转让的权利,其中包括生命、自由和追求幸福的权利”等等。
旧制度统治方式人治,充满了野蛮、蛮横、暴力和残暴。这种统治之下,民众充满了奴性。
社会冷漠与民众的奴性专制暴政社会中,统治者从经济上进行残酷的剥削,政治上利用国家专制机器进行压迫,在思想上加强意识形态控制,欺骗麻痹,要民众安分守己,服服帖帖地忍受统治阶级的剥削和压迫。民众变得逆来顺受,只知驯顺服从,把服侍主子作为自己的义务甚至是美德。
而反对的声音也会遭到残酷的打压,没有人敢说出真相,甚至发不出来,最后只能默默无闻,久而久之,一种“看客心理”变形成了。
长期的专制、暴政,压迫、剥削、奴役之下,养成了民众的奴性。奴性意识的本能会让每个人在遇到事情的时候,出于自我保护、规避风险、明哲保身,让他们远离、逃离现场,日趋冷漠、日渐麻木的充当看客。
整个社会的冷漠是个体冷漠的前提下,当社会中每个人都冷漠、麻木的时候,整个社会充满这种冷漠、麻木的氛围。与此同时,压迫、剥削、奴役导致底层民众的生活沉重,泯灭了民众的正直、善良和同情心。
为了生存,为了苟活,每个人开始变得狡诈巧滑、投机钻营、趋炎附势、爱贪小便宜,金钱社会的环境又放大这种劣根性。
所以说,这种国民劣根性、社会冷漠、民众的奴性文化根本就是这种制度、社会导致的,是民众适应社会的生存方式。
只有搞清楚了这一深层次的逻辑关系,就自然明白了法国大革命。
暴力与法国大革命法国大革命就是为了推翻这种旧制度、旧社会,推翻旧制度、旧社会下的一切使用旧制度、旧社会的政治、经济、文化和民众的生活方式。将自由、平等、法治的价值观深入人心。但问题是,在法国这样一个长期专制、暴政的社会中,很难通过一场轰轰烈烈的革命来改变。因为千百年来形成的这种文化、养成的国民性,不可能在短时间内得以改变。改变只能是潜移默化的。
于是我们看到了法国大革命的反反复复,持续了长达百年之久。而且整个过程中充满了暴力。革命其实就在暴力中诞生。
至旧制度末期,随着传统社群关系的瓦解、社会矛盾的激化和政治危机的加重,各种民间群体暴力活动更是空前活跃,其中有不同社群之间的冲突,也有城乡民众与领主、商人或官府的冲突。但无论什么冲突,各方使用的手段都异常残忍。这些此起彼伏的暴力活动星星点点遍布全国。早在大革命前夕就已经把法国搅得天翻地覆。
在大革命最初的两三年里,随着王权合法性的崩塌和权力真空的出现,暴力甚至在社会机体中取得了某种“自治”,表现出人们普遍倾向于用赤裸裸的武力来解决各种社会矛盾,一片无法无天的混乱景象。
总之,在一个长期专制氛围的社会中,要走向真正的自由、平等、法治的社会,离不开市场经济的发育、社会自治力量的壮大、公民文化的形成,以及制度化的权力监督机制的建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