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原创,全网维权

网图违删
与萧笙约定见面的那一日是我和萧生认识的第三年。
那几天,萧笙听说我要去他所在的城市学习培训,像是随意地问了一句:“我们能见一面吗?”
我沉默了一下,说:“看情况吧!我不一定有时间。”
其实,我的这次学习培训,没有我说的那么紧张与忙碌。若我想见他,还是有时间的。
他说:“好,我随你安排。”打完字,久久不说话。后来,他还是补充了一句:“虽然说过不勉强你,可是,香儿,我还是有些期待。”
看到这一句,心里莫名地有些酸楚。
可是,我的内心还是很犹豫。因为,我上网的第一天开始,我就对自己说:“可以认识很多人,但绝不见面。”
这些年,在网络,我遇见过许多要约见我的人,都被我直接拒绝,直到收到萧笙的婉约,我矛盾了,竟然没有毫不犹豫地直接拒绝。我想,他于我来说,终是不一样的。
萧笙是我在博客里遇见的博友,相识于文字,相近于心灵。他说我是最懂他的那一个,无论是他的散文,还是诗歌,我的留评,都是最抵他心的文字。
初始萧笙,是他在我博客下的一段留言。文字很优美,但语言有些偏激。后来,他说他嫉妒我的快乐,一个不被丈夫关爱,也能在柴米油盐中找到快乐的心境心情让他觉得我似乎在装,否则就是傻白甜。
初次读到他的这段话很是生气,心想:你谁呀?网络喷子吗?我又没惹你,干嘛向我开杀。于是,对他也没留情面,与他针锋相对起来。
他看到了我的回复,发现我并不是好欺负的软团子,似乎兴奋了起来,觉得我并不是慵懒的小猫,亮起爪子,也是个带刺的玫瑰。
于是,他也开始心平气和地通过小纸条给我发私信,对我说抱歉。他说她看不惯那些总在网上晒光鲜,装得很幸福的人,经过几次唇枪舌战,发现我真、善、纯,一如我的文字。就这样,两个陌生的人不打不相识,互加了博友。
我那时把博客当成了倾吐树洞,天天都是写碎片,记录心情,没加过博友,也不到处乱串。他是我第一和博友,也是唯一的一个。
加上博友后,出于礼貌,我也开始关注他的更文,只要他更新了,我都去看。
我是个认真的人,不会做些表面功夫,到那点个某就跑。而是只要闲下来更文结束就去他那,读他的作品,并认真地留下我的看法。
后来,我们更熟了,他说我的评语成了他更文的动力。他觉得看我的评语,就像看到另一个自己,那个剖去伪装的自己。
文字,让我们拉近了距离。我从他的诗文中,看到了一种悲伤,一种愤恨,还有一种绝望。他,是一个如海子般忧郁的诗人。
有一天,他似乎在外面喝了酒。他和我絮絮叨叨地讲了不少,我终于知道了他的忧伤和痛楚,那是一个男人的爱而不得。
这其实是一个老套的故事,他们是大学同学,他是校园的骄子,功课好,样貌好,还是文学社的社长,写一首好诗歌好文章。
校园男女都喜欢文艺范,他恰恰符合所有女孩浪漫的模版,所以,他成了女生的香饽饽,有不少学姐学妹追求他。其中,有个女孩最执着。无论他怎么拒绝,都追随在他身后。
后来,他也渐渐被女孩打动,爱上了女孩。只是,他虽然是个内心充满浪漫的男人,但他却不懂得如何去爱人,他的淡漠让女孩失望,在大学毕业前夕,与他分手。
我问他:是真的爱上,还是因为不甘心呢?他停顿了一下,说:“还是爱上吧!他是慢性子的人,内心敏感,不会被轻易打动。”
就这样,我成了他的情感树洞,关于他的初恋的,关于他的妻子的,还有关于他儿子的,在漫长的三年间,他一点点地告诉了我。
他说他妻子是个好人,是一名中学教师,一个除了看书,就是打理家里的好女人。可是,她太闷了,除了平时必要与他交流,其他的时间她要么陪伴孩子,要么就自己在卧室里看书。他就像家里的局外人,他要被憋得爆炸了,连想和她吵个架都吵不起来。
