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起女子看中医遭男医生猥亵的事件引起了网友的广泛关注。在这起事件中,警方对涉事男医生仅处以行政拘留 7 日的处罚,而当事人认为这一定性存在错误。
6月24日下午,广州一名女子在越秀区某街道卫生服务中心打九价疫苗,中途想看看落枕,于是进入3楼涉事男医生所在的中医科,但该男医生反常地将她留到接近下午6时,最后一位接诊。诊疗过程中该男医生突然将门反锁,随后该男医生不顾女子的制止,强行对女子实施了猥亵。该男医生不仅将手指探入女子下体,还触摸女子的臀部。
事后,女子立刻报警,并申请法医留证。之后警方将男医生处以行政拘留7日。但这样的处理结果,却让女子感到失望和不公,于是聘请了律师维权,但此事发生已有半月,却始终未能以刑事案件立案。
警方将该男医生处以行政拘留7日,这样的处罚是否过轻?从法律角度来看,医生利用治病的机会对他人进行猥亵,属于胁迫强制猥亵他人,应该构成猥亵罪,而不是一般的猥亵,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在这种情况下,行政拘留7日的处罚显然无法与犯罪行为的严重性相匹配。
类似的事件并非首次发生。上海徐汇区某医疗美容门诊部的牙科主治医师蒋某某就曾利用患者对医生的信任,对一名女性顾客实施了猥亵。经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最终以强制猥亵罪判处蒋某某有期徒刑 1 年,并在刑罚执行完毕后禁止其从事医疗及相关工作。这一案例表明,对于类似的猥亵行为,应当依法从严惩处,以保护受害者的合法权益,同时也对其他潜在的犯罪者起到警示作用。
对于女子来说,这样的经历无疑是一场噩梦。她不仅身体受到了伤害,心灵更是遭受了巨大的创伤。在维权过程中,她需要不断重复回忆受害经历,这使得她的身心健康受到了严重影响,被确诊为重度抑郁。
如今案件也未能以刑事案件立案,更会让女子感到无助和绝望。这样的局面,让人不禁要问,为什么在证据确凿的情况下,警方不能以刑事案件立案呢?这其中是否存在着不为人知的因素?还是案件本身达不到立案标准。
目前,广州市越秀区卫健局已将该男医生辞退,但仅仅是辞退,而不是吊销行医资格,是否能够真正起到警示作用?最后希望警方能够重新审视这起案件,给出一个权威的处理结果,继而宽慰女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