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 月,云南昭通网警接到网民举报,称网络平台上出现了一则 “在昭通南收费站旁,两男子将一男子绑架上车” 的视频,该视频的浏览量迅速超过了十万,引发了大量网民的关注和恐慌。接报后,昭阳警方迅速展开核查工作,经核实,昭通南收费站及周边区域派出所均未接报过绑架警情。随后,警方依法将视频发布者廖某良传唤至公安机关接受调查。
经查,廖某良、廖某超、廖某红、廖某传和王某情等 5 人,为了博取眼球、赚取流量、谋取私利,在昭阳区永丰镇昭通南收费站旁自导自演了这出 “绑架” 闹剧,并将录制的视频发布到网络平台。他们的这种行为,不仅是对公众的欺骗,更是对社会秩序的严重破坏,最终 4 人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无独有偶,类似的事件并不鲜见。常德市公安局武陵分局联合网信部门依法查处了彭某妹编造 “一网吧有人吸毒兴奋过度被送医” 的网络谣言案。彭某妹在途经某网吧时,发现现场聚集了大量围观人群,便拍摄了视频。为吸引关注、增加流量,她故意编造并发布了包含 “吸毒兴奋过度” 以及 “疯狗乱咬人” 等不实内容的视频,误导了公众,造成了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最终被公安机关依法处以行政拘留十日,并处以 500 元罚款的处罚。
此外,还有一些网红博主为了吸粉引流,编造各种虚假剧情。比如,名为 “小小努力生活” 的博主在视频中自称经历家庭多重不幸,被亲生父母抛弃、奶奶和姐姐去世等,在积累了一定粉丝后开始直播带货,而警方调查发现其所述经历均为虚构,最终她因谎报警情和虚构事实被行拘并处罚款。更有甚者,一位拥有 554 万粉丝的大 V 博主称自己 25 岁就被确诊肝癌晚期,引发众多网友捐款,结果也是虚构事实、欺骗感情。
这些事件的发生,反映出了一些人在利益的驱使下,道德和法律意识的淡薄。他们只看到了流量背后的利益,却忽视了自己的行为可能带来的严重后果。在流量经济的时代,部分人为了吸引眼球、增加粉丝,不惜编造虚假故事、摆拍虚假场景,故意制造一些惊悚、有悖常理和自我丑化、卖惨的话题,甚至不惜挑战法律底线。
网络空间虽然虚拟,但使用网络的主体是现实的,网络行为同样受到法律的规范和约束。《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规定,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利用网络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扰乱经济秩序和社会秩序。《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明确指出,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将受到相应的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将承担刑事责任。
这些法律法规的存在,为打击网络谣言、维护网络秩序提供了有力的保障。同时,相关部门也应加强监管力度,完善网络治理机制,加大对网络谣言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共同营造一个清朗的网络空间。而作为网民,我们在面对网络上的各种信息时,要保持冷静和理性,增强辨别能力,做到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共同抵制网络谣言的传播。
总之,网络不是法外之地,任何试图通过编造虚假信息来获取利益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制裁。我们应当共同努力,维护网络空间的真实性和可信度,让网络成为我们获取知识、交流思想、传播正能量的良好平台,而不是虚假信息的滋生地和传播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