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法犯法,执法枉法的现象,在公安系统内并不少见。有的公职人员,身为执法者却抵挡不住利益和贪欲的诱惑,一念之差也让自己沦为了阶下囚。原江苏省海安县公安局的中层干部缪银彬,就是因为徇私枉法,私自放跑了汽车大盗,最终也给自己亲手戴上了手铐。
缪银彬,落马之前有着将近20年的从警历程,多次立功,可谓是一个既有能力也有激情的老公安。但是从2001年开始,缪银彬的人生之路,就开始逐渐扭曲了。
2001年5月,上海警方接到了江苏海安警方的协查通知,一个叫丁明根的犯罪嫌疑人,很有可能潜逃到了上海,海安县警方要求上海警方协助搜捕。
丁明根是一起盗车案的犯罪嫌疑人,此前根据海安警方的侦查,丁明根伙同他人在上海盗取轿车,而后又运输到海安进行销赃贩卖。上海警方随后派人赴海安协助调查,证实了被盗车辆就是来源于上海。
侦查员随后又在海安获取了多条关于盗车案的线索。几天后,侦查员以购买汽车的名义,在江苏的东台将丁明根成功抓获。除了丁明根之外,警方还抓获了负责销赃的东台籍嫌疑人高峻岭。
通过对两个嫌疑人的突击审讯,警方很快又掌握了陈文林、徐九清、崔义海、周立存等同伙的情况。随着警方的雷霆攻势,徐九清后来承受不住巨大的心理压力,主动到海安县公安自首。根据徐的交代,不到一年的时间里,这个团伙疯狂作案三十多起。
该案随后在当年7月终结,媒体后来还以破获最大盗车案为题进行了详细的报道。与此同时,海安县的不少公安干警因为破案有功,还受到了嘉奖和表彰。
就在外界都以为盗车案已经终结的时候,一年后一名在押犯的举报,让这起案件再起波澜。那是2003年春节前夕,上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一封举报信,转到了南通市检察院的控诉部门。
根据举报信的内容显示,在侦破盗车案之前,犯罪嫌疑人陈文林就被曲塘分局的民警查获了。但在审讯期间,外头有人打通了分局长缪银彬的关节。于是缪银彬没有对陈文林深究,而是私下里将其放跑了。
只不过陈文林的运气实在不好,随后他还是被警方盯上,最终被判了无期徒刑。但这封举报信针对的并非陈文林,而是放跑他的缪银彬。检察院面对举报信,对于内容的真假一时也不好判定。检察院决定,先从外围初查线索,没有实质证据前,不要贸然行动。
缪银彬,曾就读于江苏省公安专科学校,三十多岁就从一名基层民警升任为公安局的中层干部。他立过三等功,当过治安大队的大队长,后来又成为公安分局的一把手。所以,缪银彬不光履历光鲜,而且从警多年也让他在南通当地有着密集的关系网络。
要想查他有没有问题,是不能打草惊蛇的。检察院方面认为,要想查明案件,证据是重中之重。但盗车案已经审结,各嫌疑人也都宣判服刑,要想在不惊动缪银彬的情况下,重新获得之前的证据,可谓困难重重。为了不惊动缪银彬,春节过后,南通检察院只能悄悄派人,分别到上海和海安去调查证据。
初查的前三个月,办案人员曾先后15次秘密赶赴上海。他们提审了已经被判刑的丁明根等人,又提取了法院内部的各种书面证据。
另一路到海安调查的办案人员,为了不让缪银彬察觉,每次都是夜里查案,天亮就离开海安。办案人员走访了众多当地的知情者,渐渐掌握了完整的证据链。然而不管做得多么隐蔽,由于缪银彬还在公安领导的位置上,他也很快有所察觉。
当年3月份,缪银彬第一次接受检察院的讯问。谁知他当着办案人员的面放下狂言,声称检察院的审讯手段不比公安系统的强。缪银彬还历数了自己的从警经历,说自己当年警校的同学现在已经成为领导。最后他还说,不要指望用3天时间就能突破他。
缪银彬嚣张的态度,其实也在办案人员的意料之内。毕竟大家都是业内人士,缪银彬也熟悉办案的流程。只不过,他第一次被讯问就如此大张旗鼓的嚷嚷,恰恰说明缪银彬的内心实际慌得一批。
面对缪银彬的狂妄,办案人员并没有接他的话茬,只是表示案件一定会持续下去。此外他们还正告缪银彬,检察院已经掌握了充分的线索和证据,试图抵赖和不认账是不行的,缪银彬自己必须得认清自己的处境。
彼时,负责此案的是南通开发区检察院。从院领导再到具体负责的检察长,都亲临一线亲自指挥。可刚开始的时候,缪银彬什么都不说,案件根本无法推进下去。这种局面下,南通检察院的检察长也亲临现场看望办案人员。除了鼓劲儿,也希望办案人员在讯问的时候能突破局限性思路。
为此,办案人员在接下来的讯问过程中,开始以攻心为上。他们首先肯定了缪银彬此前所作出的成绩,表示办案是对事不对人,任何一位司法人员徇私枉法,都会受到严格的查办。除此之外,办案人员也很重视缪银彬的身体状况。
由于常年从事公安工作,不规律的生活,使得缪银彬落下了不少身体上的毛病。尤其是他的胃病,日常需要不停地吃药。这些,办案人员都从侧面进行了充分了解。除了能让他按时吃药外,饮食上也尽量对其予以关照。
最后,就是缪银彬最关心的家庭情况了。缪银彬的妻子在家经营服装店,孩子还在上学,他被突然带走调查,家里人自然十分焦急,缪银彬自己也很想了解妻儿的状况。
