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常有人问俣哥,我的欠债人欠了我的钱,而第三人又欠了我欠债人的钱,那我在法院执行的时候能不能直接追加第三人为被执行人,尽快拿到欠债呢?
这种C欠了B的钱,而B又欠了A的钱的循环关系,俗称“三角债”,理论上可以通过迫使与直接债务有关的第三人还款,可以加速完成债务关系。只是,在实际操作中,要求第三方直接还款的设想,会遇到非常多的限制。
今天,俣哥就手把手教学,给大家说清楚“三角债”的操作流程,学会怎样才能更好利用“三角债”,将有助于各位债权人顺利拿回属于自己的欠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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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常规步骤
在执行过程中,如果债权人发现了被执行人与第三人有到期债权的证据以后,需要在第一时间向执行法官提交执行第三人到期债权的申请。但需要注意的是一定要准备好充足的证据,因为法院是一个讲证据的地方。
法院在审核第三方到期债权材料时,一方面是要了解第三人是否向被执行人负有相关债务,另一方面是要了解该笔债务是否已届履行期限。
因此,包括被执行人与第三人之间的合同、借条、付款凭证、结算单据等都说是非常好的证明材料。如果有对方已经生效的司法裁判文书的话,就是最好的证明材料。所以债权人在追债的时候,一定要注意这些证据的收集。
当法院把证据核查完毕且认为没有问题以后,就会下发协助执行通知书,以及《限期履行到期债务通知书》,要求第三人停止支付给被执行人的款项,并且核实到期债权的情况,督促第三人直接履行。
需要注意的是,法院对点人下发的协助执行通知书、《限期履行到期债务通知书》,都需要直接送达而不能是邮寄或公告送达。
完成上述步骤以后,就会遇到两个结果。
其一是,第三人收到法院的协助执行文书后主动履行债务,实现三方共赢;其二是,第三人在收到通知以后没有提出异议,或者是提出的异议没有被法院认可,那么法院就能直接在第三人到期债权范围内强制执行。
但问题是上述步骤,属于理想情况。在现实中,因为涉及到了被执行人以外第三方的权益,所以第三人一般都会提出执行异议。
这里的异议就包括债权不存在、债权金额出入、债权未到期、第三人拥有履行抗辩事由、债权已消灭等与债权债务本身有关的实体异议。那么一旦第三人提出这些异议以后,法院就不得对第三人的进行执行。
所以说,我们在发现欠债人有其他人欠他钱的时候,一定要找法院进行执行措施,但是也不能对这个措施抱有过大期待。
2、针对解决
大家一定要清楚,法律是只针对矛盾双方的,对第三人并没有强制约束力。不能因为第三人欠了被执行人的钱,就能直接强制约束对方。但是可以对第三方提出的异议进行针对性解答。
如果第三方提出与被执行人没有债权关系,或债权没有到期。
那么如果申请人有被执行人对第三方的相关法律文书,比如调解书、判决书等,就能直接确定债权,以及到期异议。而在没有法律文书的时候,可以通过执行人与第三人的债权债务已经有结算单、对账单、还款承诺,即初步达到了“债权明确”且“债权到期”的条件。
不过需要明白的是,我们前面说了第三方异议,一旦第三方提出异议,法院同样无法执行第三方。但是这些证据却可以成为我们继续代位诉讼的证据。
而针对第三方提出的不同异议类型,大家也可以直接与律师或法院执行法官沟通,有针对性的解决各种问题,实现可执行的目的。
只是,代位执行的限制条件非常多,一旦遇到了异议以后,最好的途径就是尽快提出代位诉讼。
3、代位诉讼
所谓代位诉讼,其实就是债权人拿着相应证据直接起诉与被执行人有债务关系的第三方,要求第三方尽快还钱,同时不能把钱还给被执行人,而是交由法院直接划拨给债权人。
简单地说就是通过诉讼的办法确定欠债人与第三方的关系,直接跨过被执行人,在第三方的债务范围以内强制执行。而本着应诉尽诉的角度,申请执行人提起代位权诉讼时可针对到期债权及未到期债权一并提起。
如果我们遇到欠债人与第三人串通或有关系的情况时,在提出代位执行期间,且第三方提出的异议没有背法院支持以后,却擅自向被执行人支付了该笔债款。而被执行人通过跑路、隐匿、转移等方式拒绝还款,损害债权人权益的时候。
执行人可以一方向法院申请,责令第三方限期追回还款,并予以处罚。如果当第三方支付后,确实无法再追回该笔欠款,那么债权人还可请求第三方因违反协助义务擅自支付承担赔偿责任。
一定要明确的一点,就是在我们遇到欠债人借钱不还的时候,我们一定要尽量掌握更多的证据,这些证据在起诉与执行阶段将会扮演非常重要的作用。
而且执行一定是一对一的执行,与案件本身没有直接关系的第三方,哪怕与被执行人有债务关系,都必须要通过诉讼行为,确定彼此关系以后,再进行执行。
最后,再给实在走投无路的朋友提供一个可能会有帮助的方案,那就是如若上诉的法院在成都市内,且对方拖欠的金额超过了100万,并且申请强制执行已经超过3年,却依然没有任何效果的话。俣哥建议可以把故事和俣哥说一下,教您制服老赖。
另外,还是要再次说明,法院是彰显法律公平与正义的地方,而法院执行局也面临着人手不够的现实。所以,如果在遇到老赖欠债以后,只是单纯的希望法院能完成你上诉以外的所有事情,帮你成功拿到欠债的话,就一定要做好失败的可能。
所有欠债人一定要记住!找回欠债不完全是法院的责任,更是债权人的责任。债权人都不主动的话,谁又来主动帮你呢?法院收取的诉讼费、强制费,不是作为市场交易的收费。所以,大家一定要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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