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食品安全报记者陈茜 惠庆莲发自陕西)今年以来,麟游县在食品生产流通环节监管中持续发力,严格贯彻落实“四个最严”要求,狠抓工作落实,严格排查风险隐患,食品安全工作稳步推进。
留心学习圈,做食品监督管理的“细心人”
“打铁还需自身硬”,上半年食品生产流通股积极开展自学以及集体学习,不断强化自身的业务能力,提高行政执法能力。在当前市场监管工作的新形势要求下认真学习《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陕西省小作坊小餐饮及摊贩管理条例》、《陕西省食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陕西省食品小作坊监督管理办法》、《行政处罚法》等与食品生产流通监管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加强案件沟通协作,把所学的法律条款准确运用到实际监管工作中。
盯紧风险圈,做食品监督管理的“监护人”
一是制定印发了《2024年食品生产监管工作要点》、《2024年食品流通监管工作要点》、《2024年食品生产安全监督检查计划》,紧盯食品生产流通领域重点风险环节,聚焦农村食品安全的突出问题、薄弱环节,采取有力措施,筑牢基础、补齐短板、提升水平,督促农村食品经营者全面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二是对全县食品生产企业开展专项整治及常规检查,共检查食品生产企业8户次,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2份,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督促及时进行了整改;
三是开展“特供酒”清源打链专项行动、发酵面制品及谷物粉类成品专项整治、保健食品和普通食品混放销售问题专项整治,肉类生产加工领域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等各项行动,共检查各类生产经营主体325户次,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8份,立案查处食品案件3起,一般程序2件,罚没款0.375万元;简易程序1件,给予警告;处理投诉8起。
把住宣传圈,做食品监督管理的“讲述人”
积极开展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宣传工作,严格按照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验收标准和要求,坚持深入一线开展检查督查,对检查发现的部分食品经营户食品采购索证索票不齐全、台账记录不规范不及时、场所环境卫生差等问题,逐户逐条督促进行整改,及时完善经营户监管信息公示牌,检查规范食品生产经营户126户。通过微信公众号宣传报道12篇信息,发放了肉及肉制品食品生产经营提醒告诫书20份,引导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
下一步食品生产流通监管股将以当前开展的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专项行动为契机,持续开展各类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认真扎实开展各类食品安全违法行为集中整治,加大违法案件查处力度,加强“行刑衔接”,以“零容忍”的态度和决心,做到有患必除、除患必尽,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监管。一是加强对重点品种、重点区域、重点环节、重点场所、重点时段的监管,坚决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违法行为;二是围绕贯彻《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紧盯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关键少数和关键岗位,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建立主要负责人负总责,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分级负责的食品安全责任体系,建立风险管控清单,健全“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强化诚信自律,规范生产经营。
来源:麟游县市场监管局供稿
(中国食品安全报陕西记者站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