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官的转业难题!

三剑客 2024-10-28 21:00:26

剑客楚 三剑客

凡事皆有门槛,转业安置也一样。

当你符合退役基本条件就是门,当选择转业的人太多、政府安置压力过大就是槛。

转业安置的门槛,既可以是军衔级别,也可以是服役年限。

文|剑客楚

图|大唐

编辑|剑平

摸底刚过,老刘就问:选择转业安置的人这么多,选择逐月安置的人那么少。有没有可能在将来,会设置转业的门槛,以减小政府安置的压力?

这个问题,让我兴趣陡增。

确实,在改革以后,许多大城市,转业安置的压力非但没有减小,而且大增。

与之对应的是,有的大城市转业安置质量有所降低。比如,在某省会城市,原来担任正团职主官满3年,一般都能安置为副处实职。

但现在就不好说了。安置到省直的,以调研员居多;到基层去,副处实职暂时没有问题。

正团如此,其他就不用说了。尤其是营以下干部,如果想安置到公务员岗位,要么到基层去;如果排名靠后,只能去远城区。

究其原因,与我国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息息相关。一直以来,转业安置有两个现象比较突出:

一是大城市的军人,希望早走。因为大城市工资水平比部队高,在地方又能顾家。在这种形势下,大部分军人只能把理想和情怀,藏在胸中,选择用脚投票。

而中小城市的军人,愿意长干。因为中小城市工资水平低,而部队工资高。虽然家庭受点委屈,但在部队干长了,彼此都习惯了,不在乎再多熬几年。

二是大城市军人的安置,以转业为主。因为大城市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待遇好,安置也更有保障。

而且,军人大部分时间待在部队,跟地方脱节严重。除了专业技术突出、有一定专长的外,一般都会选择安置。

而中小城市军人的安置,更倾向于逐月。以一位服役20年的军士为例,逐月的钱可以拿到5000元。

军官待遇更好。服役16年的军官,逐月的钱是在职干满16年基数的60%,每多干一年增加2%。

如上尉17级是10500元,16级10700元,15级10900元,14级11100元;少校16级11000元,15级11100元,14级11300元,13级11550元,12级11900元。

这还不算,大部分逐月军人都会在地方再找一份工作,比转业安置强得不是一两点。

这样,大城市退役军人数量多,转业安置压力大,就很好理解了。

在这种情况下,国家未对转业安置制度进行改革,个人理解为这是对军人的关心关爱,为了消除军人对后路的担心。

改革以后,对转业安置不但没有削弱,而且还在加强,不断进行改进与优化。

一是拓宽转业渠道。如《退役军人保障法》规定,党政机关接受军队转业干部,按照军队转业干部计划分配数的25%增加行政编制。按25%增加行政编制后有缺口的,首先用自然减员空缺出来的行政编制解决;解决后仍不够的,可专项向中央机构编制部门报告。

在地方延迟退休的大背景下,这份厚待和关怀溢于言表。

新的《退役安置条例》规定,转业军官由机关、群团组织、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安置。与之前相比,法规上首次增加了群团组织,如工会、科协、工商联、侨联等,从安置范围上进行拓展。

二是改进安置质量。改革后,军士转业安置质量水涨船高,肉眼可见。

过去,军士安置一般是工勤岗。近年来,越来越多的军士,安置到了管理岗,甚至是公务员岗位,与军官转业安置差距进一步缩小,这也让军官分外“眼红”。

今年,新的《条例》更是从法规上明确规定,军士可以安置到公务员岗位。这是在军士享受逐月安置外,再次送出的“大礼包”,极大激发了安心军营、长期服役的激情动力,为他们消除后路压力。

三是提高安置满意度。新的《条例》引入“双向选择、人岗相适”,在全国范围推开军官转业“直通安置”。

这是对过去单向指令性安置的一大突破,做到了人岗相适,实行了单位“挑”与个人“选”的统一,满足个性化、满意度的需求。

不是说给个工作、混碗饭吃,而是给个舞台、绽放光彩。转业安置,就是要体现以人为本这个唯一的根本的标准。

从这个角度,解决大城市退役军人数量多,转业安置压力大的问题,显得尤为迫切。

一是控制转业安置数量。改革以后,军人安置名额已经进行了收紧,其实转业人数已经大为缩减。但由于大城市转业安置的集聚效应显著,相对人数仍不容忽视。

加之地方公务员和事业单位编制的日益正规规范,其实可腾挪的空间并不大。

如果设置转业门槛,控制安置数量,确实是事半功倍的事。但弊端也十分明显:一是容易造成积压,形成新的问题;二是大城市本身也有人口扩容的需求,不断放宽落户户籍,吸引更多的人来定居和工作;三是门槛标准和条件,也是难题。

如果按照军衔级别,那么达不到转业门槛的年轻军人,也满足不了逐月的年限,只能作复员处理;如果按照服役年限,目前只有“6+3”的规定,也就是6年军官任职年限和3年现军衔任职时间,加上军校4年,最少服役13年才能退役。再进行年限限制,既不合理,也不合法。

有网友说,最担心的是简单粗暴:不设置转业门槛,只对转业安置的指标进行限制。比如给某单位10个退役指标,4个转业,6个逐月或复员。

个人认为不太可能,既不符合长久以来政策制度的风格和导向,也容易人为引起和制造矛盾,实施难度太大。

二是增加逐月吸引力。从提高计发基数比例、医疗保障待遇等多管齐下,让更多的退役军人爱上逐月、愿意逐月、选择逐月,才是解决问题的根本方法。

只有逐月成为主流,将选择转业安置的人数进行分流,安置压力才会得到减小,转业质量提升才会成为可能。

三是提高转业安置质量。老刘又问,转业安置质量太好,逐月的人不又回来了?所以最理想的情况,是逐月与转业待遇旗鼓相当。

但是,如果军人愿意选择逐月,地方可以根据经济水平,每月发放生活补贴,类似于过去经济发达地区给自主择业军官发放的地区补贴,以抑制人员回流。

当然,知易行难。未来虽然美好,你去想,可能一下子实现不了;但是你不想,一点实现的可能都没有。相信这一天将越来越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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