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回顾
2023年11月18日凌晨,李某与王某合谋,由王某驾驶李某已经破碎挡风玻璃的宝马车在某镇至某镇之间的公路上将宋某驾驶的装满石子的大货车截停,王某称车前挡风玻璃破碎是被大货车上的石头砸坏的,要求对方给更换前挡风玻璃或者赔偿,否则就向交警部门举报货车超载。宋某因害怕被举报,通过微信转账3500元给王某,后王某转给李某。
2023年12月3日晚上,李某与王某再次商量由王某驾驶破碎挡风玻璃的车辆前往某镇方向寻找大货车司机“碰瓷”,王某驾驶车辆碰见高某驾驶拉煤粉的货车从某镇行驶到某镇某村附近时,王某驾驶车辆将货车截停。仍以车辆前挡风玻璃是被高某的货车上掉落的石头打碎为由,并以举报车辆超载为威胁要高某支付七、八千元或者更坏挡风玻璃。高某拒绝支付钱款选择直接报警,警察处理后案发,二被告人到案后将违法所得退赔给被害人。
伊通法院判决被告人王某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罚金人民币三千元;判决被告人李某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法官说法
举报权作为法律赋予公民的一项重要民主权利,在促进公民参与国家事务、提高法律意识、稳定社会秩序、预防犯罪发生等方面发挥着积极作用。
本案中,拨打电话举报车辆超载的行为,有利于维护良好的道路交通运输管理秩序,本应得到鼓励和提倡,但以举报为要挟,从而达到非法索要财物的目的,这种行为不但与法律赋予公民举报权的初衷相悖,也侵犯了被害人的财产权。
在此建议广大车主们,在驾车过程中万一发生交通事故,应依法报警处理,切莫给犯罪分子可乘之机。
另外,敲诈勒索罪对威胁的内容种类没有限制,包括对他人生命、身体、自由、名誉等进行胁迫,也不要求威胁内容的实现具有违法性。因此,王某在得知对方存在违法行为时以告发相威胁,即使告发行为本身是合法的,但若以此为要挟索取不正当经济利益,便属于超出必要限度行使举报权,应当承担敲诈勒索罪的刑事责任。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74条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67条第三款 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