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一个睿智的灵魂
都置顶了毒鸡汤
以前,有个赛道叫临期食品,就是快到保质期结束的食物,不管是什么放一块便宜卖,现在很多地方都有各种杂牌的这类店铺,名字不同但业务雷同,主打一个消费降级概念,反正还能吃,凑合吃,能省则省。
如今,这个赛道进一步降级,居然开始进化到卖过期食品了。
说到这里,你肯定第一反应是不相信,因为卖过期食品是违法的啊,更别说一个大电商平台明目张胆的卖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有关规定:
(一)食品经营超过保质期的,有关主管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没收违法所得、非法生产、销售的食品以及用于非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
(二)违法销售的食品价值不足1万元的,处以2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三)货物价值超过一万元的,处货物价值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
(四)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
(五)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要求生产者或者销售商赔偿十倍的价格。
知法犯法那是不能的,但是擦边还是有操作空间的。
这个擦边,不是吴柳芳扭屁股的那种擦,而是通过文字游戏绕过所谓的食品安全法。
具体操作就是修改商品品类,改成宠物食品,比如过期的方便面,零食,火腿肠甚至鲜肉之类的,以低价格出售,但是此地无银三百两的在图上标明:宠物食品,禁止人食...
搞这么隐晦,那想买过期食品的消费者,又是知道这里有卖的呢?
其实不需要知道,因为在平台上直接搜“过期食品”,就会自动跳转到相关页面了。
这么天才的设计,我不知道PDD是如何和众多食品商家、消费者达成共识的,反正就这么走通了。
...
今天发这篇的目的,并不是批判什么,我想没人会主动去吃这种食物,一定是到了迫不得已的地步,才通过这样的方式降低自己的生活成本吧。
但我觉得无论如何还是少吃,食品的保质期不是瞎设计的,如果过日期了吃着真没事,那保质期一般也不会写那么短,吃到医院里花销可就大了,得不偿失。
最后,这个事违法吗?
我觉得就看是否较真了,较真肯定违法。
因为虽然这些店都写着xxx宠物食品店,但其实卖的都是人类食物,而宠物食品店和人类食品店是不能共用经营执照的,更不能因为你说这是给谁吃的,就说这算什么类的食品。
但谁会去深究呢?有必要深究吗?
不知各位读者作何感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