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广州两会,广州市人大代表、广州大剧院副总经理梁丽珍提出了“加快推进划定广州市电动自行车限行区域,加强电动自行车人行道违法通行执法”的建议。最近,《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电动自行车通行管理措施的通告(征求意见稿)》发布,提出对电动自行车实行分路段分时段限行。广州预计在7月10日,对电动自行车限行问题,召开听证会。
以下是广州限行路段。看起来倒不是太多路都限行,不过我对广州不太了解,不妄加推测。
如果真的实行了对电动自行车的限行,先不说对于普通大众的影响,起码对于外卖行业是一个巨大的打击。现在的外卖小哥风里来、雨里去,依靠的就是一辆风驰电掣的电动自行车。当然有些小哥装备更好一点,使用的是电动摩托车,但是还没有见过哪个小哥送外卖开的是汽车。
对于普通大众,短途出行,确实不方便。例如接送孩子上下学的需求,不值得开车,因为通常孩子学校不会离家太远,而且孩子上下学的时候,道路非常拥堵,开车反而不好找停车位,而且还会加重道路拥堵情况,不好顺畅通行。
另外,对于有的家庭来说,并不是都能负担得起一辆汽车的开销。就算不怎么开车,只是放着,汽车都需要花钱:停车位、交强险等。实在是负担不起,而且这些人可能为了响应国家号召,可能还会选择生了二孩、三孩。我们没必要去指责他们,如果有得选,谁不想给孩子一个良好的家境,但是因为贫穷就能断掉他们的生育权利吗?
最近江西有这么一个案例。一位年轻的妈妈,骑电动车送两个孩子上学时,被交警以电动车只能带一个人为由拦下,让其缴纳罚款。这位妈妈崩溃大哭,因为她不得不这样做,即便这样违法交规,“我家两个孩子都要上学,我送完一个孩子,另一个不管吗?”“我能怎么办,杀一个吗?”这位妈妈不得不停下来和交警争吵,她已经做到了最好,因为她的两个孩子坐在电动车后座上都带着头盔。而交警认为,一车只能带一人,必须让她交罚款。于是衍生出了“两娃需要配两妈”的滑稽话语,以安全之名,行罚款之实。不是说视频中的妈妈做的就是对的,但是她应该怎么做呢?
道路安全重要吗?重要。但是这是对于电动自行车一棒子打死的理由吗?屁股决定脑袋,站在开汽车的人的立场上,道路养护费我交钱了,交强险我交钱了,购置税我也交了,车船税、停车费我都交了,为什么不能好好服务我呢?而在电动自行车人的立场上,则是因为他们没有更好的选择,他们因为工作、因为贫穷、因为各种原因,不得不选择电动自行车出行。
我们是具体的人,不是抽象的人。我们生活在这片土地上,我们都希望这个社会能够更好。但是现实就是这么大的矛盾,各个阶层的利益是冲突的。如果这份限行的征求意见稿是由外卖小哥提出来的,那么我想没什么好争执的了,但是非常不幸的是,这不是底层人民提的。
很多底层人,有他们自己的问题:学历不高,识字不多,不听劝解,我行我素,自私自利,唯利是图。但是他们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他们也是一个个鲜活的人,也需要养家糊口,他们也依法享有公民的权利,同样也需要承担公民的义务。如果有得选,谁会选择出卖自己的身体去换取微薄的薪资;如果有得选,谁会选择风里来雨里去的岗位燃烧自己的青春;如果有得选,谁会选择过这种庸庸碌碌的生活呢?
