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末年的军衔标志

云飞四海 2025-01-10 14:52:11

光绪三十一年(1905)清政府规定,军官礼服绣有领章、袖章,着礼服时佩带肩章;着军常服时只佩带袖章。其礼服与常服的军衔标志如下:

军官礼服袖章。上、中、下各等官均为金线辫图案,以盘花的金辫多少来区分等次高下,以盘花下面的横金辫数量来区分级差。上等官用金辫三道盘花,中等官用金辫二道盘花,下等官用金辫一道盘花;各等第一级于盘花金辫下横缀金辫三道,第二级横缀金辫二道,第三级横缀金辫一道。

礼服肩章。肩牌采用金辫和红丝辫编制,金辫多者等次高,红丝辫多者等次低;级差以肩牌上的金团蟒数来区分。上等官肩牌用金辫三条编成,中等官用金辫二条、红丝辫一条编成,下等官用金辫一条、红丝辫二条编成;各等第一级肩牌上缀黄色团蟒三个,第二级两个,第三级一个。

礼服领章。各级军官领章均为金色飞蟒抱珠,以所抱珠的颜色分等;以横金辫数分级;上等官飞蟒抱红珠,中等官飞蟒抱蓝珠,下等官飞蟒抱白珠;各等第一级缀金辫三道,第二级缀金辫二道,第三级缀金辩一道。

军官常服袖章。以镀金团蟒分等,以石青丝辫分级,上等官金团蟒三个,中等官二个,下等官一个;各等第一级横缀青辫三道,第二级青辫二道,第三级青辫一道。

至宣统三年,陆军部认为前朝所定军衔标志,经过几年实行,在“肃军容”“别等威”等方面“尚有未能完备之处”,于是在二月初九上报朝廷批准,对军衔标志作了如下变通:一是改变了常服只佩带袖章的规定,改为礼服、常服均佩带领章、肩章、袖章;二是礼服肩章改为圆盘带穗肩章,三是用以区分级差的标志由团蟒改为六角星,四是着常服时,官等以肩章区别,官级由领章区分。变通后的领章、肩章、袖章式样如下:

礼服领章:为全领绣花,以花的不同额色来区分官等。上等官佐金地金花,领口绣二银蟒二火珠;中等官佐为银地金花,领口绣二金蟒二火珠;次等及额外官佐为银地银花,领口绣二金蟒二火珠。

常服领章:为长方形,分上下二段,其上段用以区分兵种及缀标号(上等官佐除外);领章中央及四周以镶不同颜色的辫条分等:上等官佐镶红辫,中等官佐镶金辫,次等及额外官佐镶银辫,军士及兵镶黑辫;领章下段缀六角星以分级:上等官佐级银星,其余官佐及士兵一律缀金星;上、中、次等官第一级及上士、正兵各级三个星,第二、第三级官佐及中士、下士、一等兵、二等兵依次递减,额外官佐不缀星。

礼服肩章:以肩穗分等,圆盘上缀六角星分级。上等官佐肩穗用金线编成,中等官佐用金银两线编成,次等官佐用银线编成;各等官佐第一级缀六角星三个,第二、第三级依次递减,额外官佐不缀星。

常服肩章:由于着常服时等级主要用领章来区别,故常服肩章只分等不分级。上等官佐用金辫三条编制,中等官佐用金辫一条、银辫二条编制,次等及额外官佐用银辫三条编制,军士和兵的肩章均用红呢制,周围缀金辫;军士肩章中间缀金辫二道,兵缀一道。

礼服袖章:为宽八厘米的五花辫图案,以花辫的颜色区分官等,上等官佐金地金花,中等官佐银地金花,次等及额外官佐银地银花。

常服袖章:各等官佐、军士和兵均为红细辫一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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