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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唐元和四年十二月一日,由长安京兆府牵头,长安互市监、长安、万年二县县衙等多个部门组成联合执法队伍,对长安城内的朱雀大街、东市、西市、一百零八坊等单位展开逐一检查,确保执法不留死角。
记者在现场看到,执法队伍统一身着黄色或者白色服装,踩着一尺多深的积雪,不畏严寒开展工作。他们手持执法公告,向周围群众耐心宣讲有关政策及相关规章制度,动之以情,晓之以理。长安群众纷纷表示,此次执法行动有利于长安城的长治久安,他们将积极配合此次行动。
当天上午巳时,执法队伍发现,东市市场南门有沿街乱摆卖现象,立即开展执法行动。
记者在现场看到,一位年约七十的老者,正赶着牛车,沿街叫卖。牛车上载有一千多斤木炭,不时洒落在地上,造成了严重的环境污染。
执法队伍中的武侯捕,立即对老者的身份进行调查。经核实,该老者姓刘,今年七十岁,京兆府蓝田县人,以在终南山烧炭为生。在武侯捕的盘查中,刘某始终无法出具森林砍伐证,烧炭证等相关证件,系私自盗伐林木烧炭无疑。
互市监下属的司事和胥吏等执法人员,对照相关条文,确认刘某除除盗伐森林外,还违反以下法规:
一、无证售卖木炭,违反大唐木炭专卖条例。
二、囤积居奇,在平时不出卖木炭,专门等到下大雪的天气高价售卖,破坏市场秩序。
三、刘某的牛车没有办理木炭运输证,涉嫌非法营运。
四、刘某在运输和售卖木炭的过程,没有对木炭进行必要的遮盖,洒落的木炭造成环境污染。
执法队员首先对刘某进行了处罚,对牛车上非法售卖的一千多斤木炭予以没收。
执法队员还对刘某进行批评教育。
今年冬天,长安的持续大雪造成了燃料供应特别紧张。外国使节都只有每人每天五斤木炭的定量供应,三品以上的官员每人木炭供应量为三斤。在木炭如此短缺的情况下,刘某囤积木炭卖高价实属不应该。
执法队员告诫刘某:本来你的牛车也属于非法牟利工具,应于没收,你个人也要被关押数日。念在你年事已高,特免于处罚。
一同执法的户部官员还格外开恩,考虑到刘某年事已高,还特意给刘某送了半匹红绡一丈绫,以让其过一个温暖的春节。
刘某当场表示,愿意接受处罚,并保证以后不再犯同样的错误。对于户部官员慰问,刘某更是感动的热泪盈眶。
在执法过程中,周围群众纷纷表示,这次执法活动,即维护了法律的尊严,又充分体现了以人为本,确实是一次典型的充满人性的执法。
大唐御史台官员全程监督了执法过程,对联合执法组的执法程序和尺度给予充分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