公权力,是指以维护公益为目的的国家公权力机关及其责任人在职务上的权利。私权是公民、企业以及社会组织甚至国家,在自主、平等的社会生活、经济生活中所拥有的财产权和人身权。公权力现在在不断的侵蚀私权利,就是法律上的“公进民退”。
这不是现在才有的现象,这种现象持续了很多年了。通常,我们把这一现象统称为“懒政”:一方面是地方政府管理部门群众观念淡薄,只图自己省事,不顾群众方便不方便;另一方面也凸显了这些地方政府管理部门管理思想贫乏、施政方式粗糙、工作方法简单,行政能力不高、行政信心不足的现实。
不得不承认的是,我们的公民还没有形成良好的遵纪守法的意识,总是图一时方便,便轻易选择违法。不过既然可以合理有效地管控汽车,为什么不能选择对于电动车也管控起来呢?上牌,计分,批评,罚款。为什么选择最一刀切形式的限行呢?
笼统的把车分为机动车和非机动车是过去的做法,时代变化了,法律却没有及时跟上,这不是公民的错,人大代表是代表人民行使管理国家的权力的,为什么不能先把这一块的法律立起来,再谈论管控电动自行车的问题呢?凡事有轻重缓急,事急从权,这都不是理由。电动自行车也不是现在才出现的,它已经在我国广泛地存在了很长时间了,从农村包围了城市。从不承认到不得不承认,历经的这些年,在做什么呢?
不管是公权力还是私权利都是法律赋予的。“法无禁止即可为”,这是对公民权利来说的,而不应该是对公权力,对于公权力则是“法无授权即禁止”。限制公权力的无序扩张,把公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是一个法治国家的应该做的首要事情。
权利和责任相辅相成。公权力承担着两项基本功能:一是维持秩序,二是提供必要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公权力是政府等服务部门用于分配有限的社会资源的特殊强制力,它由宪法和法律赋予,由国家机器强制保证。但它存在着两个消极作用:一是权力腐败,二是权力扩张。权力不受监督和约束就会滋生腐败,同时权力总会扩张至行使到遇见界限为止。
总言之,公权力是一把 “双刃剑”,它既是保障公民权利的最有效力量,又可能成为侵犯公民权利的最大祸害。不受约束的公权力,将会给社会带来极大的危害。
其实,我自认很理解底层人的逻辑,因为我自己就是底层出身。2010年左右,因为拉人,刚买的电动三轮车就被交警扣下了,后面罚款200元才得以赎回,然而那一单拉人的钱还不到10元。当时买车前父母还去卜了卦:今天攒明天攒,攒了钱买把伞。大风刮跑了,只剩青竹杆。
我们要的不是一个冷冰冰的社会,法律需要温度,执法者需要温度,立法者更需要温度。爱具体的人,而非抽象的人。
作者在搬弄是非。红灯停绿灯行,这是小学生也懂的道理。大家可以找个路口观察下,汽车敢冲红灯的少之又少,行人过马路也多数看信号灯。维独电动自行车,十有八九冲红灯。对于不守规矩的人讲道理是浪费时间,只能强力限制。
打倒梁丽珍!!!
以后每个人买匹马。骑马上班[笑着哭][笑着哭][笑着哭]
作者是在怂恿社会管理失序,怂恿电动车主违规混乱。
广州该路段应该行人限行!
广州深圳帅先实现“公进民退”政策?
限的好,这电动自动自行车就没有不敢开的道,没有不敢闯的灯,没有不敢停的地。
,现在汽车越来越多,有的城市已经实行尾号限行。其实我觉得人也要限号限行。 具体措施如下:单眼皮的单号出行,双眼皮的双号出行。一单一双晚上出行。戴太阳墨镜者,记做遮挡号牌,记十二分。
抖音视频上经常有博主拍台湾很多地方街道上电单车,是一道亮丽的风景线。电动车对于个人出行比较高效。广州应该限行私人小汽车的数量。一台小汽车占路面广,只载一个人。如果限制电单车,人人都买四个轮子的车,肯定更拥挤。多搭地铁和公交车上班。M国纽约市长都搭地铁上班
说得对,禁摩,禁电,为什么不禁汽车,所有人只能乘公交上班。
个中曲直太多…不好评判![得瑟]
支持禁电动车
电动自行车,是车中的王中王,机动车道它走,非机动车道它也走,行人道也照走,没规没纪,限行是自已造成的。
限行电动车,说白了就是赶人,不利于产业发展,应该制定多种交通工具并存的方法,不是一味禁止
关门打狗[点赞]阴险毒辣[点赞]
为什么汽车不限行?
