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丰八年,在天子脚下的北京,发生了一场震惊朝野的科场大案,肃顺和咸丰帝不惜严刑峻法,处死官员级别之高、人数之多,均无先例,此案最终演变成清朝最大的科场案。
乾隆晚年以来,清朝政治腐化一天比一天厉害,官员们贪赃枉法,因循懈怠,国家机器运转不灵。嘉庆、道光两代君主努力惩贪奖廉,但效果不明显。
咸丰八年(1858年)秋天,发生了清朝历史上最大的科场案。因为这一年是农历戊午年,所以,这场大案就叫戊午科场案。其实,这个科场案不仅在清朝堪称最大,在中国实行科举制度的一千三百年中,恐怕也无与伦比。
咸丰八年是全国举行乡试之年,中秋节的时候,各省的考试顺顺当当地结束了,然而,偏偏天子脚下的顺天(今北京市)乡试出事儿了。
发榜的时候,士子们都去看榜。十年寒窗,金榜题名,此时的心境可想而知。高中者洋洋得意,落榜者不死心,一遍一遍地看,不相信自己的眼睛,结果还是没发现自己的名字,但发现了平龄的名字,顿时群情激昂。
平龄是谁?平龄是满洲镶白旗人,满族也可以参加科举考试,这没问题,但平龄经常登台唱戏,所以,很多人都认识他。这下子落榜者不干了,因为清朝规定像戏子这些属于“下九流”的人不能参加科举考试,现在平龄不但参加科举考试,居然还能金榜题名,更滑稽的是,名次非常靠前——高中顺天乡试第七名举人,所以,立即激发了一场规模不大的“群体性事件”。
读书人闹事儿,即使规模不大,但国家肯定重视,何况牵扯的还是科场事件,所以,有御史上奏皇帝,请求查办。咸丰帝看完御史的奏折后,命令载垣、端华、陈孚恩等人查办此事。
调查迅速展开,很快查明平龄唱戏属实,但他不是职业的戏子,是京剧“发烧友”,登台唱戏属于“友情客串”,他考中举人并不违反制度。按说到此为止就可以结案了,再做些说服疏导工作,时间一长就风平浪静了。但陈孚恩不死心,他调来了平龄的试卷,结果发现平龄的墨卷跟朱卷不同,这下子问题严重了。
什么叫“墨卷”?什么叫“朱卷”?
原来,科举考试为了保证公平性,从宋朝以来实行“糊名易书”制度。“糊名”就是把写有考生姓名这一栏糊上,现在考试中依然实行,但“易书”已经不实行了。大家知道,汉字的书写比较容易辨别笔体,为了防止评卷人员从笔体上认出考生的身份,干脆找人把试卷重抄一遍,抄完经核对无误,然后拿去评阅,这就叫易书。考生的卷子用黑色的墨笔书写,叫“墨卷”;抄写的人用红笔抄,叫“朱卷”。平龄的墨卷有七处错误,但朱卷上没有错误,很显然,抄写人员替他改正了。平龄被捕下狱,相关人员也被控制了,但这个案子很快又走进了“死胡同”。
平龄不明不白地死在狱中,而经手人员一口咬定改试卷是“下意识”行为,看到错顺手就给改了,绝不是故意作弊,连平龄是谁都不认识,怎么会作弊?案子成了“无头案”,死无对证。载垣等人一筹莫展,甚至拟好了对此案的处理意见,建议将负责顺天乡试的主考官、副考官等人罚俸禄一年,然后结案。
肃顺一直在幕后关注这个案子,听说要结案,他大骂载垣、端华糊涂,他要兴起一场大狱。于是,他向咸丰帝建议对顺天乡试中举者的试卷全部复查一遍。咸丰帝对肃顺言听计从,连连点头,命令复查顺天乡试试卷。
十月二十六日,复查结果上报咸丰帝,果然不出肃顺所料,此次顺天乡试共录取举人300名,其中有问题的试卷50份。问题主要有错别字、格式错误,更严重的还有涂改试卷的现象,最滑稽的是,极个别考生有的科目的卷子答得很差,有的科目却答得很好,估计是请了“枪手”。总之,这50份有问题的试卷表明,六分之一的人根本不应该中举。
结果令咸丰帝目瞪口呆。虽然官场黑暗,但科举考试却是“一方净土”,谁敢在这块“净土”上作弊,罪加十等。更何况这是在天子脚下的北京胡作非为!咸丰帝下令把主考官、副考官一律撤职查办。
