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领律师咨询:夫妻闹离婚,发短信劝和的竟是“小三”

镜面财经 2024-09-25 20:55:33

一女子因丈夫出轨要离婚,没想到小三得知此事后竟然发来短信。短信内容也不是常见戏码中的炫耀显摆,而是劝女子不要离婚,想想这些年的感情,给老公一个补偿她的机会。

女子将事情发到网上后,引起了网友的热议,有人说小三这是怕东窗事发,影响到她现在的生活,劝女子不要把事情闹大,也有人说小三此举是为了发泄大学被甩的怨气,祸根都在男人身上。但不管怎么说,出轨这一行为不仅会害了自己的家庭,也会给别人造成感情上的痛苦。

如果该女子之后继续选择离婚,丈夫出轨的行为应该如何定性呢?

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了四种离婚时可以请求赔偿的过错行为:重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实施家庭暴力的,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而出轨,一般是指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与婚外异性发生性关系,严格来说还不属于《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的过错行为。

虽然出轨没有被列入可请求赔偿的过错行为,但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家庭成员间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因此,出轨有外遇明显违背了夫妻间应当互相忠诚的原则,属于违法行为或不忠行为,存在情理上的过错,在夫妻离婚分割财产时应当少分或不分,同时无过错方可以主张赔偿。

根据法律规定,离婚财产分割时遵循照顾女方利益和无过错方原则,可以在财产份额上给女方适当多分,或在财产种类上将某项生活特别需要的财产,比如住房,分配给女方,因男方出轨导致离婚的,因为是男方的过错,其应向女方支付精神损害赔偿,如果男方不同意离婚,女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作出判决。一般这种情况下,法院会支持女方的诉讼请求。

如果要证明对方出轨,必须要提供相应的证据,比如有婚外情的配偶一方或婚外异性做出的书面材料,出轨一方的陈述、悔过书,出轨方与对方亲密关系的照片、聊天记录,证人证言等。

现代社会中,有很多离婚案件起因都是夫妻一方出轨,对婚姻不忠。作为受害方,是有权诉讼请求离婚并且要求支付精神损害赔偿。而法院在判决此类离婚案件时对于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也会适当照顾受害方。

最后还是要说上一句,爱情的美好和婚姻的神圣不是放到嘴上说说的,也不是写在纸上看一眼就可以放下的。家和万事兴,且行且珍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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