她代表谁?
该路段全部禁止行人!放水码,铁丝网,把珠三角的联防队员全部调过来,由梁丽珍全权指挥!架好机关枪!见一个捉一个然后拉去韶关!!!
既然是以解决道路拥堵为名,那干脆不管是电动车、摩托车、小汽车…全部都禁。这样,道路不就通畅了吗?[笑着哭] 或者规定,小汽车上路,只要空一个座位,就需要交道路资源占用费:30元/坐…世界一下清静了…[得瑟]
有本事把电动车厂家全都强制关停了,从今以后不再允许生产电动车。
现在都是商家看中评论区,为了利益,想方设法,煽动造势[得瑟]这情形比比皆是[呲牙笑]
主要系电动车不用罚,为何不罚,因为城市道路没有电动车的份,说电车乱跑的人先尝试一下骑,你会发觉不知那才是对的
重点:小汽车买回来停着不开每年也要交钱
广州的马路就没修非机动车道,骑车也很危险。南宁这点就很好,三百万电动车满街跑
这小编居心不良,举的例子带有煽动性,你说外卖小哥,却不看看他们横冲直撞冲红灯,绝大部分人开超标车,速度飞快,还有你举例说一个妈妈带两孩子,但绝大部分孩子都是差好几年,一个是幼儿园一个是小学,都是附近上学时间可以错开。你贪方便出事故,唯一受伤害的是你的家庭而已
的确是应该先立电自的相关的法律法规,再完善电自专用通道,不应一刀切剥夺了电自的路权。广州的确是交通道路规划太垃圾了,我上下班地铁接驳共享单车都没有道路走,单车道都停满了车或直接就画成了停车位[笑着哭]。电自车主交通意识和本身素质也一半一半吧,有一半还是守规则的。先建议违规重罚,最少和汽车违规看齐200起步,多长违规就吊消车牌。没牌车改装车没收处理[呲牙笑]
电动车和汽车承担相同的事故责任就行了。
不让外地人进入广州就可以了啊
为什么不禁汽车?
美国人打进来先打广州
何不食肉糜!
广州是在乱民生!
计划生育最好,人少什么都好
应该禁行人
年收入50万以下禁止进入广州。一下子就解决了交通拥堵的问题。
全民违法[笑着哭]
[点赞]
就期待打仗了
文章写得好[点赞]
阿珍你来真的[鼓掌][得瑟]
不敢生是有原因的。
说句公道话,外卖员须是可怜但更多可恨之处!你看看那一个外卖员开电动车不是边开边看单的,外卖员有那一个有交规意识的?
提高城市品位需要
有钱人先!!!
这是美帝卧底出的规定。要求安装脚蹬子是增加撞到东西侧翻的概率。要求走机动车道是害死更多中国人。要求减轻重量是为了推广锂电池烧死更多中国人。
广州禁摩多年,开放电动车才两年,跟当初禁摩的手法相似,既然这样,何必开放
混淆视听,穷就可以乱来
[呲牙笑]全面禁止4轮销售
禁吧 我准备买自行车[笑着哭]
都不知道当年的禁摩意义何在?
世界上最简单的管理,就是一刀切,直接禁止。不去想着规范化,也不会去想着增加非机动车道,就想着简单的禁止。难道大城市都容不下弱者?
限行汽车差不多 电动车不应该
国外也这样吗?
建议的代表会骑电动车吗?经常骑吗?上下班骑吗?骑了几年了?没有就闭嘴!
病了。
闯红灯这是管理问题和禁止电动车有关吗?
原来是珠江新城,那个地方我劝各位还是不要去,消费高不说了,就连交通你都得老老实实踩自行车
电动自行车应实行和汽车一样的违章违法的规定。而不是禁行。
广州大剧院副总经理梁丽珍出名了
闲的好[点赞]
不罚款能解决问题多好!