中国古代科举考试,最低等的作弊是“夹带”,把参考资料偷偷带进考场;比这高明的是“枪替”,找水平高的人替自己进场考试。这就要得到“监试”官员的配合,不然的话,替考者进得了场吗?可能有人以为古代没有照相术,冒名顶替相对容易一些,其实不然。当时,考生报名的时候要描述自己的家世、出身、相貌等特点,由县政府盖章,入场时根据这些信息复核,更何况当时报考的人数少,考生间也有一种监督,冒名顶替的“枪手”一旦被查出将被追究刑事责任,所以,“枪替”这种情况难度并不小。
当然,比起夹带、枪替,更高级的作弊是“条子”——考试结束后向主考官、副考官递条子,条子上写着考生姓名、试卷特点等。虽然试卷被重抄,不能在笔迹上判断考生是谁,但写上试卷中每段结尾的两个字,比如第一段结尾是“者也”,第二段结尾是“而已”,第三段结尾是“也夫”,一样能找出这份试卷。让他们在批卷、录取的时候高抬贵手,条子末尾写上酬金的数额,取中后凭条子收钱。读者朋友们可能疑虑,办成了事儿,人家不付款怎么办?这个可能性也有,但不大,事后赖账的情况很少见。
陈孚恩连哄带骗,从副考官程庭桂那里拿来不少条子。程庭桂开始没当回事儿,因为入闱之前收到条子这件事很平常,从来都是这样,如果收的条子少了,考官也会觉得没面子,甚至主动向考生或考生家长索要条子。据《清代野史》记载,收条子或索要条子不一定都是为了获利,也有沽名钓誉,显摆优越的用意。总之,“此风已久,昌言无忌,恬不为怪”。于是,程庭桂就把条子都给了陈孚恩。当然,其他相关官员也交出了一些条子,通过这些条子,揭开了黑幕。
突破口是从一个叫罗鸿绎的考生那里打开的。
罗鸿绎是广东肇庆府人,家境殷实,花银子买官,得了个刑部主事的七品芝麻官。罗鸿绎当官后,总觉得低人一等,前途也不太光明,也想考个功名。但他有自知之明,知道肚子里那点儿墨水根本不可能考上举人,就找在朝为官的老乡李鹤龄帮忙。李鹤龄一口应允,说自己很可能被指派参与顺天乡试的主考、录取工作,到时候录取他简直就是小菜一碟。当然,万一自己不能参加这一工作,凭着他的人脉,也能帮他疏通关节,但办成这件事儿需要花钱。于是,罗鸿绎答应给李鹤龄500两白银。
考试前夕,咸丰帝任命顺天乡试的主考官是内阁大学士、军机大臣柏葰,同考官是翰林院编修浦安,副考官分别是朱凤标和程庭桂。其中没有李鹤龄,于是,李鹤龄就找到浦安,请他帮忙让罗鸿绎金榜题名。浦安答应帮忙。
阅卷时,浦安凭条子找到了罗鸿绎的卷子,一看文章写得一般,达不到录取标准,但碍于情面,还是写了很好的评语,然后推荐给主考官柏葰。柏葰看了一遍试卷,表示不够录取水平,打入另册,然后派家丁向浦安解释一下。
这个家丁是柏葰的亲信,跟柏葰一起入闱,他去跟浦安解释,怎么解释的不得而知,他反而成了浦安的说客。他回来跟柏葰说,浦安脸上挂不住,他说此次入闱,自己仅仅推荐了这一份试卷,无论如何希望大人成全。柏葰稍一思考,感觉也应该给同僚一个面子,就改变了主意,将罗鸿绎录为举人,当然,名次不太理想,是顺天乡试第238名举人。
事后,罗鸿绎支付了500两白银,浦安分了300两,李鹤龄自己留了200两,柏葰分文未得。发榜之后,照例新举人要拜老师,罗鸿绎到浦安家拜访,送了10两白银;然后到柏葰家拜访,因为柏葰是正考官,所以,送了16两白银。这不是行贿,这是学生拜老师的见面礼,老师也要回礼。
科举考试是中国古代的一项创造,它以公开、公平、公正为特点,给社会下层提供了改变命运的机会,给皇帝提供选拔人才的最主要渠道,是维系社会和谐的重要保障。国家绝对不允许官员在这个领域里贪赃枉法。现在,皇帝指派的主考官、副考官组成了一个犯罪集团,试问该当何罪!
