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件事,讽刺到家了!

木白文笔平平 2025-01-15 10:25:37

缅甸的事情是不能再写了,就把这场原本可以彻底解决电诈,绑架,人口贩运这个毒瘤的议题彻底留给某音上的视频博主吧!

二,今天要写的有两件事,一是媒体报道,河南焦作,一个女性店主发视频说,每年街道办事处的工作人员都会上门征收拥军款,要求捐款100元。自己开店七八年了,每年都要缴纳。今年生意真的不好,女子不想交,但最后谈了一下缴纳了50元。记者采访了当地的街道办,得到的答复是,拥军款是自愿缴纳,用来支持国防工作,每个店都收,大企业大公司也要缴。

到这里,这件事该怎么评论?两点吧:一是街道办的回复说,自愿缴纳,如果说是自愿缴纳,其实不应该上门的,因为自愿属于捐助,爱心的表现,当一个人也好,组织也罢,上门让人家爱心的话,这说实话有点道德绑架。真正的自愿,譬如你组织一场活动,义演,然后大家自愿来看,自愿献爱心,这种行为属于自愿。你都上门了,说白了,不自愿,面皮薄的也不得不给一点。尤其是开店的,谁敢得罪当地的这些官员,不给的话,今天来查卫生,明天来查消防,这就是不自愿的代价。现在这个女店主将这件事捅出来,估摸着也是因为店开不下去了,明年打算撤人了,但凡能活下去,这七八年都交了,不差这一年的。二是,这个自愿缴纳的拥军款,是让人产生质疑的,因为我们的国家对待国防向来是不遗余力的,我不知道什么时候拥军款,需要一个街道来张罗了?你张罗的这个拥军款,花到了哪里,用于哪些军队建设,这是要把明细说出来的。如果是打着拥军的名义搞钱,这是违法违纪,伤害感情的事情。任何的一笔款项,我个人的理解,清晰一点,就会好很多。这样也能减少很多的蛀虫。三是,这样的缴纳,上门收缴,尤其是在年月并不太好的时候,让人雪上加霜,个体的心理会产生厌倦的,甚至是愤懑,而你们打着的是拥军名义,这在无形之中破坏了军民之间的感情。说白了,在你们眼里的一点小钱,造成的损害可能是不可想象的。三,第二件事,也是看着很离谱。看下面法院的判决,大意是大刘和小刘俩汽车修理工,这一天店里来了新能源汽车客户,让修理,然后这哥俩就按照车主的要求进行修理。但这一修理惹了麻烦,被人家新能源汽车的厂家给告了,理由是破坏计算机系统罪。不仅判了拘役六个月,违法所得和犯罪工具予以没收。也就是说,修理厂是不能给新能源汽车修理的,尤其是内部的东西,你修理的话,小心被告,吃饭的家伙也会当做犯罪工具没收。同时也告诫广大的新能源车主,不要为了省钱去普通修理厂了,去指定的4s店就好,要不这是害人。这件事,应该怎么点评,先看这位网友的点评,总之,一旦这个你私自给人家解码,是会影响很多事情的,譬如会员收费,大灯什么的,你给解码了,都去买便宜的,那就不太好。

四,我的看法:为了怕被告,我申明一点,我认为判的好,判的妙,汽车上路,安全第一,你这一解码,出了车祸就是隐患。其次,我有几点不解的地方:一是汽车这东西,车主买了应该是属于私人财产吧?如此的话,私人车辆上的电池管理系统,即便有着刑法意义上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那么车主是对自家车辆的电池储存也好,其他也罢,有着使用和支配的权力,而修车工接受了车主的委托去做解锁,应该是不属于刑事犯罪的。即便是犯罪的话,车主要求他们做的,车主难道没有责任?二是,最重要的一点是,解锁电池而已,压根不会破坏厂家服务端计算机系统,个人觉得,厂家用计算机系统信息罪起诉人家,有点师出无名。即便受损害了,也是车主的信息系统,和厂家毛关系没有的。但这些质疑我知道是没有用的。就当我当个屁。

五,最后感慨几句。个体,很难的。这几天的后台除了被骂,不知道怎么得罪了一个人,天天追着骂,同时写作也陷入一种焦虑,对于那些还在求助的家属,按照我的心性是一定要帮助着发声的,尤其是他们不懂网络,自家的孩子还在外地被绑架受罪,这种感同身受就是煎熬。但无能为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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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白文笔平平

简介:随思,随感,随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