办案人员经常跟海安方面联系,将了解到的相关情况,尽可能的告诉缪银彬。此后,还曾安排缪银彬跟家里通话通信。正是在这一步步的感化下,缪银彬的心理防线开始崩塌。在与办案人员对峙了半个多月后,缪银彬终于说出了心中的秘密。
事情还要回到2001年初,也就是盗车案发生的半年前。2月7日深夜,曲塘分局的民警和巡防员在例行巡逻的时候,在曲塘镇长垛村丁明根的家门前,停放着一辆没有牌照的桑塔纳轿车。巡逻的民警随即敲开丁明根的家门,询问丁明根轿车是怎么回事。
进屋之后,民警很快就察觉到了躲藏在衣柜里的陈文林。随后又在丁明根家东屋的床底下,搜出了三块汽车牌照,一把桑塔纳轿车的钥匙,还有一把改车工具。眼看丁明根和陈文林有盗车的嫌疑,巡逻民警当即将两个人还有轿车以及其他物品都带回了分局。
回到局里后,民警立刻向局领导缪银彬作了汇报。缪银彬得知情况后,连夜来到了局里,等看到轿车和扣押的其他物品,尤其是两块一模一样的牌照后,缪银彬依据多年的公安经验,就差不多已经知道情况是怎么回事了。
缪银彬随后通知刑警大队,让刑警大队派人对陈文林进行正式审查。接着,缪银彬又派人,去调查了解轿车的相关情况。事情进展到这一步,一切看起来都挺正常。如果缪银彬公事公办继续查下去,特大盗车团伙很快就能浮出水面,而缪银彬就能成为破案的头号功臣。
可谁也没有料到,事情接下来的走向却完全跑偏了。本来重点被调查的对象是陈文林,丁明根仅仅是有嫌疑,但他并没有被警方继续控制。在案件调查期间,丁明根就被放了。这无异于放虎归山,因为丁明根的屁股一点也不比陈文林干净。
丁明根在上海有其他参与偷盗的团伙,在海安当地也有负责销赃的团伙,如果警方查到了这些情况,他和陈文林都得吃不了兜着走。所以,侥幸出来的丁明根,无论如何也要想办法把陈文林给捞出来。丁明根随后找到了朋友老陆,而后通过老陆再寻找关系化解。
老陆在海安当地还当真有办法,不到一天的时间,就通过另外一个朋友,直接跟缪银彬对话了。丁明根全程没有出面,而是把钱交给了老陆,老陆又经过朋友的介绍,带着钱走进了缪银彬的办公室。
朋友是跟老陆一起进去的,进了办公室后,那位朋友就识趣的离开了。四下无人,老陆当即拿出了装有2.5万现金的塑料袋。
假如缪银彬当场把老陆控制起来,那么盗车案就还能继续进行下去。可惜缪银彬没有这么做,看着这些钞票,他又听完了老陆的诉说。至于老陆当时是如何给陈文林开脱的已经不重要,重要的是缪银彬当真听进去了。
他随即把所有的现金装进腰包,并且拍着胸脯向老陆表示,陈文林不会有事,而且很快就能恢复自由身。老陆满意的离去,缪银彬随即开始准备释放陈文林。
陈文林当时已经被刑警队带走调查了,人并不在缪银彬的手里。他随即给刑警队打电话,询问案件的调查进展。当得知案件还没有结果的时候,缪银彬就让刑警队把人放了。至于那辆没有牌照不清不楚的轿车,缪银彬事后下令留在分局使用。
做完这一切,缪银彬还觉得自己赚大发了。可如果他有预知未来的能力,如果他知道该盗车团伙涉案高达数百万元的时候,手里那区区2.5万元的贿赂款,或许就不再香甜了。可在当时的情况下没有如果,缪银彬违心的将陈文林放走,就是看上了那2.5万块。
只可惜缪银彬冒着东窗事发的风险放走嫌疑人,陈文林却丝毫不懂得收敛。离开海安后,陈文林当即又潜回上海继续疯狂作案。仅仅几个月后,他和他的团伙成员再次案发暴露。这一次,再没有什么人包庇他们了。整个盗车团伙,被查了个底儿朝天。
事情进展到这种地步,缪银彬多多少少会感到后怕,甚至会感到后悔。毕竟,这起功劳原本该是他的,可因为自己的鼠目寸光和贪婪,不但与功劳侧身而过,而且随着陈文林的再次被抓,还严重威胁到了自己的安全。
好在盗车团伙的其他多数成员,并不了解此前的内情。丁明根和陈文林再次被抓后,在审讯的过程中,也没有提到当年初曾被曲塘分局抓过的事,所以案件在此前,并没有将这件事抖出来。
等到盗车团伙被判刑后,可能就连缪银彬都觉得,他私自放跑盗车嫌疑人的事应该就此尘封了。可那些罪犯被判刑后,个个都在想着如何戴罪立功,这样才能减刑早点出去。
正是在这种心理的支配下,案件审结一年后,此前陈文林被放跑这件事,还是被团伙中的某一个知情者给捅出来了。这些,也就是全部事情的来龙去脉。
缪银彬除了交代了放跑陈文林这件事,还交代了另一起受贿案。也是在他担任局长期间,他还曾收受其他人的贿赂两万块。
2003年6月,南通市港闸区法院审理缪银彬案。第一次庭审的时候,正值缪银彬39岁生日。当年的8月6日,法庭正式宣判。缪银彬因徇私枉法罪和受贿罪,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缪银彬不服提起上诉后,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维持了原判决。
随着缪银彬的正式伏法,这次徇私枉法案,也成为南通历史上该类案件被判刑最重的一例。原本该有大好前程的缪银彬,亲手挖断了自己的仕途。这正是:一朝巡逻获贼赃,本可公断把名扬,谁想收钱把贼放,因小失大悔断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