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人甚至提出,西方各国应与中国重新签订类似《华盛顿海军条约》的协议,意图通过这一方式限制中国海军的规模与发展速度。更为过分的是,一些人竟公然宣称,如果无法达成这一限制,他们将不得不采取类似偷袭珍珠港的先发制人打击策略。
老实说,对于许多中国人来说,恐怕已经很难记起什么是华盛顿海军条约了。如果当年高中历史学得还算扎实,或许还能记得在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后,华盛顿会议期间,主要海军强国为了遏制战后美日主导的海军军备竞赛,签订了一个被俗称为华盛顿海军条约的《五国海军军备条约》。
该条约规定了英、美、日、法、意五国的主力战舰(战列舰)吨位比例为5:5:3:1.75:1.75,从而在事实上限制了这些海上列强在随后的十多年内的海军发展。若与当时海上列强的海军与工业力量相比,如今中国与西方国家在海军规模上的差距已经发生了彻底的变化。因此,对于西方国家来说,签订类似于当年华盛顿海军条约的新协议,无异于空手套白狼。
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后,五国海军条约的达成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于战后各大列强海上力量、综合国力以及地缘政治野心等多方面因素的平衡。时至今日,这种平衡早已被打破。中国不仅在造船和海军工业方面的实力超越了整个西方,而且还具备了强烈的海上贸易路线保护需求和相应的经济支撑。
更为重要的是,中国的海军发展保持着高度克制的姿态,远未进入军备竞赛的行列,且与其庞大的海洋利益规模依然不成比例。相比之下,虽然美国海军拥有庞大的舰艇数量,但其中大多数战舰已显陈旧,急需大修或退役。在这种背景下,所谓的限制海军装备规模,实则是单方面要求中国做出牺牲。对于中国及其海军而言,凭什么要认同这样的条约呢?
退一步讲,假如中国愿意接受所谓的华盛顿海军条约2.0版本,那么西方能为此提供给中国多少利益,以换取中方同意限制海军发展呢?在这种条约框架下,中国无非只能接受当年英国或美国所拥有的地位。这是否意味着中国海军必须先将主力舰(比如超级航母)的数量或吨位提升至与美国相当的水平呢?
最后,提出对中国海军实施先发制人打击的建议,简直是荒谬可笑。他们似乎完全忽视了中国凭借高超声速武器等先进技术,构建了强大的反介入打击能力。对于这些不切实际的想法,我们应当毫不犹豫地高声喊道:“清醒吧,时代早已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