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纠纷可以说是对债权人极不友好的一种纠纷形式,一方面是如果超过了起诉时间或证据准备不充分,最终可能导致欠债人败诉。另一方面是,即使债权人胜诉了,但欠债人依然有极大可能不履行法定义务。
因此,这个时候我们就需要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了,以法律执行局的方式帮助大家要回欠债。
上期,我们给大家分享了强制执行的时间期限,今天俣哥就再给大家讲解一下债权人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具体流程,希望可以让大家对强制执行多一分了解,能够帮助大家把欠债拿回来。
还没有关注俣哥的朋友可以点赞、关注俣哥。如果您有借贷纠纷,金额在100万以上,且上诉法院在成都的话,那可以把你的故事告诉俣哥,也许能帮到你。
1、申请要求
当债权人的官司胜诉且欠债人拒不还钱以后,债权人一定要尽快向法院提起强制执行申请,以法院的力量帮助大家拿回本属于自己的欠债。
同时,上期俣哥也告诉了大家,如果没有特殊情况的话,那么从法律文书规定的履行期限的最后一天算起,超过2年的话,法院将不再受理该执行案件。(具体可看《民事诉讼法》第239条或上期推文。)
为了确保强制执行能够顺利成功,债权人或律师应该在提起申请的时候附上申请人方查询到的欠债人名下的财产线索。起草《强制执行申请书》,提交至一审人民法院(或同级的被执行人财产所在地法院)。
在书写《强制执行申请书》的时候,除了要写上申请人和被执行人的基础信息以外,在执行事由和执行目的上一定要写清楚。包括简要叙述原案情和处理结果,并说明现在的执行状况;同时要阐明强制执行的必要性。
在书写请求目的时,要在叙述事实,论证理由的基础上,提出具体、明确的请求目的。最好按照法律规定的几种执行措施,提出具体请求,以供人民法院考虑。
而在写双方信息的时候,要列出姓名、年龄、民族、工作单位、住址。法人或其他组织要列出名称、住所地,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职务。填写要准确,特别是姓名(名称)栏不能有任何错字。地址要尽量详细,具体到门号。最好注明邮编及通讯方式。
申请书尾部,当事人是自然人的,要由本人签字,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由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日期填写要准确。
另外,要在申请书尾部附上生效的法律文书!
接到债权人的强制申请书以后,法院会在7日以内决定是否立案,如果有需要补充材料的,法院会一次性书面告知并要求在指定期限以内补齐。而在执行立案以后,法院会将案件录入法院办案系统,公开执行案件信息。
同时,操作人民法院执行网络查控系统,对被执行人名下财产进行全面查控(银行存款、网络银行账户、证券、股权、不动产、机动车辆、保险理财等)。
2、执行方式
法院在查询欠债人名下资产信息的时候,如果发现被执行人名下银行有存款的话,会直接划拨到法院账户,转付给申请执行人,完结此案;
但如果被执行人名下银行账户没有足额存款的话,法官会分析网络查控查找到的其他财产情况及申请人提供的财产线索,制订执行方案。然后制作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相关单位协助查封、扣押被执行人的不动产、机动车辆、证券、股权、公积金等其他财产,并启动财产处置措施。
如果申请人或法院发现被执行人是单位职工,有工资在正常发放却没法一次性完全履行的话,法院会采取扣留提取的办法,由执行员出具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发给被执行人单位,由单位劳资部门或者财务部门办理相关协助手续,每月为被执行人保留部分生活费(一般超过最低生活保障金),然后逐月扣除。申请执行人每年度提取一次,提出请求时可以提前支取一次。
需要注意的是,这不算是结案,只能按照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报结,待全部案款执行完毕,才算结案。执行工资战线有时会拉得很长,十年几十年的都有。
如果在资产查找的时候,查封了被执行人名下的房产、车辆,就可以进行评估拍卖。最后还是没有卖掉的话,就会询问申请人是否同意以物抵债。
法院从收到执行回款到发放,会大致经历执行员组织办理领款手续—在系统中提请执行局长审批—主管财务副院长审批—院财务进行发放等程序,大约会用时7-30天。
在法院付款的时候,申请执行人带上身份证、银行卡,填写执行领条+财务领条,手续办完后逐步提请审批,然后就可以耐心等待了。开通了银行短信的最好,也可以留下电话号码,发放款项后书记员会提醒你自行查账。
但上面的程序是理想状态下的程序,更多的可能性是法院查询不到被执行人名下有任何资产信息。因此就要采取第二套处置方案了!
3、执行惩处
如果法院查询不到被执行人名下的房产、车辆、银行存款,申请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将被执行人纳入黑名单中。不仅不能贷款、被限制高消费,甚至在人事录用、招投标时都会受到限制。
而对于法院多次传唤以后,欠债人仍不履行的,法院将会采取司法拘留措施(主要针对,名下资产已经转移、隐匿的这部分人,并不针对真正无能力偿还的穷人)。
而面对拒不履行,转移、藏匿财产,找不到人的情况,法院将会以拒不执行罪提起公诉,让欠债人受到应有的惩罚。
不过,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欠债人手上没钱名下无财还不怕坐牢,是一个“拎光背”,法院也只能终本,毕竟巧妇难为无米之炊。终本以后,如果申请执行人有证据证明被执行人有执行能力,可以随时申请恢复执行,不受时间、期限、次数的限制。
因此,最后又回到了俣哥老生常谈的话题,那就是,当我们在强执某人时,债权人一定不要把所有希望都放在法院上。在俣哥接触到的案件中,大部分其实都是债权人发现了欠债人名下有资产的线索,然后告知法院以后,才得以顺利执行。
不过,在证明欠债人转移资产的证明时相对困难,但只要债权人能够确定欠债人有转移资产,或欠债人身边人有莫名资产,我们都可以采取一定的办法。
俣哥希望每一个执行案件都能得到公正处理,也希望可以帮到大家!
最后,再给实在走投无路的朋友提供一个可能会有帮助的方案,那就是如若上诉的法院在成都市内,且对方拖欠的金额超过了100万,并且申请强制执行已经超过3年,却依然没有任何效果的话。俣哥建议可以把故事和俣哥说一下,教您制服老赖。
另外,还是要再次说明,法院是彰显法律公平与正义的地方,而法院执行局也面临着人手不够的现实。所以,如果在遇到老赖欠债以后,只是单纯的希望法院能完成你上诉以外的所有事情,帮你成功拿到欠债的话,就一定要做好失败的可能。
所有欠债人一定要记住!找回欠债不完全是法院的责任,更是债权人的责任。债权人都不主动的话,谁又来主动帮你呢?法院收取的诉讼费、强制费,不是作为市场交易的收费。所以,大家一定要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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