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考试是选拔人才的重要途径,然而,总有人试图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取利益。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检察院近日公布了一起组织考研作弊案件,再次敲响了诚信考试的警钟。一个六人团伙精心策划,试图在全国在职研究生招生考试中帮助考生作弊,最终难逃法律的制裁。
2023年5月,龚某某与已被判刑的刘某某合谋,计划在全国在职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组织作弊。龚某某负责招收考生、替考生购买社保以获得报考资格、向考生发放作弊器并传授使用方法、在考场外围放置信号发射器等事宜。刘某某则负责提供作弊工具、获取考题及答案、通过发射器向考场内考生发送答案。随后,袁某某、喻某某、曾某某、朱某某和王某某陆续加入,通过招生中介招揽数十名考生,承诺以作弊方式帮助他们通过2024年在职研究生招生考试,并收取上万元高昂费用。曾某某利用其名下在珠海开办的多家公司,为来自北京市、湖北省等多地的考生伪造劳动关系,并缴纳珠海市社保费用,帮助他们取得珠海考区的考试资格。
2023年11月底,龚某某向刘某某买入约40个作弊器及2个发射器,再通过朱某某等人联络欲参与作弊的考生到武汉市某酒店参加集中“培训”,内容是向考生介绍作弊方式、发放作弊器及传授作弊器的使用方法,并以每个1000元人民币的价格收取部分考生作弊器的押金。考试前,龚某某、王某某前往上述考生所在的考场附近踩点并放置作弊信号发射器。
2023年12月23日,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正式开始。然而,在考务的严密防控和法律的威严下,3名考生使用作弊器的过程被监考人员当场查获;1名考生携带作弊器进入考场时,被安检人员当场查获;1名考生携带作弊器进入考场后,因害怕未敢使用;2名考生因害怕未将作弊器带入考场,后自行丢弃。
最终,该团伙的违法行径以失败告终。在公安机关全面侦查下,参与作弊的考生如实供述相关事实,5名被告陆续被抓获归案,1名被告主动投案自首。香洲区检察院承办检察官受理案件后,全面审查在案证据,引导侦查机关追查同案犯,及时固定作弊电子设备、聊天记录、转账记录等客观证据,全面查明犯罪事实和非法获利金额,最终对被告龚某某等6人以组织考试作弊罪依法提起公诉。
2024年9月,法院一审判决他们犯组织考试作弊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至四年六个月不等,并处罚金,依法没收违法所得。被告人王某某提出上诉后又撤回上诉,该判决现已生效。
研究生考试:研究生考试是中国选拔高等教育人才的重要方式,分为硕士研究生考试和博士研究生考试。硕士研究生考试通常包括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初试为全国统一考试,复试由各招生单位自主组织。考试内容涵盖政治、外语、专业课等科目,旨在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和学术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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