当然是死罪,清朝的法律载得明明白白!
此时柏葰、浦安、李鹤龄、罗鸿绎已经被捕入狱,柏葰的家丁也被投入大牢,很快死在狱中,对他们的量刑也在讨论中。既然科场舞弊,罪上加罪,当年顺治皇帝规定科场犯罪,一律处死,死刑应该没有争议,但大家普遍认为柏葰冤枉,也就是说,很多人认为柏葰不应被判处死刑。
为什么说柏葰不应被判死刑呢?
第一,犯罪情节较轻。柏葰录取罗鸿绎,是抹不开面子,没有坚持原则,并且,他在整个案子中没有受贿。对下属的犯罪,他负有领导和失察的责任,如果是一般的失察,革职的处分就足够了,再严一点儿大不了发配充军。当然,这是科举考试中的失察,应该重判,但判死刑还是显得有点儿过重。
第二,柏葰是国家一品大员,历任军机大臣、户部尚书、协办大学士等职,一生为官,谨慎小心,操守清廉。他这个级别的官只要不谋反、不谋大逆,就没有死罪。《大清律》规定八种情况不适用死刑,分别是“亲、故、贤、能、功、贵、勤、宾”。所谓“亲”指的是皇帝的亲属;所谓“故”指的是皇帝的老朋友,皇帝怎么会有朋友?开国皇帝是有朋友的,比如当年“同过窗、扛过枪”的同学、战友;此外依次类推,这些人即使犯罪,也要从轻发落,不能处死。柏葰能跟“贤能功贵”这四种情况贴上边儿。
尽管如此,咸丰九年二月十三日,载垣、端华、陈孚恩等主审官员秉承肃顺的旨意,越过刑部,向咸丰帝报告处理意见:包括柏葰在内的四名案犯全部判处死刑,执行的方式为斩首,建议立即执行。
同日,在圆明园勤政殿,咸丰帝召见承审官员、军机大臣、刑部官员、各部尚书,研究对此案的终审。咸丰帝已经看了载垣、端华等人拟定的处理意见,他怒气冲冲,又有点儿拿不定主意。确实,这个决心不好下,所以,他要征询大家的意见。
此时,四名人犯已经被押到了菜市口,等着这次会议的结果,只要皇帝圣旨一下,立即执行。四名人犯中除了柏葰,其他三人已经注定非死不可,这次会议,实际上仅仅讨论柏葰的命运。
生死攸关,圣意不明,谁也不敢说话。大殿里鸦雀无声。
生死攸关之际,肃顺站了起来,他当众发表了自己的观点:他认为科举考试是国家大典,一旦营私舞弊,处分极严。柏葰是一品大员,又是科甲出身,难道不知道科场定例?就因为一个卑贱的家丁向他求情,他就敢辜负皇上的恩典,藐视国家的法令,以身试法!这个家丁现在已经死了,要是不死,难保不揭发出更深的情节,建议皇上批准承审官员拟定的处理意见,立即执行死刑!
