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是农贸市场主管部门又起争议?早就明确市监部门不是主管部门了

老梁市监论闻 2024-04-17 18:16:35
关于谁是农贸市场的主管部门,老梁多次撰文说过这个问题:在国家层面早就十分明确了,商务部门是农贸市场的主管部门(详见《商务部说“市场监管部门是农贸市场的主管部门”?不!商务部早就改口了》一文)。 但近期仍有很多基层执法人员反映,在他们那里市场监管部门仍然承担着农贸市场主管部门的职责,有的是当地政府明确的,有的甚至是地方立法明确的。 那么,为什么农贸市场的主管部门在国家层面早就不是市场监管部门了,但在一些地方却仍然撂在市场监管部门手里呢?这个问题老梁以前曾撰文解析过,既然近期这个问题又引发热议,那么今天就再说说。 老梁分析认为不外乎以下几方面原因: 一、这些地方的市场监管部门自己都不清楚国家相关政策和规定的变化,思维还停留在上世纪90年代以前 这些地方的市场监管部门稀里糊涂地一直以为自己就是农贸市场的主管部门,于是在地方立法过程中,或主动“认领”了主管部门这个头衔,或在征求意见时没有提出不同意见,那么这个“主管部门”的帽子自然而然地就戴在市场监管部门的头上了。立法历来就是一个博弈的过程,自己连博弈的想法都没有,结果可想而知。 事实上,地方立法过程中,都会充分考虑国家层面的有关规定的,只要是国家层面有明确规定的事项,地方立法一般都会尊重国家层面相关规定的。但前提是,地方立法机关得“知道”国家层面的相关规定,而让地方立法机关“知道”的责任在地方相关部门——如果相关部门自己都不知道国家层面的相关规定,那当然就“悲剧”了。 二、在究竟谁是农贸市场主管部门这个问题上,一些地方市场监管部门的领导也一直拿不太准 一些地方市场监管部门的领导似乎也觉得市场监管部门已经不是了——因为国家早就明确市场监管(工商)部门是专司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的部门了,农贸市场规划、建设等这些应由主管部门该做的工作也早就由其他部门在做了。但因平时不注意学习和积累,关键时刻拿不出相关依据来,又怕在政府领导面前落下推诿扯皮、不担当的不良印象,所以在地方政府安排一些临时性工作时,只能稀里糊涂地承担了农贸市场主管部门的职责。 其实,在这种情形下,很多时候有些政府领导是因为确实不知道相关政策的变化才习惯性地指派市场监管部门去做的——这是可以理解的,国家机构和政策不断变化,咋能要求政府领导把哪个部门管啥都把握的那么清楚准确呢?这个时候,就需要市场监管部门自己做好汇报和解释工作。从老梁的切身经历看,只要我们的解释有理有据,政府领导大都会尊重我们的意见的。被批评为推诿扯皮的,大都是那些只会说某项工作不该自己管但却说不出依据来的部门及其领导。 因此,在政府领导张冠李戴地要求我们去“耪别人家的田”的时候,最重要的是我们自己要敢于发声。但现在要命的是,一些地方市场监管部门的领导出于“怕惹领导不高兴”的考虑根本不敢发声。其实这种做法看似是对领导的尊重,但事实上是对政府领导的一种侮辱——因为在你的心里,政府领导就是一个法制意识淡薄、听不进反对意见、独断专行的不称职的领导。 三、一些地方市场监管部门的领导出于自身政绩的需要,打心眼里愿意当这个主管部门 毕竟,当上这个主管部门,跟政府领导汇报和接触的机会就多了许多,这样就更有利于自己的“进步”。 摊上这样的领导,没办法,基层的同仁们再明白,又能咋样?只能接着干呗。 当然,还有另外一种可能,那就是:一些地方,就认为市场监管部门才有能力管好农贸市场,在确定市场监管部门仍为农贸市场主管部门的同时,按照“编随事走、人随编走”的原则,从相关部门向市场监管部门划转了编制及人员,相关经费亦有充足保障。诚如是,当属不幸之中的万幸! 这些年来老梁一直强调,要想坚守“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这个底线,做到“是自己的事坚决管住管好,不是自己的事儿坚决不越权”,力求做到不是自己的锅坚决不背,作为市场监管局领导,就一定要把工作做在上级领导特别是当地党委政府领导“发号施令”或者其他部门“甩锅”这个环节,做到不该接的锅坚决不接。一旦在这个环节“失守”了,把不该接的锅接过来了,那就一切都晚了。 老梁再次提示:市场监管基层执法人员提升业务水平固然重要,但各级领导加强学习同样重要甚至说更加重要,因为在一些关键场合,您的每一次“点头”或“摇头”都很可能关乎一个单位甚至整个系统的“命运”!政府领导需要您的“勇于担当”,整天奔波在基层一线的广大执法人员更需要您的“勇于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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