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适对未婚妻不满?四岁丧父,母亲凑钱送他去沪读书,还给他订婚

无事说过去 2025-02-21 11:58:43

1895年,由于清朝政府在“中日甲午战争”当中战败,被迫与日本签订了丧权辱国的《马关条约》,条约规定把台湾及其附属岛屿、澎湖列岛割让给日本。

于是,奉清朝政府的命令,身为台湾省台东直隶州知州的胡传只好返回大陆。

然而,胡传在战乱当中早已身患重病,当他乘坐的轮船刚刚抵达到了厦门港口,他就因为病情加重,不治身亡,终年五十四岁。

这一年,胡传的第四个儿子胡适只有四岁。

从此以后,胡家就由胡适的同父异母的二哥胡觉当家做主,而年幼的胡适跟随生母冯顺弟生活,冯顺弟只是胡传的第三任妻子,此时也就只有二十三岁而已。

胡传和冯顺弟

凡是家里的各种事情,小到日常的吃喝花费,大到胡适的外出求学,一切都是由胡觉说了算。

在这样的环境当中生活,冯顺弟和胡适的处境十分艰难,胡适在后来这样说道:“母亲的艰难,有非外人所能喻者!”

冯顺弟之所以能够忍受这种寄人篱下的生活,唯一的精神支柱就是希望胡适能够赶快长大成材,她经常在夜深人静的时候给胡适讲述父亲胡传身上的种种好处,以此来勉励胡适要以父亲为榜样。

胡适在后来回忆冯顺弟最常说的一句话就是:“你总要踏上你老子的脚步,我一生只晓得这一个完全的人,你要学他,千万不要丢他的脸。”

为了胡适的将来,冯顺弟不惜把身上值钱的东西全部变卖。

冯顺弟利用变卖首饰换来的钱,把胡适送到了乡里的一所学校读书,除了对胡适的学习有着严格要求以外,她还适当教育胡适的品德。

在胡适的幼年记忆里面,每当自己做错了什么事的时候,冯顺弟只要瞪他一眼,他就会被吓住。

有一次,在一个初秋的傍晚,胡适身上只穿了一件单背心在门口玩耍,小姨担心他被冻着,就拿了一件布衫给他穿上。

由于胡适正在兴头上,不愿意被打断,他就随口说出了一句对小姨没有礼貌的话,而这句话恰巧被冯顺弟听到。

胡适

看到母亲正在瞪着自己,胡适立即意识到刚才说的话不对,马上从小姨手里接过布衫穿上了。

虽然冯顺弟当时并没有责怪胡适,但是到了晚上,她才把胡适叫到跟前罚跪,并且进行了严厉批评。

胡适被冯顺弟批评地痛哭流涕,他在用手擦眼泪的时候,不知擦进去了什么东西,让他足足害了一年多时间的眼病,寻找了许多医生也一直医不好。

冯顺弟听说,胡适的眼病只要用舌头舔去脏东西,就可以治愈。

于是,在一天夜里,冯顺弟喊醒了正在熟睡中的胡适,开始用舌头舔他的病眼,这件事情让他铭记终生,他在长大成人之后仍然深情地说道:“这不仅是我的严师,更是我的慈母!”

胡适在后来回忆说:

“我在母亲的教训之下住了九年,受了她的极大极深的影响,如果我学得了一丝一毫的好脾气,如果我学得了一点点待人接物的和气,如果我能够宽恕人和体谅人,我都得感谢我的慈母。”