肃顺的这些话很有分量,坚定了咸丰帝的决心。根据《清文宗实录》记载,咸丰帝说:“情虽可原,法难宽宥,言念及此,不禁垂泪。”意思是说,虽然情有可原,但法令如山,不能宽恕,必须处死,想到这里,热泪长流。然后命令对柏葰等四人执行死刑,派肃顺、赵光前赴菜市口监斩。最后又要求各级官员要引以为戒,自重自爱,说了些维护正气之类的话。
此时的菜市口已经人山人海,这是一个闹市区,又是固定的刑场,不行刑的时候人们在此观光购物,一旦行刑就临时戒严,不过一戒严反而有更多的人聚集到这里。平时都是杀江洋大盗,今天听说杀的全是现任官员,其中还有一个一品大员,所以,观众的兴致更高。与观众兴致形成鲜明对比的是死刑犯,他们戴着刑具,蹲在墙角,面如死灰,等着砍脑袋。当然,犯人的家属往往也在场等着收尸,其心情可想而知。
柏葰没戴刑具,也没有蹲在墙角,刑部官员让他坐在板凳上。因为刑部从来没杀过一品大员,估计等开刀的时候皇上能有恩典,将死刑改为充军,所以,刑部的衙役跟柏葰开玩笑说他是“陪法场”,柏葰自己也是这样认为的。柏葰今年六十多岁了,他是蒙古族人,但早就汉化了。道光六年(1826年)考中进士,一生为官,小心谨慎,没想到快退休了,落得这样一个下场。根据《奴才小史》这部书记载,柏葰还对他的儿子说:“皇上必有恩典,我一下来,即赴夕照寺,候部文起解。尔回家,速将长途应用之物,赶紧送来。”附带指出,按清朝制度,柏葰一旦改判为流刑,必须立即奉旨发遣,所以,柏葰急于让儿子给他收拾行李。
柏葰的话音刚落,人群一阵骚乱,原来是刑部的“警车”驶过来了。最终宣判的时刻到来了!
先下来的是肃顺,他意气风发,先跟柏葰点头致意,然后拱拱手。
后下来的是刑部尚书赵光,他捧着皇帝的圣旨,哭着走下车,显然,赵光受到了刺激,看到这一幕,柏葰顿时面如死灰,他明白,自己完了!
接着宣读皇上的圣旨。柏葰的儿孙哭声震天,他们要冲破警戒线,兵丁衙役赶紧阻拦。刑部尚书赵光抹了把眼泪,下令先送柏中堂升天,找个手艺好的伺候。
刑部刽子手中的“业务骨干”拎刀来到柏葰跟前,下跪行礼,柏葰颤巍巍地望阙谢恩,跪在地上引颈受戮。
戊午科场案还有一个“尾声”,陈孚恩不是从副考官程庭桂那里连哄带骗收上来很多条子吗?真是“现世报”,这些条子中就有自己儿子递的条子。他心一横,向咸丰帝请求回避。咸丰帝命令把陈孚恩的儿子收监,然后命令陈孚恩不必回避。于是,陈孚恩只能硬着头皮干到底。
副考官分别为朱凤标和程庭桂,朱凤标没有什么干系,但出了这场大案,他哪里能逃脱处分,结果被革职。程庭桂当初向陈孚恩主动交出条子,他想坦白从宽,结果适得其反,经调查,这些条子很多是他儿子收的,甚至在他已经入闱后,他儿子还派家丁往里面送了不少条子。这个情节十分恶劣,入闱后就不能跟外界联系了。好在程庭桂看了条子后,一个也没录取,但清朝法律规定,在科举环节上只要有“交通嘱托、贿买关节”这种情况,不分“曾否取中”,一律死罪,所以,他们父子被判了死刑。
根据《清文宗实录》记载,咸丰九年七月十七日,咸丰帝在圆明园勤政殿召集王公大臣,宣布此案结案,包括陈孚恩的儿子在内的几十名递条子的人从宽免除死罪,发配新疆。程庭桂也由死刑改判为流刑,一并发往新疆。咸丰帝解释说程庭桂本来应该处死,但不忍心把他们父子二人同时处死,饶程庭桂一命。随即,程庭桂的儿子被押赴菜市口斩首。程庭桂的心在滴血,当时,只有他知道,他的这个儿子是无辜的,祸是小儿子惹的,但程庭桂考虑到小儿子年纪小,经不起审讯官员的连唬带吓,怕说错了话,就让长子顶罪,结果长子白白丢了性命。在长子被处死的同时,程庭桂离开了北京,前往新疆服刑,出城时,他意外地在道旁看到了陈孚恩。陈孚恩在此恭候多时,一见程庭桂立即下跪叩头,伏地痛哭。陈孚恩以此表达歉意,无论是陈孚恩,还是程庭桂都无话可说。在这种情况下,能说什么呢?
史学界公认戊午科场案是清朝最大的科场案,但我感觉在科举制度实行的一千三百年中,此案也差不多堪称空前绝后。这场大案处死现任官员五名(程庭桂的儿子也是官员),几十人被流放、撤职、降级、罚俸。处死官员人数之多、级别之高,均无先例。
厉害
怎么看着这么像百家讲坛中喻大华说咸丰的词,简直一字不差。绝对AI生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