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 得 税
外国人与税金
即使是外国人,符合一定条件者也需要缴纳税金。比如说以下情况需要缴纳税金。
· 在日本国内劳动而获得收入的人 → 原则上需要缴纳所得税。
· 1 月 1 日当天在日本有住址的人 → 需要缴纳住民税(根据前一年的收入征税)。另外,即使是外国人,因旅游等入住旅馆、用餐等也需要负担消费税。
“国税”与“地方税”
日本的税金,以缴纳地方的不同,分为“国税”与“地方税”。
· 缴纳于国家的税金称之为“国税”。具有代表性的有“所得税”。
· 缴纳于您所居住的都道府县和市区町村的税金称之为“地方税”。具有代表性的有“住民税”。
所得税为根据1月1日至12月31日里所得的收入而征收的税金。所得税的计算方式如下:
① 收入-经费等=所得金额(A)
② 所得金额(A)-各种扣除(参照1-3)=征税所得金额(B)
③ 征税所得金额(B)× 税率
征税所得金额(B)越高,税率也会阶段性地提高。
纳税义务者与所得税的征收对象的所得范围
根据以下居住形式的区分,所得税的征收对象的所得范围有所不同。
(1)居住者
在日本国内有“住址”的人,或者至今为止连续 1 年以上有“居所”的人(除了(2)非永 住者。)
符合条件的人称之为“居住者”。→ 包括国外收入来源所得在内的全部所得收入为所得税征收的对象。
“住址”与“居所”
· “住址”是个人生活的据点,是否是生活的据点,根据客观事实(在日本是否就业、配偶以 及其他共谋生计的亲属是否在日本等)来评判。
· “居所”是人们相当长的期间连续居住,但不至于说是生活的据点的场所。
(2)非永住者
“居住者”内,不持有日本国籍,并且在过去 10 年内在国内有住址或居所的期间合算在 5 年以下的人
符合条件的人称之为“非永住者”。→
① 国外收入来源所得之外的所得与
② 国外收入来源所得之中,在国内拿到的或者 从国外汇款到的为所得税征收的对象。
(3)非居住者
“居住者”、“非永住者”以外的人(在外国有住址等)称之为“非居住者”。→ 在日本国内上班的工资、起因于在日本国内的提供劳务的酬金等只有国内来源所 得收入为所得税征收的对象。
所得税的确定申报与纳税
关于所得税,要自己计算当年内所产生的所得的金额与所得税的金额,在申报期限之前 向税务署提交确定申报书,核算被预先征收(参照1-4)的所得税等的余缺。这个手续叫 做“确定申报”。
(1)需要确定申报的人
拿工资的人中其大部分人所得税等被源泉征收(参照1-4)后,会经过年终调整(参 照1-4)核算,因此不需要确定申报。
但其中,原则上,以下条件的人需要进行确定申报。
· 从一个地方拿到工资,并且工资所得与离职金所得以外的所得金额的合算金额超过 20 万日元的人
· 从两个地方以上拿到工资,并且没有被年终调整的工资的收入金额和工资所得与离职 金所得以外的所得金额的合算金额超过 20 万日元的人
· 从工资以外的事业或股票交易等获取所得,而所得税算下来需要缴纳税金的人 等 根据确定申报要缴纳税金的人,必须由纳税者本人在期限前缴纳(税务署不会发出关于 缴纳的通知等)。
缴纳方法有以下几种:
① 银行汇款
② 直接缴纳 (e-Tax转账 ) 或网上银行
③ 信用卡线上支付
④ 以现金支付(便利店、银行、邮局或税务署窗口等)
(2)确定申报后所得税会被退还的人
· 由于所得扣除(参照1-3)等被源泉征收(参照1-4)的所得税缴纳过多的话, 通过确定申报缴纳的所得税将会退还。退还方式为向邮局或银行账户汇款领取。
· 没有由于源泉征收等缴纳过多的所得税的话,将不会退还所得税。
(3)确定申报与纳税的期限
关于每年份的所得税,确定申报的咨询以及申报书的受理期间为次年 2 月 16 日至 3 月 15 日为止。
※税务署的闭馆日(周六・周日・节假日等),原则上不进行确定申报的咨询以及申报书的受理。所得税确定申报的纳税期限为 3 月 15 日。
※如果这个期限(3 月 15 日)正好是周六・周日・节假日等,则将次日以后的工作日作为期限。
(4)从日本离境
· 在日本将失去住址以及居所,原则上在离境前要办理关于当年工资的年终调整。
· 如同(1)一样需要确定申报,必须在离境前确定申报以及纳税。
· 离境后如有需要办理确定申报或纳税等手续,请选一位居住在日本国内的纳税管理 人,并向主管税务署提交“纳税管理人申报书”。离境后,由纳税管理人代理本人办理手续。
主要的所得扣除
考虑到每个人的具体情况,符合以下条件者,在计算所得税时,可扣除一定的金额。(参 照1的计算公式)
如您是非居住者(参照1-1(3)),可使用的扣除的种类会受到限制。
(1)有抚养亲属的情况
· 您若有抚养亲属,且符合被抚养人合算所得金额在38万日元以下等一定条件时,可 享一定金额的所得扣除。
· 在抚养的亲属若是非居住者(参照1-1(3)),必须在确定申报书上附上“可证明 是亲属的资料(户籍抄本等)”及“可证明在抚养的资料(从金融机构汇款时的资料等)”, 或者在提交确定申报书时出示。
· 2023 年以后,如果抚养的亲属年龄是在30岁以上未满70岁的非当地居民,且不符合以下任何一项,就不能享受所得税减免:
① 该亲属是因留学而在日本没有了住址的亲属。
② 该亲属是残障人士。
③ 当年,为了支付生活费或学费,自己向其该亲属支付了38万日元以上。
(2)有配偶的情况
· 有配偶时,满足一定条件,可享一定金额的所得扣除。
· 配偶若是非居住者(参照1-1(3)参照),必须在确定申报书上附上“可证明是 配偶的资料(户籍抄本等)”及“可证明正在提供抚养的资料(从金融机构汇款时的资料 等)”,或者在提交确定申报书时出示。
(3)若支付了社会保险费
若支付了自己或共谋生计的配偶以及其他亲属的社会保险费(健康保险、国民养老金、 厚生养老金保险等),可享支付金额份的所得扣除。
(4)若支付了生命保险费等
若自己支付了一定费用的生命保险费、护理医疗保险费以及个人养老金保险费,可享一 定金额的所得扣除。
(5)若支付了医疗费
自己或共谋生计的配偶以及其他亲属的医疗费超过一定金额时,可享与医疗费金额相应 的所得扣除。
预先扣缴与年终核算
· 拿工资的外国人从雇主处领取工资时,所得税会被扣除(预先扣缴)。
· 在当年最后一次领取工资时,会进行所得税的核算(年终核算)。
· 支付工资者必须交给工资领取者记载有支付金额等内容的“扣缴单据”。
租税条约特例
若母国与日本之间签订有租税条约,当满足一定条件时,所得税将得到减轻或免除。
*以上内容出自日本出入国在留管理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