在日常生活当中,冯顺弟的辛酸和宽容都在胡适心中留下了深深的烙印,使他从小对母亲既挚爱又信赖,生活中的大小事务都会听从母亲的安排。

其中也包括胡适长大成人之后的婚姻大事。

胡适认为,在自己的婚姻大事上面,父亲已经不在人世,理所应当听从母亲的安排。

胡传

1904年,十三岁的胡适完成了在家乡学堂的启蒙教育,恰好赶上三哥胡嗣秠要去上海治病,冯顺弟便决定让他跟随三哥胡嗣秠前往上海的新式学堂读书。

临走之前,冯顺弟还给胡适订了一门亲事,女方是比胡适大一岁、且缠过足的江冬秀。

在整个订婚过程当中,胡适就像一个局外人一样,完全没有参与其中,他不仅完全没有见过这个名叫江冬秀的女孩,冯顺弟也没有征求他的意见。

在当时,这种婚姻观非常常见,即是所谓的“父母之命,媒妁之言”。

根据当时传统的法律与习俗,有效的婚约需要具备四个条件,一是父母之命,二是媒妁之言,三是天命作合,四是聘礼为证,因此冯顺弟为胡适安排的亲事完全合情合理。

江冬秀

可是,当时的胡适年龄尚小,甚至还不懂得婚姻是怎么一回事。

由于胡适没有见过江冬秀,他谈不上喜欢,也谈不上讨厌,对于冯顺弟的安排,他知道是为自己好,自己只需要照做就行了。

与江冬秀订亲之后,胡适就跟随三哥胡嗣秠来到上海,这也是胡适第一次离开母亲的身边。

当时三哥胡嗣秠的肺病已经非常严重,在上海治病期间,他根本无暇顾及胡适的学业与生活。

刚来到上海的时候,胡适进入了梅溪学堂,根据学习成绩的高低,他被安排进了几乎垫底的一个班级。

梅溪学堂里面的老师几乎都是使用上海话进行讲课,胡适用了很长一段时间才逐渐能够听懂上海话,他利用在老家学校上学时打下的古文根基,很快就让老师刮目相看。

有一次,在老师讲课的时候,读到了一段引语“《传》曰,二人同心,其利断金”,老师随口说:“这是出自《左传》里面的一句话!”

听完,胡适拿着课本走到桌边,轻轻地对老师说道:“老师,这个《传》曰是《易经》里面的《系辞上》,不是《左传》”。

老师吃惊地问道:“你还读过什么书?能给老师写一篇文章吗?”

胡适爽快地答应了,马上提笔写了起来......

老师读了胡适写的文章连连称赞,随即将他调到了相对较好的班级。自从来到上海以后,通过几年时间的学习,胡适不仅学到了文化知识,还接触到了不少新思想。

随着年龄的不断增长,原本在胡适脑海当中比较朦胧的婚姻,逐渐变得清晰起来,他开始从理性的层面思考女性解放、恋爱婚姻等等问题。

1906年11月,胡适写了一篇标题为《敬告中国的女子》的文章,并且刊登在了《竞业旬报》上面,文章当中呼吁“女子要敢于冲破男人的强权,放开脚步,大模大样地自由行走”。

其中,《敬告中国的女子》一文当中还这样写道:

“中国的女子若不情愿做废物,第一样便不要缠脚,第二样便要读书。”

胡适和江冬秀

关于女性解放上面,胡适当时提出的最为激进的主张就是“反对女人缠脚和不读书”,毕竟自己就有一个缠着小脚、目不识丁的未婚妻。

在中国古代,女子缠足的历史渊源十分久远,有人说起源于宋朝时期,也有人说起源于五代时期,还有人说从夏商周时期就有了,当时人们的审美观时“女子以小脚为美”。

因此,许多女子从小就开始长布缠脚,甚至把脚骨缠的变形,又有“三寸金莲”的说法。

“女子缠足”的这种陋习在晚清时期遭到了许多新文化人士的猛烈抨击,正是受到这种风气的影响,胡适也开始在上海极力反对女性缠足,号召女性多读书,学习新思想。

在上海学习的六年时间里,胡适一共换了四所学校,至于四次换学校的原因,一是因为学业有长进,需要进入更高级别的学校学习;二是因为经济困难,在节省学费的同时,还要想办法挣一点钱,维持生活开销。

从1908年开始,胡适利用课余时间兼职做了《竞业旬报》的编辑,每个月可以赚到十块钱的工资。

胡适每天吃住都在报社,他就把赚来的十块钱工资寄给家里的母亲。

除此之外,胡适还在一所名叫华童公学的小学教授英语,挣来的工资也全部寄给家里。

闲暇之余,胡适曾经多次重新审视自己在十三岁时定下的婚约,他知道江冬秀是一个没读过书、还裹着小脚的女子,这跟他心目当中向往的理想妻子有着天壤之别。

但是,这门亲事毕竟是母亲帮自己订下的,又无法拒绝,这让胡适感到十分痛苦。

就在胡适已经十七岁这一年,胡适开始对自己的婚事渐渐感到不满,冯顺弟突然来信催促他回家结婚,毕竟他跟江冬秀已经订婚了长达四年时间。

这时的江冬秀已经十八岁,在当时已经算得上一个大姑娘了,早就到了出嫁的年纪。

自从胡适前往上海读书之后,江冬秀的母亲也在一直催促冯顺弟赶紧完婚,并且早就把女儿的嫁妆都准备好了。

其实,冯顺弟又何尝不想让胡适和江冬秀赶快结婚。

在此期间,身在上海的胡适经常写信给冯顺弟,他在信中讲述了自己在上海看到的各种新思想和新事物,冯顺弟担心夜长梦多,总是通过各种途径催促他回来结婚。

1907年夏天,胡适利用假期时间返回老家看望冯顺弟,冯顺弟又提起了结婚的事情。

面对冯顺弟的催促,胡适只是答应说:“赶早一二年就结婚!”

冯顺弟听了非常高兴,便开始在家里布置胡适与江冬秀结婚的事情,还请来算命先生选了一个黄道吉日,而胡适则带着母亲的嘱托再次返回到了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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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02-24 22:13

    胡大屎,尽说鬼话,不干人事,谁管他那些鸟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