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贷不再有监管盲区,推进征信互联互通,加强失信人惩戒就是砝码

兰杰蒙面说 2020-08-14 10:2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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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贷已经不是法外之地了,随着征信体系的构建,对不诚信行为的惩罚也在不断增加。最近看到一则新闻,一家上海律师事务所接受了委托代理人诉讼委托,同时起诉在P2P平台上借款的数百名逾期的借款人。目前,所有案件都已在法院审理并胜诉,这也就是为什么最近很多老哥老妹儿同时找到我问我,为什么自己的账户被莫名其妙的冻结了,钱也被划扣走了的原因,我推测下一步这样的情况还会继续增加。

实际上,在法院庭审前,一些逾期的借款人在收到法院传票后可以主动与权利人或律师联系,并解释逾期的原因。对于这部分用户,有很多的权利人可以根据用户的情况给予一定的减免利息。同时,针对在最终庭审前清偿债务的借款人做撤诉的处理。对于仍拒绝还款的逾期借款人,权利人通常会在审判后关闭减免渠道(特殊情况除外)。除了支付贷款的本金,利息和罚款之外,败诉的借款人还必须承担律师费和诉讼费。

此外,如果借款人未能在判决书规定的期限内偿还贷款,则权利人将向法院申请执行,并将该人列入失信人员名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规定,失信的人将受到很多方面的影响,例如交通,购房和租赁,旅游和度假,甚至子女教育方面等均会有所影响。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未在期限内偿还贷款的借款人可能承担民事责任。如果借款人拒绝执行判决或裁定,并且情节严重的,甚至将被追究刑事责任。为了充分保护出借人的合法权益,加强社会信用体系的建设,国家不断加大对失信人员的处罚力度。

此前,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和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联合发布了【关于对失信主体加强信用监管的通知】,重点督促不受信实体在企业内部进行整改。在规定的时限内,规范失信的提醒和警示约谈的开展,要求有序推进失信的信息社会的宣传,并要求全面实施联合失信惩戒。

早在2018年8月,互联网金融风险特别纠正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了【关于报送P2P平台借款人逃废债信息的通知】,要求P2P平台尽快报送失信者的信息。随后,互联网金融风险进行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网上贷款业不信惩处的通知》,要求将恶意逃避债务的人纳入中央人民银行的征信系统。

网贷之前处在监管的盲区,所以野蛮肆意的生长,暴力催收、高息费、砍头息、套路贷,这些都是它的常用标签,但任何的新生事物都需要经过一个过程,去暴露问题,然后在改正问题;现阶段相关部门强势监管,日后的网贷只会剩下拿牌照的正规军了,所以上征信是正规军必须做的事情,也是监管的必要砝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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