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时间上海有位老太太经过一小区时,看到单元楼门口停着一辆摩托车,竟一把将它给推倒了!
结果摩托车损失1.6万多,车主还被网暴,老太太却在案件审理期间去世了。
车主一怒之下,状告老太太的继承人,没想到法院真判了,老太太的继承人不仅要赔偿修车费,还得付诉讼费,这事闹的!
01案情回顾
事情是这样的,2022年6月25日,陈先生的摩托车停在上海某小区单元楼门口,当时一位老太太路过,不知怎么就动了恻隐之心,竟然上去“砰”的一下把摩托车给推倒了!
这一摔可不得了,摩托车损失竟达到了1.6万多元!
陈先生一看这阵仗,赶紧报警。
警察来了一看,这不是故意损坏他人财物吗?
于是将老太太以涉嫌寻衅滋事罪移交检察院。
检察院审查后,又向法院提起了公诉。
谁承想案件还在审理过程中,老太太竟然于2023年1月24日去世了。
法院也只能依法裁定终止审理此案。
但陈先生怎么能善罢甘休呢?
毕竟修车费不是小数目啊!
于是他又向老太太的遗产继承人提起了民事诉讼,要求其赔偿修车款。
案件的结果出乎意料,法院判决老太太的继承人要赔偿陈先生修车款16704元,还要承担此案的诉讼费!
这下老太太的继承人也懵了,自己什么都没做,就得为老太太的“英勇事迹”买单。
但让陈先生更受伤的是,他在网上还莫名其妙被一位网友给“网暴”了!
这位自称于某的网友,在视频网站上发布了好几个视频,用“撒谎成瘾”“带节奏”等词语来形容陈先生,还说了很多难听的话。
陈先生本来就在为修车的事烦心,被这一搞弄得整晚失眠,工作上还出了差错,不得不辞职修养了两个月。
无奈之下,陈先生只好再次求助法律。
2023年4月,他就“网暴”一事报警。
警方认定,涉事网民发布的内容已构成侮辱。
同年6月,陈先生又将此事告上了法庭,要求网暴者公开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失费等。
02普法讲堂
从这个案件中,不难看出两个法律问题:
1.他人故意损坏财物,受害人该如何维权?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很明显,老太太推倒摩托车的行为已构成侵权,她的继承人理应承担赔偿责任。2.面对网络暴力,受害者又该如何应对?根据最高法出台的《关于依法审理利用信息网络侵害人身权益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利用信息网络贬损他人人格,侵害他人名誉权、荣誉权,造成一定社会影响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为侵权行为。本案中,杨浦法院经审理后,判决涉事网民公开道歉并赔偿陈先生3000元律师费,以此来惩戒网暴行为。
03案件评语
从本案中可以看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年龄再大,也不能成为肆意损坏他人财物的理由;键盘再远,也不是肆意伤害他人的护身符。
希望广大网民引以为戒,共同营造一个理性、友善的网络环境。
对此,大家是怎么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