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商业秘密百问百答》是由天禾律所陈军律师团队精心编撰的成果,汇集了该团队律师在处理商业秘密相关的刑事和民事案件中的丰富经验。近年来,这份资料已通过线上和线下的方式向全国近千家企业进行了广泛宣讲,并获得了积极的社会反响。
其核心目标是帮助企业加强商业秘密的保护措施,同时也为那些陷入商业秘密纠纷的当事人提供解决问题的思路和指导。需要强调的是,本《企业商业秘密百问百答》所提供的内容仅代表律师的个人观点,并不代表天禾律所或律师对任何具体案件的承诺或保证。
企业商业秘密百问百答之二十四:商业秘密保密期限有多久?法律上并没有对商业秘密的保密期限设定具体的限制,这给了权利人很大的灵活性。只要商业秘密保持其秘密性、价值性,并且权利人已采取了适当的保密措施,这三个基本特征不变,权利人就可以无限期地保有这些商业秘密。但权利人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与相关人员或单位达成保密期限的明确约定。一旦双方有了这样的约定,就必须严格遵守。
根据我国的《民法典》所强调的诚实信用原则,以及劳动者应对其雇主保持的忠诚,保护商业秘密不仅是道德责任,更是法定职责。即使在没有明确保密期限约定的情况下,只要商业秘密还未公之于众,且仍具有经济价值,并已被权利人合理保护,这些信息就仍属于法律定义上的商业秘密。因此,任何了解这些商业秘密的单位或个人,都有责任继续保密,直到这些信息为公众所知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