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时,分户补偿情况应该公开吗?|北京京坤律师普法

京坤拆迁律师 2024-12-04 09:05:14

在征地拆迁过程中,众多被拆迁户获悉拆迁情况相当的邻居,获得的补偿金额竟远高于自家。由于补偿差异显著,大家渴望深入了解其背后的详细情形,并对相关信息进行核实。

若征收部门未能主动披露其他被拆迁户的补偿及安置协议,我们是否有权申请信息公开呢?

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房屋征收机构需依法建立房屋征收补偿档案,并在征收范围内向被拆迁户公布各户的补偿情况。

为确保被拆迁户的知情权及监督权得以落实,房屋征收部门有责任在征收范围内公开房屋征收的分户补偿情况。

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九条亦明确指出,行政机关应当主动公开涉及公众利益调整、需广泛知晓或公众参与决策的政府信息。

因此,补偿安置协议中的补偿情况自然属于应主动公开的信息范围,且无论是集体土地还是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此原则均适用。

尽管分户补偿情况在一定程度上可能涉及其他家庭的私人信息,但为了维护征收补偿的公开、公平原则,防止暗箱操作,此类政府信息理应予以公开。

换言之,征收方在征收过程中必须确保补偿的公平、合理、公开、透明,并依法主动公开被拆迁户的补偿情况。

若被拆迁户在申请公开他人拆迁补偿方案时遭遇政府部门拒绝,可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进行投诉、举报,或依法申请行政复议,甚至提起行政诉讼。当然也欢迎大家联系北京京坤律师,帮你制定依法维权计划,依法提高合理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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