一电单车两小孩比较危险所以一对夫妻去尽两个吧一人搭一个
[抠鼻]人多了是不是禁止上路
外国的月亮就是圆
觉得应该骑马或者坐轿子通行,一举解决堵车和环保问题,
它们连沟通的艺术都不用了[笑着哭]
绿牌车不限购,迟早会将道路堵死
广州电动车就没有红绿灯之分 特别是荔湾 芳村的电鸡
电动自行车需要管理,无可厚非。但限行缺乏人性化。
所以说应该管人,而不是管车
几个开车的来撑控全民的生活工具
禁四个轮子、的不行吗
为群众多办事,有效疏通交通瓶颈,而不是限行!!!
可不可以全员回老家?
莫需有的罪名只为钱!!!
本质还是:光脚的不怕穿鞋的…[呲牙笑]
还不够堵,应该再多点四个轮子的,以后单双限行。
何不食肉糜
失去人性的执法
瞎捣鼓
呼吁全国有电动自行车需求的民众都离开广州,看看N年后城市效率、经济如何!
美军来了开电动车的都是带路的[鼓掌]
不要有自己小心思,没国何来家,国家在高速发展道路中要多为国家想想,有时觉得有点看不惯但要明白国家今天的繁荣昌盛享福的是我们子孙后代还能留芳百世,希望所有中国人民不要纠结这些没意义的小事情,应该更努力工作赚钱给自己一个更好的明天。
人人买个车,以后马路不用走了
你对广州不了解就别废话了!
这样限制那样禁止,所以不生娃是最明智的选择!大家用脚投票
说明路不够宽[呲牙笑]
看了很多店里的发言,我想问一句,限行是不是只是针对电驴?其实早在十几年前,已经实行小汽车高峰期禁入公交车道,货车高峰期全市限行。难道他们不是广州市民吗?为什么他们能够接受结果?你们电雷却要一毛不拔。现在只是部分主干道限行电驴,90%的道路还是可以行驶电驴,这种情况下,你们还要强词夺理,那么,试问有什么方案可以100%满足所有人的愿望?
就是必须对外卖限行天天乱来
管理电动车要从源头开始,地方要确定电动车的标准:车速,排量等。领牌,这个牌一定要摄像头可清析拍到。如果已买了超出标准要求的车,制定缓冲年份时期让其过渡或自行处理。完善电动车保险制度,要车主买车保(保费价格合理性要符合普通大众,有保险对日后造成他人或别人车辆受损作保证,当然保费肯定会比原来前一年提高部份,这也是提醒驾驶员)。领证和扣分一起,违返交通法处理跟机动车一样制度。
不反思一下了啊,电动自行车为啥被禁。有些人素质低,违反交通规矩的明目张胆,嚣张跋扈了啊。
这是为保护有钱人立的法
外卖电动车100%超标
管管大货车才是真的。
经典理中客,但是电动车不需要考证,大多数驾驶员毫无交通意识,甚至恶意逆行或者霸占车道,以30限速塞死马路,停车也不靠边,原地下车就走。若依作者所言,一要将电动自行车驾驶员以驾驶证来规范,还要出动大量警力查处违章,升级摄像头识别电动自行车的小小车牌,这三者都是耗时,耗力,耗财的。而广州现在这么做,可以快速缓解主城区的交通压力,规范外卖运营电单车,为整体规范化做准备,抢时间。另外,广州限行非机动车已近二十年,事实证明效果是好的,也不会有作者耸人听闻一般威吓的社会停摆生活停滞云云
建议广州老城区全禁
电动两轮车火灾有“快、热、炸、毒”四个特点,分别为燃烧速度快,燃烧温度高,燃烧90秒后就能高达200摄氏度,电池燃烧有爆炸现象,燃烧过程产生有毒气体。
混到开电动车。去那里不行,政府不让开就走了。很简单去可以开的地方过日子了。
电动车这是挤占了汽车霸占非机动车道的专利!那位女士及其亲属不能随意停靠路边了
好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