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年头啊,连老师都不能信了!
一个大学教师,不仅对女学生进行性骚扰,事发后还厚颜无耻地想删除网上关于他的负面信息。
法院会如何判决呢?
让我们一起来看看这个荒唐的案例!
01案情回顾
张某是C大学的一名教师。
2021年5月的一天,张某以讨论学习为由,把自己班上的女学生小王骗到办公室。
没想到,张某竟然对小王动手动脚,强行搂抱亲吻!
小王拼命挣扎,好不容易才逃脱了张某的魔爪。
事后,小王勇敢地站了出来,向学校举报了张某的恶行。
学校经过调查核实,决定开除张某的教师职务。
不料,这件事陆续被人发到了网上,在不同的网站、论坛上,都出现了张某性骚扰女学生被开除的信息。
张某自知理亏,却仍然不甘心就此完事。
他找到其中的几个网站,要求对方删除这些“对他个人名誉造成损害”的帖子。
网站方拒绝了张某的无理要求。
张某一怒之下,竟把网站告上了法庭!
在起诉状中,张某称网上的负面信息严重影响了他的生活,给他造成了巨大伤害,要求法院判令相关网站删除帖子,还他“清白”。
面对这样一个荒唐可笑的案件,法院会如何判决呢?
我们接着往下看。
02普法讲堂
我国《民法典》规定,民事主体的人格权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非法侵害。
而在本案中,张某作为教师,利用职务之便对女学生实施性骚扰,已经严重违背了教师职业道德,损害了教师形象。
学校开除其教师职务并无不妥。
《民法典》还规定,自然人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
但是,帖子中披露的内容均是张某性骚扰女学生这一事实,完全属实,不存在侮辱、诽谤的情形。
相反,作为实施性骚扰的加害者,张某还有脸起诉网站侵犯名誉权,简直是荒天下之大谬!
最终,法院驳回了张某的全部诉讼请求。
法院在判决书中明确指出,网上关于张某的帖子都是在如实反映其性骚扰女学生的事实,不构成侵权。
张某作为施害者,反倒对受害女生和网站提起诉讼,是对司法资源的极大浪费,法院对此予以谴责。
03案件评语
教师性骚扰学生,如此伤风败俗之事本就应受到严惩。
施害者事后还耍赖、玩诡辩,妄图洗白自己、颠倒黑白,真是无耻至极!
还好有法律的正义和公平,让真相大白于天下,让张某这样的人渣无处遁形!
对此,大家是怎么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