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6年10月6日,四人帮成员被成功拘捕。然而,相较于抓捕行动,对他们的审判工作更为棘手,特别是成员江青,她表现得极为强硬,拒绝任何合作。
在最高法院进行审理期间,据参与者回忆,表现最为配合的是王洪文,他展现出良好的认罪态度。相比之下,张春桥在整个审判过程中沉默不语,试图通过装聋作哑来规避责任。
姚文元,作为被视作四人帮中“文笔高手”的一员,展现了他的文字运用能力,言辞间极为讲究字斟句酌。他倾向于选用如“错误”这样的词汇,来替代更为严厉的“犯罪”,这种做法显然意在减轻问题的严重性,趋向于回避关键要点。
王洪文在审讯过程中,采取了直接回应的方式,详尽地供述了自己的过错,展现出较为良好的态度。1980年间,王洪文的弟弟和妹妹得到了探视他的许可。或许有人会好奇,为何他的亲属未受牵连,原因在于他们从未依赖或利用过王洪文的权势。
多年之后,王洪文终于与家人重逢,尽管他过去身居要职,却从未归家探望。这次会面充满了感伤,王洪文还特别叮咛弟弟和妹妹,务必照顾好家中的母亲。
1980年12月20日,王洪文进行了个人陈述,内容主要涉及两点。首先,面对众多确凿的事实与证据,他承认了自己的罪行。其次,他表达了愿意接受改造的意愿,并希望能够获得一个重新开始的机会。
确定对“四人帮”成员的刑罚是一项极为棘手的任务,经过多次深入研讨,当时有很多人主张严惩,要求处以极刑的呼声很高。这也在情理之中,因为“四人帮”在过去造成了大量无辜者的伤亡。
最终判决并未处以死刑,尽管江青和张春桥最初被判死刑,但两人均获得2年缓刑,随后均改为无期徒刑。而王洪文则直接被判处无期徒刑。
1981年1月23日,王洪文的判决结果得以公布,他对此判决表示接受。在四人帮成员中,姚文元所受的刑罚相对较轻,被判处20年有期徒刑。然而,就认罪态度而言,姚文元并未展现出如王洪文般的诚恳。
为何表现出较好认罪态度的王洪文未能获得较轻判决?一本名为《往昔记述》的书籍,披露了四人帮成员量刑背后的一些情况。
在那个时刻,除了呼吁严惩的声音外,还有少数意见倾向于从轻发落。然而,在权衡了可能带来的社会影响后,最终决定不采取极刑。至于王洪文未能获得轻判,这或许与他曾表达的一个观点有关,他提到,“十年之后,一切都会水落石出”。
考虑到王洪文在四人帮中年纪最轻,若处罚过轻,可能引发后续问题,故而判处其无期徒刑被视为恰当之举。1992年8月3日,王洪文因病离世,死因为肝脏疾病。