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食品安全报记者陈茜 惠庆莲发自陕西)为切实加强电动自行车全链条监管,6月12日下午,富平县市场监管局联合公安局、应急管理局消防救援大队等执法人员开展电动自行车质量安全专项检查。
检查组在前期摸排建档的基础上,重点检查电动自行车经营主体证照是否齐全,所售车辆是否具有产品合格证、供销货发票,产品主要的技术参数、型号规格、关键元器件是否与合格证描述内容相符,电动自行车经销商是否存在销售不符合新国标、未经强制性认证、伪造或冒用3C认证标志、无厂名、无厂址电动车,以及非法改装提速、拼装、篡改电动车的违法行为。从“源头”严防严控产品质量关,坚决杜绝电动自行车违规改装提速等违法违规行为,确保产品质量安全。在检查过程中向经营户宣传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电动车的最新政策,提醒告诫商家要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台账建立,确保所销产品来源可溯、质量合格,让消费者买得放心。
本次联合检查,共检查台铃、雅迪、新日、小刀、爱玛等7个电动自行车品牌共计11家经营单位,暂未发现经营者私自改装、拼装以及销售无厂名厂址、未经强制性认证的电动自行车等违法行为。
下一步,富平县市场监管局将继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打击电动自行车违规改装行为,督促落实电动自行车销售商的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切实保障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来源:富平县市场监管局供稿
(中国食品安全报陕西记者站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