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点重重的出口企业
Q 公司成立于2017 年10 月,注册地址为甲市某区,注册资金为3000万元。
有不少疑点。
税务人员通过数据情报平台以及增值税发票电子底账系统进行穿透分析,进一步发现了Q 公司的多处异常信息。
抽丝剥茧的调查过程
税务人员按照正常程序围绕发票流、资金流、物流对Q 公司及R 公司进行了初步核查。
从以上情况看,“三流”流向基本正常,但税务人员凭借工作经验敏锐地觉察到其中必有猫腻,决定进行实地核查。在实地核查时,税务人员发现Q 公司和R 公司位于辖区政府招商的写字楼里,均处于停产情况,人员全部遣散,只有一名原行政人员留守,生产车间里摆放着几台停用的机器设备,并堆放着少量的成品及原材料。税务人员现场拍照并提取了两份产品样品。
针对“三流”分析难以找到有力证据的情况,税务人员调整思路,从出口货物的生产工艺流程入手,研究出口货物主要原材料成本金额的构成,试算投入、产出的物料比重,测算出口货物的实际单位成本构成,据此推断实施方法、链条环节和利益分配架构。
Q 公司表示出口货物属于高科技产品,公司拥有多项发明专利,单价自然高出其他同类产品。税务人员向Q 公司发出《税务事项通知书》,要求企业提供产品生产工艺流程、物料消耗情况以及专利证书原件。
从Q 公司提供的材料看,该公司出口的产品工序简单,包装简陋,不符合高附加值产品的一般情况。同时,Q 公司财务报表“无形资产”金额为零,且对出口货物具体用到哪些终端产品上等问题避而不谈。最终,Q公司承认没有取得发明专利。
税务人员通过对R 公司购进发票的品名、数量、单价比对分析,发现黄金金丝购进金额在原材料中占比75.09%,如果不含黄金金丝,单件产品的制造成本仅为2 元左右。Q 公司所谓的高科技产品并没有复杂工艺,也无高新技术,更非稀缺产品,为何能以市场价10 多倍的价格出售?这明显不符合常理。R 公司购进大量黄金金丝的真实去向成为本案的重点。
税务人员大胆推测:R公司基于黄金金丝的高度可变现性,将购进的黄金金丝通过地下市场处理掉,快速回笼资金,再通过组装生产黄金金丝含量极少的低成本道具芯片,虚高标价通过关联企业Q 公司出口给实际控制的香港关联公司,最后利用地下钱庄循环汇入外汇完成出口业务及退税,同时通过购买虚开发票以冲抵产生的高额利润。
为了验证这一猜测,税务人员将一份样品送到该市黄金珠宝检测鉴定中心进行物质构成成分检测,检测鉴定中心通过专业仪器测算出单个样品中的纯金重量约为75 毫克。R 公司在经营期间共购入黄金金丝含税总价22512.48万元,按照近年来国内黄金市场350 元/ 克的最高价格测算,R 公司购进金丝总重量约为643213.72克,应该生产销售光敏半导体产品804.02 万只,而R 公司实际销售量仅有228.94 万只,即便生产过程中有损耗,也大大少于测算的投入产出量。同时,税务人员还核实了R 公司存在的虚列人员工资成本、往来款项异常、生产设备购入渠道异常等问题,进一步验证了税务人员的猜想。
鉴于案情重大复杂,主管税务机关邀请稽查部门和公安驻税办召开联席会议,共同研究风险应对思路和方法,并于2019 年11月30 日正式办理了移送稽查手续。
最终,稽查部门根据调查取证情况查实了Q 公司和R 公司的违法事实,作出相应的处理处罚决定,并移交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来源:《中国税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