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4月,捷克“驻台湾经济文化办事处”的商务贸易组长米兰·霍拉克,邀请一位在台湾读研的外籍女学生到家中作客。
不料这衣冠楚楚的禽兽借机实施性侵,被女孩子告上法庭。
随后,台北地检署跑去找台湾“外交部”的礼宾处问了问意见。
在台湾与捷克签订的友好互惠条款中,包含刑事、民事、行政诉讼的绝对豁免权。
即使事件发生时与霍拉克的职务行为无关,碍于《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台湾也没有刑事审判权。
所以在去年11月30日,台北地检署作出决定,不立案起诉他。
女学生自然是对一审判决结果不服,于是提起再议。台湾高等检察署也认为,同样是欧洲国家,法国与台湾的互惠条款中,仅有外交人员职务上的行为可享刑事豁免。
而事发当时,霍拉克并不是在执行外交工作,有必要确认理清刑事豁免的范围,因此要求台北地方重新调查这件事。
台湾媒体给施暴者脸部打了码
但当地的检察官仍然坚持认为,台湾的法院没有审判权,再次作出不起诉霍拉克的决定。
几经折腾,这件事惹恼了湾湾民众。
台湾媒体也对这件事进行了铺天盖地的报道。
但很讽刺的是,台湾的好朋友们一个也没站出来帮他们发声,问就是“查无此人”。↓↓↓
台湾镜新闻说,台湾跟捷克并无“外交关系”,也不是执行公务涉案。听说台湾“外交部”还私下建议霍拉克尽快离境,好躲躲风头。
台湾前驻史瓦帝尼“大使”赵麟对这件事很无奈,“我个人觉得很感慨,这表示我们台湾在‘外交作为’上越来越自卑、越来越萎缩自己。”
他说,台湾这不是豁免,豁免应该是双方的,台湾搞的这一出,只是自损岛格。难道不怕其他人群起效尤吗?
赵麟说的没错,其实在台湾,因为享有刑事豁免权而获判不起诉的案例不时上演。
2016年,土耳其“驻台副代表”都库哈里搭讪女子不成,跟店家起冲突,一路推搡到大马路上,跟警方起了争执,还猛踢路过的无辜汽车。
他当时谎称自己有刑事豁免权,台湾警方秒怂,当场放人。虽然台湾“外交部”事后判定他根本不在豁免之列,但当事人已经逃回了土耳其……
2020年,马来西亚“驻台外交官员”贺哲铭开车门撞伤一名骑行人。结果他不仅对伤者不闻不问,他还享受了台湾“外交部”给的豁免权,最后刑事和民事上都被免了责。
湾湾网友是气不打一处来,指责民进党因为害怕得罪外国友人,只能牺牲台湾自己的岛民。
还有人说,不管是大陆还是新加坡,台湾都远远比不上。但人家都没发生过这样目无法纪的事情。这是因为台湾政府习惯性在洋鬼子面前装鳖孙!
蔡英文怒了:捷克外交官,有种冲我来[好生气]
欧洲子宫乌克兰,台湾准备学习乌克兰?
建议该女子到内地起诉、
伟大的友谊[呲牙笑]
这就是没有祖国的结果
台湾人喜欢这样做
外交无小事
一样
为啥不来大陆起诉,找到厦门中院起诉
挺会玩啊!
外交豁免权确实是国际通用的,还真没啥办法
土耳其,这只二哈也有一腿
台湾怎么会打自己的主人[笑着哭]
“沈崇事件”的翻新版🧐🧐📌📌
杀无赦!
都有
哈哈
从法理上来说,这个女的来大陆告也说的过去,正好也治治这些欧洲人,
台湾的美女倒贴一群打球的黑人
民进党一贯奴颜婢膝,可想而知。
外国友人[???]
捷克,斯洛伐克?
看了评论区才知道人才都在介里啦
蔡蛤蟆说接着舞接着奏
向棒子看齐[点赞][点赞][点赞][点赞][点赞]
[笑着哭]
景明楼
衣冠禽兽
蔡英文敢出声吗?
必须驱逐出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