我说:“其实你可以带着妻儿去外面走走,然后再找些共同话题。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性格,你可以去试着了解她,让她放下戒心,能自如地和你沟通。”
他是个聪明的男人,被我启发后他开始改变,尽量多创造与妻儿说话的机会,时常参与母子的活动。他和妻子的关系和缓了很多。
他变得比以前开朗,文字里也多了一些明快。我们之间的交往也更多了一些,有时他要求我和他一起写同题诗,有时我们一起看图写诗,还有时我们续写故事。两个人的写作活动,也弄得风生水起。
这期间,他不再说家里的事,每每提起,也是一句带过。我只知道,他的妻子去其他地方陪读了,家里只剩他自己。
我说:“你们的关系刚和缓,你要时常去陪伴。不能把孩子的事都理所当然地当作是妻子一个人的事。”
他说:“嗯,我周末去,平时那里离单位太远。”我觉得他自己有安排,也没再多说。先生总笑话我太像个社会监察员了,什么事都要插几句。所以,我也不敢多说,怕自己越界。毕竟,我们也只是普通的网友。
就这样,我们认识了三年,一千零八十个日夜,不定时地小纸条交流,不定期的文字留评。即使我时刻提醒心静如水,我知道,我的内心还是不一样了。否则,我不会纠结,拒绝他,会不会受伤。
那一晚,我想了很久,还是觉得该见一面,圆了他的梦,也断了我们的情愫暗生。
临睡觉的时候,我在小纸条上给他留言:“好,我们见一面。”
我和他见面是报到的那一天,他来车站接我,然后送我去酒店,我们约在酒店附近的麦当劳,一起吃了一顿简餐。
其实,不是他小气,是我不想让他破费。这里,一个家庭餐大桶,一个草莓冰淇淋,一杯可乐,足以。
他不错眼珠地盯着我,眼眸里有炽热,还有一种说不出的晦涩。
“怎么了?失望了,不开心?”我逗他。
他说:“不,恰恰相反,你和我想象的,我自己给你画的画像,完全一个模样。温婉,清雅,美丽……”
我耳朵有些红,其实我没有他说的那么好。又道:“你比我想象的俊雅帅气,也比我想象的开朗。”
他真的很好看,皮肤是比我还白的那种奶白,眼睛又大又双,抿嘴的时候,腮间还有一个可爱的梨涡。
最喜欢的是他的装扮,浅蓝色体恤,白裤子,白皮鞋,特别干净儒雅的一个人。
脑海里忽然想起一句诗“还君明珠双泪垂,恨不相逢未嫁时”?我狠狠地掐了一下自己的大腿,耳朵上的红润慢慢褪去。
他突然用手扣住嘴,手哆嗦了一下,用一种看着让人难受的笑说:“你不要我请大餐,就吃点汉堡和冰淇淋吧!”
我俩在麦当劳坐了两个小时,我告辞回去的时候他一定要陪我去宾馆。在过马路时,他牵起了我的手,小心护着我走过去,再没松开。
到宾馆门口,我对他说:“回去吧!路上注意安全。”
他点点头,挥着手,一步一步往后退。忽然,又跑向我,紧紧地抱住我,在我额头亲了一下,又迅速地跑走。
从那天开始,我们没有再联系。回家的时候,我收到了他的纸条。“谢谢你,让我终于懂得了什么是真正的喜欢和爱。很开心,你这三年给我的陪伴,很荣幸在我人生中能遇见你。与君一别双泪垂,恨不相逢未娶时。我爱你,对不起,却不能喜欢你!”
后来,我也好久没再去博客,一年后,再打开,看到游客记录里他来了五百多次。而他的博客里只写了一首词,题目叫《我爱你,对不起,我不能喜欢你》——谨以此文送给我最爱的你。
我读了,泪流满面。但这一次,我没有留言。希望我与他的这份情感纯净如初,永远留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