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一律师庭前拍摄取证被法警背拷带离。院长道歉。涉事人员停职

我不是糖僧 2025-03-17 04:33:55

法警,律师,还有法庭的书记员。三方都是懂法的人。在最讲法律的法庭上打起来了。

邵玉娟女律师代理了一起故意伤害案的的民事诉讼案。

这起案件的受害人。是在加害人已经服刑之后才提出的民事赔偿。23年3月15日发生的事。到24年12月提起的民事赔偿2万元,到了25年1月26号。受害人赵某的伤残鉴定和三期鉴定结果出来,又向法院申请增加索赔金额。

这位邵律师代理的就是这起民事赔偿案件。

之前的刑事案件也是他代理的。

3月13号上午。邵律师就到了河南杞县法院的付集法庭。

再到河南之前,因为案件需要,邵律师已经同法庭取得过联系申请网上阅卷,但是书记员回复说由于无法从网上推送鉴定意见,表示邵律师可以当庭过来阅卷,或提前来复制3级鉴定。

所以邵律师在13号开庭前进入法庭,就向书记员提出复制3级鉴定意见,但是不知什么原因被数据员拒绝了。但拿不到这份复印件会影响审判结果。律师这个要求是合理的,正当的。

所以在书记员拒绝时,律师就拿出手机取证被拒绝当场的证据。

书记员看到这样,就离开法庭,一会儿三名法警进来,要求邵律师交出手机。在被拒绝的情况下,开始抢夺。然后用手铐把邵律师以背靠的方式强行拽出法庭,送到办公室。

没开庭尤其是法官还没到场的情况下,是可以录像录音的。这是合法的。所以书记员的做法就是违法的。法警的执法更是违法。

好几起法庭的事件,法警似乎都成了法庭执行暴力的工具。只要法官要求,法警就会不讲是否合理合法的执行到底。

这起事件当地警方作出“不予受理”的处理意见。要求当事人向上级检察机关投诉。这个做法是否正确就不清楚了。

3月14号邵律师被诊断为牙外伤,多颗牙齿出现松动。

事后祁县法院院长已经到医院做了当面致谢。涉事的数据员法警均已被停职。

在法庭上,律师和法院一方是很容易出现矛盾的。律师被法警执行暴力已经不是一起两起了。肯定有一方不是在依法做事。双方表现的都很强势。最后受伤的都是律师。只要审判长的一句话,不管是否合理合法。法警都要执行。所以是不是法警的职责不够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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